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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的许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她总觉得许在明喜欢娉婷,因为他对娉婷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从小被当作公主一样养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抢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没做,她也觉得娉婷抢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会一直刻意针对娉婷。只不过她也知道许在明和娉婷并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娉婷的敌意表现得也很隐晦,团里大多数人并不会多想,只当肖云个性就是如此,谁让她家里条件好,任性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的统计结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带上干粮防备来不及吃午饭,下午坐车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饭店吃个饭,傍晚时回部队。
季红到底还是决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过了,本来是想着和大家一起活动,免得我们不合群,现在看啊,那些年轻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凑热闹了。”
娉婷搂着她笑了,“还‘那些’年轻女孩,你年纪也不大啊,明明还是一枝花嘛!”
季红噗嗤一声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拧娉婷的嘴,“别说跟她们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两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这会儿饭点早过了,仗着和炊事班关系好,她们过来蹭点儿吃的。
“哟,两位姑娘这是才起呐?再过两小时可就到了午饭时间了,要不姑娘们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长王保平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着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师傅,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呗,这不是难得休息吗,我们也不要别的,有大馒头,肉包子的来两个。”她们也不怵,笑嘻嘻地冲着王保平说。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
“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ε` )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M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