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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傻七坐在床边体会着后背的疼痛,再一左一右握着两只手机纠结了一会。

    这就是工作时间不稳定的坏处,他算不准东家啥时候会把他招去。而偏偏他又喜欢喝酒,所以每次喝酒前都要天人交战一番,就怕喝高了喝爽了喝得正登峰造极了,电话在裤兜里一震,震出一身的痉挛。

    有一回任务就是这样,他正喝得云里雾里,和好酒友屁叔勾肩搭背指点江山,这他妈两点多来了个电话,他连路都走不直,还得去那废弃楼报到。

    八爪鱼的胡须在他眼前晃出十六条,说话声像闷雷一样在耳边嗡嗡直响。好不容易领了任务醒了半魂,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以至于他刚把人干掉,没走两条街就吐得一塌糊涂。

    那一天他吐得胃都要翻出来了,还没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两腿一软就倒在吐得乱七八糟的楼道口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还以为做了个梦。

    要不是八爪鱼这老板还算体恤员工,提醒他去把尾款领了,他还真想不起昨晚干了啥。

    八爪鱼说,我宁可你赌。你说你手机要丢了怎么办,你要被人干了怎么办。

    那会傻七酒还没全醒,一听就笑了,说我这逼`样还能让人干我。

    八爪鱼说,你他妈去洗个脸再回拨给我。

    那天他在电话里被八爪鱼教训了几句,然后确实老实了几个月。但几个月后又心痒痒了,狼国天黑早,天亮晚,晚上那么长时间,不做点什么消遣消遣岂不虚度人生。

    何况傻七树立了买房的梦想,赌是得节制了,那喝酒总不能一并戒了。火马酒那么便宜,一枚金币一斤,喝下去从喉咙口一路烧到屁`眼,欲血贲张,热穴沸腾,这快感是撸个管管不能比的。

    每次想到这个,傻七就按耐不住了。把手机往内袋一塞,抽两张纸币再带一袋金币便出了门。

    出门时天还没全黑,冷风就已经刮了起来。狼国长年寒冷,这也让傻七多了一分喝酒的理由。不预先喝点酒暖身子,就算干活也舒展不开筋骨。

    傻七喜欢到临街一家小破地去喝,不为别的,就因为便宜,外头一枚金币得一斤,这里能换一斤半。

    不过他来得确实早,酒馆里除了酒吧老板在擦杯子外,就一老醉汉瘫在角落。

    这老醉汉傻七认识,刚从牢里出来不久,一次喝多了找厕所,就和这老家伙撞上了。他俩的膀胱都憋得慌,厕所却只有一间。两人争了几秒,干脆齐头并进。

    没解裤带不要紧,一露出枪口傻七就呆了。

    这老家伙看着两鬓斑白,脸上皱纹都他妈和梯田一样,那物什却十分地清新脱俗,形状优美,体态健壮,就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老醉汉打了个尿颤,回头便对上傻七的表情。

    傻七的目光追随着他,一路跟到了洗手池。一掀起袖子,傻七又呆了。

    这老家伙手上有个爪子纹身,而看样子这只是一小部分,袖子里还藏着更大的好东西。

    见着傻七一脸傻气和憧憬,老家伙便让他一块过来喝两杯。

    这一喝不要紧,两箱酒最后还是傻七买的单。

    从那天起,傻七就和这老家伙认识了,也从此,一旦傻七想喝酒,来这地方定能见到这醉汉。

    这老家伙大家都叫屁叔,少说也有六十多了,来自一个极南之地的小国,而那纹身也和社会老大没什么关系,就是一风俗,听说纹上这个能壮胆壮阳。

    傻七大惊,这他妈疗效那么显著?

    屁叔说,当然也有我天生丽质的份。

    傻七琢磨着也去弄一个,屁叔说你不行,你一看就已经定型了。三岁看大八岁看老,你都三十八了吧,你还指着能长个呢?

    傻七说,我二十八。

    屁叔摇头,那你长得着急。下一秒脑袋一重,狠狠地敲了木桌一下,陷入酣睡之中。

    此刻屁叔也是如此,木桌上还有一滩口水。

    傻七从吧台拿了两瓶火马酒,一敲桌面,屁叔便抬起头揉揉眼睛,说你来了,今天那么早啊。

    傻七说是啊,睡醒就来了。

    屁叔眯起眼睛看了一下傻七,指指他身上的几处绷带,道——“怎么,这次又给高利贷追杀了?”

    傻七闷了一口酒,没回答。

    不远处有一扇小窗,小窗外的天色与乌云一同变暗。酒吧门被风吹得吱吱呀呀地响,好闻的雨腥味进来卷走一圈污浊的酒气。

    屁叔吸了一口气,长长吐出来,神叨叨地道,唉,我咋觉着这天气不正常呢?

    傻七又闷了一口酒,顺着屁叔的目光朝远处看。他身上的伤给冷风一吹,反而舒服了不少。

    他说不就翻风了,能有什么不正常。

    屁叔若有所思地摇摇头,把目光转回傻七脸上,嘿嘿笑了一声,张张嘴,没把话说完。

    (7)

    屁叔是懂的,所以傻七从来不相信他真认为自己身上的伤是高利贷砍的。

    毕竟上一次屁叔也是酒醉醒来,再喝再醉,然后搂着傻七的肩膀说你今晚绕道回去,绕啥道你知道不,你从后门走,厕所旁边那个门,赶紧的,快。

    傻七说我没尿,我这他妈还没喝够呢,你咋回事,你不用我帮你付账了。

    但那天屁叔就说你就是尿急了,你看你尿急得都打颤颤了,快去吧,放个水回家去,今晚不跟你喝。

    傻七莫名其妙,第二天来酒吧便听得前一天这里堵了人。拿枪的有,拿刀的有。还有那种长刀,一根杆子戳着比人还高。

    一群人来了便咋咋呼呼掀桌子,砸了几瓶酒,揍了几个顾客,但没闹出人命,也没劫收银台的金币。

    拿家伙了不抢劫,也就只有寻仇这一个可能。寻仇的没搞死人,也就只有没找着目标人物这一个结果。

    傻七猜到这伙人大概是来找自己的,所以屁叔等于救了他一命。可当他要和屁叔道谢,屁叔又喝得大舌头说不清话。他说救什么命?我救了谁的命?你被谁救了一命?

    果然有纹身的都是不好惹的,这更坚定了傻七要搞个纹身的想法。但翻开纹身本看了半天,最终眼前全是花花绿绿的图腾。他说屁叔,我就纹你这个,你给我搞一个。

    屁叔说这手艺失传了,你要不纹个流氓兔或唐老鸭?

    傻七说,为啥?

    屁叔说,衬你。你想啊,你刀尖上走,身上纹个卡通,是不是很容易让人降低戒备?这就是天然的伪装啊,衣服一脱,人枪口都往别处瞄了。

    傻七觉着屁叔说得有道理,但当针头靠近他的皮肤时,他还是一下子站起来。

    他大概还没有到达屁叔的境界,他说我再磨练磨练,下一次,下一次纹。

    所以当屁叔说今晚不寻常时,即便傻七将信将疑,但还是多了个心眼。

    酒吧老板和他俩也熟络,擦完吧台过来还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