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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代言者终究也是人, 在人间生活,当然得按人类社会的规则行事。神的代言者, 维护的也是人间规矩。”
“哦?是吗?”岳晋尘唇边的微笑加深了:“那你这样不按人间规矩来的人, 也会受到神的庇佑?”
莫俨正要答话, 脸色突然一变:“阿来, 外边是什么声音?”
刚问这一句, 先是“砰”的一声, 烈火凭空腾起。一股皮肉焦烂的味道蹿起,司机和副驾的头歪到了一边!汽车立刻完全失去了控制,不知撞到什么,打了好几个转,一头蹿上了路中央的花坛!
莫俨完全不像个古稀老人,他头一个就去抓岳晋尘,刚刚那样紧急的情况,他也没忘记拔|枪,咬牙切齿道:“你耍我!”如果到现在他还不明白,岳晋尘跟他说这么多话是为了什么,这些年他不就白活了?
岳晋尘全身被五花大绑,面对着莫俨,他只有抬起双腿,在他拔|枪之前顶住他的手,眉眼带煞,冷冷道:“很公平,当年你不也耍了我父亲吗?”
莫俨一顿,恰在此时,岳晋尘身后的看守也缓过气来,暴吼一声,用手臂卡住了他的脖子。
“你认识我?”冰冷的枪管抵住了他的太阳穴,莫俨拖着他想推开门,大为意外:“是你父亲跟你说了什么吗?”
岳晋尘闭目不语,任由对方将他先一步推出了车外,似乎完全放弃了反抗。
即使是这时候,莫俨也没忘了挑拨:“他们真是不在乎你啊,明明知道你在车里,还敢用破甲弹打车。”
这辆货车经过秘密改装,普通子弹最多只能在车身上留下弹痕,但现在,它的车头已经烧变形了,这几人再在车厢里面多坐两分钟,只会变成烧猪。
莫俨主动选择走出车外,也是迫不得以之举。
车外不远处停着几辆黑车,天空上还盘旋着两辆直升机,一看就是把他们的去路堵死了!
莫俨绝不是那样轻易放弃的人,他躲在岳晋尘身后,对车里还没露出头的人叫道:“放我走,不然——”
只说到一半,他只觉后颈间一凉,不可置信地回头,只见一名全副武装的女战士不知什么时候蹲在那辆破车旁边,举着麻|醉枪,以这辆燃烧的车作为掩体,向他射出了一枪!
不能,不能……让岳晋尘再落到华国手里!
他想抬手给岳晋尘补一枪,但那只手瞬间变得比千斤还重:妈的,车要爆炸了啊!现在解救人质都这么拼了吗?
但最终,他也只能不甘地闭上眼睛:竟然栽在了一个小家伙的手上……
……
岳晋尘在车里被解开所有的锁链后,他回头看了眼那辆正在熊熊燃烧的车辆,消防车已经赶到,正在喷洒大量的水柱。
不知他们怎么做到的,在抓人的时候,还不忘在高速上清了个场,只怕不少路过的车辆看到这些,只会以为发生了一起车祸吧?
平京通缉了二十多年的间谍,竟然这么简单就落网了。
岳晋尘知道,得需要多周密的计算和安排,才能这么利落地解决这件事。
“谢谢。”岳晋尘看着面前这位硝烟味未散,满脸泥灰,仍然不失飒爽的邻居。
叶明晓迟疑片刻,看向他的眼睛:“该是我谢你才对。”
她没有明说,但两人都明白,他们是在指什么。
但谨慎起见,她从未正式感谢过他。
“是啊,岳秘书,你不知道。这次跟着你们,我们挖出来了多少条线。这下我们发达了,哈哈!”江雨诗从副驾上扭过头,兴奋地跟岳晋尘说道。
岳晋尘意味深长道:“你不必谢我,我还要谢你,你帮了我大忙。”
叶明晓一怔:这个人从来不说废话,他在指什么?
江雨诗终于发现自己刚刚的插嘴是有多突兀了,她默默住了嘴扭回座位,一双耳朵忍不住竖得高高地。
但岳晋尘接下去一句就是:“回去后,能不能顺路送我回首长那?”
叶明晓定了定心神:“没问题。你今天不是白天的班吗?”
她只是顺嘴一问,岳晋尘却认真答了:“不,是我有问题请教首长。”
坐在后排座的两个人慢慢安静了下来,安静的车子里,只有江雨诗偶尔跟他们交谈两句。
目送着岳晋尘步入那座小小的白楼,叶明晓打转方向盘:在路上时,她已经听岳晋尘说过,今天抓到的人是平京通缉了二十多年的间谍。他嘴里一定有不少有用消息,她必须赶回去尽快从他嘴里掏出更多有用的消息。
而岳晋尘已经坐到了首长的床边。
首长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健旺,这位意志坚定的老人用顽强的毅力跟病魔一天天地战斗着,到岳晋尘到他床前时,他还没有睡,正在听人念报:
“……A国无力支撑国内局势,终于答应华国撤侨要求,并开始敦促其他国家尽快接走在A国滞留不归的本国居民,A国承诺……”
“我想跟首长说句话。”他开口支开了护士。
屋里只剩下两个人后,他坐下来,轻声道:“我今天见到了莫俨。”
首长的瞳孔微微放大。
他点头,又面无表情地说了一遍:“没错,他落网了。所以,您能告诉我,当年,他和我父亲,和岳家,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吗?我父亲,是真的……做了那些事吗?”
首长喉咙里咕哝着,这是他嗓子眼里又积痰了。他看了眼放在床头的吸痰器,轻声道:“这么久了,当年经手这件事的,死的死,退的退,只有您还在这。这个真相,我只能找您来要了。您再不说,我只有去问莫俨。”
病房里,“呼哝呼哝”的痰声越来越大。
…………
A国
桥洞底下,这几天又来了三个新住客。这三个人一看就是一家人,痨病鬼一样的男孩,痴痴呆呆,从来不说话,要么开口就是哭泣尖叫的女孩,还有一个经常目露仇恨的中年男人。
真是不讨人喜欢的一家人啊!
尽管这一家人看上去很好欺负,但在桥洞下住了几天后,一直没受到大的冲击。
只因为他们刚到的那个晚上,体格彪壮的老乔治腿上就被开了个洞!
流浪汉们都知道了,这家人是有枪的!
现在的世道,警察算什么,有枪就是老大!即使这家人谁也不像想做老大的样子,众人还是识趣地离远了些。
尤其鼻子最灵敏的“缺牙史密斯”非常肯定地说,他们身上有“对面”的味道后,流浪汉们更是离这些人远了些。
谁不知道,能从对面过来的人里,谁不是手上见了血的亡命徒?他们可不敢真跟这些暴徒硬顶!
“有什么收获吗?”看到儿子叼着烟回来,中年男人急忙迎了上去。
年轻人抛了把钥匙:“弄到了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