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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要是能一直维持这个水准,拍《红馆》都绰绰有余。
但《红馆》的导演又是一早定下的,千辛万苦才请李少白导演答应的。
毕竟翻拍别的导演的电影,要远远比拍自己电影难多了。人们总是会在记忆里无限美化旧版电影,无论新版本做得多好,总是难免会被诟病几句。
像李少白这种成名成家的导演自然不太愿意。
之所以首肯,一则天行给的条件的确是非常优厚,二则《红馆》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剧本。
这种情况下,这么好的微电影根本不是在造势,更像是在……
砸场子。
就连发过去邀约的也不回。
更糟心的是,查下去这个名额好像还是遇光的经纪人要过去的。
几个请来当评委的电影人也是犯了难。
本来都想好怎么把原定的几个导演捧上去了,你现在非来一个这种级别的人。
别说第一不给她,就是第一第二差距没拉开,他们自己都觉得看着就是黑幕。
“那能怎么办?”
“讲真这个《白日梦》,真的很烧钱。”一个评委啧声道,“你看这个场面……我想知道她哪里拍的。”
“应该是卢比斯剧院?用的是纪录片段吧?”
本来到还是很正常地探讨,后面却渐渐不对味。
“可这……也太“电影”了吧。”
用纪录片片段作电影大场面,只要拿到版权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有些场景的确不好拍。
但相对而言也就没那么服务于“电影”。
“兴许别人处理得好呢?说真的,如果新人都是这个水准,我觉得我基本可以洗洗回家睡了。”
“不是,你看这儿,这个人你有没有觉得有点眼熟?”
“什么?”
几个评委探头过去。
那个出声的人倒放了一下,指着画面右下角一掠而过的面孔。
“这不是陆恩吗?就是……《红馆》里面的主角啊。”
电影素材和纪录片素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何况《红馆》的全版权如今都在天行娱乐手里。
@《红馆》微电影大赛V:《白日梦》涉嫌侵权电影《红馆》,取消比赛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原引楼:我的戏份呢???
辛烨:(望天)
关于我日更的事情,我解释一下吧,从14号开始日更到现在我应该更10章,我确实有个别日子请假或是卡文没更之类的,但第四章到第十章一共7章,中间6,8,9三章都是两章的长度,算起来是十章没有错,可能有小仙女没有注意到。
确实我经常立flag并且没做到……不过我既然敢放在文案第一句,日更我肯定会做到,就算偶尔请假或者延迟什么的,我后面都会尽力补上。很抱歉给大家带来这么不快的体验。
我手速确实比较感人,不过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每天码字的时间绝对不只3个小时,因为导演是我完全不了解的一个行业,有时候也要查一下资料什么的整理一下语言什么的,其实这本比上本更难写,因为很多专业性的东西太难理解了。
日更都会有,大家就算不相信我,也要相信榜单的力量,完不成更新要进小黑屋的(周三爆肝真相ovo)
另:文里有很多地方是架空的设定,一切为了剧情服务,大家不要全当真哦~
作者为了写得稍微没那么智障已经硬着头皮看导演专业书了,不得不说,真的好难看。
最后感谢一下 桃小桃(这个名字有点可爱哈哈哈) 和 仙檀(像个香水前调名字哈哈哈) 两位小仙女的地雷么么哒
由⑤徜⑦徉②在⑦书①海⑧里①整②理③
第11章 搬家
一石激起千层浪。
娱乐圈八月初的风头算是让《白日梦》一部微电影占尽了。
风头之盛就连着暑期档几部大制作也没能压下去。
甚至在主题曲上,焦尾音乐排行榜上《白日梦》甚至稳稳压了其中一个大制作的主题曲一头。
树大招风,何况《白日梦》简直是扶桑之木。
早就无数人盯着宁禾二字蠢蠢欲动,一旦露出半点疏漏都会被钉死在耻辱柱上,何况侵权这么严重的事情。
更尴尬的是,她用了最近跟她撕得特别严重的“季凝”的视频片段。
季凝心态倒是平和,她用这个片段的时候,就想过会被扒出来,但其实说到底……
她还真没有侵权。
这段镜头用到的广角镜长焦镜的级别都不是普通摄影机能做到的,完成度非常高。
如果真的要拍到这个效果,大概原引楼得拿两三次商演的钱来砸,但要让她放弃这段,又不可能。
这个镜头之于整体情节的表现力,几乎等于跨页彩图之于黑白漫。
只能说,
“说到底您由俭入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