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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头皮发麻

      无论是常乐还是黄小雅,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万众瞩目的场面。

    不仅仅是他们两个,就连这个小城之中的所有民众都没有见过这么热火朝天的场面。

    茶城的县城之中有着约八万人居住,这八万人大部分都涌到了这条街道是什么景象?

    答案就是两旁的人行道上面水泄不通,满目都是黑压压的人头,喧嚣声震天。

    常乐和黄小雅两人这下是真正的头晕目眩,他们两人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居然好像是一个稀有动物一般,被人用大轿抬着游街。

    只不过,这种待遇是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这座小城之中,古往今来,再没有比这更能够光宗耀祖的情景了。

    李春华与何丽萍两人,眼泪一直流个不停,浑身都是软绵绵的,没有了一丝力气,分别被两名女教师扶着走在大花轿的后面,心里面已经被幸福充满,脑中已是一片空白。

    她们两人根本就想不到,学校h县里面居然搞出了这么一出大戏,而且是充满了正能量的大戏,主角却正是自己的儿女。

    因为以往茶城也出过省状元,但那只是小敲小打,最多是在学校之中开个庆祝大会,然后抽个时间去文庙祭奠一番,哪有像现在这样,整座县城都轰动起来的?

    随着震天响的锣鼓声和鞭炮声,夸街游行的队伍转过了十字街头,来到了肃穆庄严的文庙大门口,游行队伍停了下来。

    这里已经摆开了一个巨大的香案,上面摆着三牲和各种贡品,香火缭绕间,常乐和黄小雅被人扶下大抬轿,然后来到香案的供台前方,按照旁边司仪的指示,恭恭敬敬的各自上了三炷香,接着三拜五叩首,方自站立了起来。

    领导们陆续的站上一旁的高台,又是高谈阔论一番之后,就开始了最庄重的仪式:有请状元郎和探花郎进入孔庙,踏上状元桥,然后前往大殿祭拜孔圣人和各路神仙。

    这状元桥,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上去的,如今海量的人群,只有常乐和黄小雅有这个资格。

    又走走停停、上香跪拜了近一个小时,把方圆一里左右的硕大文庙之中的各路神仙都拜了个遍,这场轰轰烈烈的夸功游街、拜祭圣人活动才行将结束。

    看热闹的海量人群虽然逐渐散去,但是黄小雅和常乐两家人却被安排在县城的唯一的三星级酒店——千钧大酒店之中。

    吃午饭、吃晚饭,应付了不知多少前来祝贺道喜的官员、老师、富商,直到夜晚十点多钟,才坐着县里安排的专车回到了家中。

    ……

    “阿乐,皮蛋粥和馒头给你热在电饭煲里面,你等下自己起来吃,妈妈去上班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钟,李春华的声音就在楼下响起,言语之中依旧充满了喜悦。

    “知道了,妈。”

    常乐在床上翻了个身,有气无力的答道。

    饶是以常乐那么强健的身体,昨天都差点被折腾坏了,常乐也不知道娇滴滴的黄小雅到底是如何才能够坚持下来的。

    躺了一会,常乐没有了半点睡意,索性起来到浴室洗了个冷水澡,才恢复了神清气爽,穿好衣裤,下楼洗漱吃早饭。

    忙活完毕之后,常乐又愣愣的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呆,信步走出门口,来到小院之中一看:

    好家伙!自己昨天夜里因为头脑有些晕晕沉沉的,拿着小葫芦胡乱的也不知道给人参和果树、菜地浇了多少没有稀释过的生命泉水,今天满园都是郁郁葱葱一片。

    这半个月以来,因为有着生命泉水绵绵不绝的浇灌,不仅那两棵枇杷树和黄皮果树都已经长到了近两丈高,并且开花结果了,其它的两棵果树的果实虽然已经全部采摘完,但是又有花骨朵冒出,像是二次结果的样子。

    菜地里的各种蔬菜,满目都是翠绿,瓜果红黄紫蓝,娇艳欲滴,和以前比起来要高大了许多,味道也是越来越好。

    那些人参,长势更加离谱,植株上面的小红果都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轮回,毕竟它们都是一直以来都是用没有稀释过的生命泉水天天进行浇灌的。

    只是常乐没有任何经验,也不知道它们如今达到了一个什么年份,因为它们的根茎在地下,看不着、摸不到。

    而因为昨天的一通胡搞,今天不仅仅那些人参已经长势非常离谱,就连四颗果树都已经重新开花了,各种蔬菜更不用提。

    “汪汪!”……

    大黄和小黑两个家伙正在一起打闹,它们现在的变化太大,看上去和小牛犊子一般,起码都有六七十斤重,灵智大开,常乐估计,和一般的少年人都有得一比。

    “要不要挖出一株人参来看看?”常乐发现在网上看到的人参植株,根本就不能够与自己种植的这些相提并论,简直就是天地之别。

    “嗯,还是看看为好,要是搞出了几千年份的人参,估计会吓死人,哪里还敢拿出去出售?”

    下定了决心,转头进屋拿来一把小刀,蹲到一株人参的旁边,缓缓地开始将它周围的泥土挖开弄到一边。

    常乐因为看了许多资料,知道挖取人参得异常小心,但凡损坏了一点点根须,都会极大的影响它的价格,哪里敢粗心大意?

    饶是常乐现在力大无穷,也花了一刻钟左右,才将这株有着儿臂粗细的巨大人参挖掘了出来。

    “我去!这还是人参么?”

    将人参上面的泥巴轻轻地弄干净,眼前出现了一根儿臂大小,粗粗的看去,像是一根婴儿一般的巨大人参,常乐被吓了一跳!

    “记得有些资料介绍,千年以上的野生人参看上去就是这样,莫非它的年份已经达到了千年以上不成?”

    饶是常乐胆大包天,现在也被吓坏了!

    他原先只想弄出一些百年人参来出售,就心满意足了,哪里想得到一不小心就搞出了千年以上的?

    而据各种资料上面介绍说,两三百年的野生人参,现在价格都达到了几百万一株,还有价无市!而这千年以上的人参又该如何出售?

    “这种无价之宝,我还敢拿去出售么?”常乐已经是头皮发麻!

    也幸亏自己今天心血来潮,挖了一棵出来看看,要不然弄出了万年人参,估计要吓死不少砖家叫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