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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圣上还有纳为己有的想法。她开了一个茶楼,也是古玩楼,不过我每次去,都没见到老板娘本人,我倒是很好奇。”
他这是在怂恿周廷昱跟他一起去了。
大周朝对女子比较宽容,虽依旧是男尊女卑,但女子亦可入朝为官,只是更加苛刻罢了。
因此,元德帝听说了江阮这号人物,倒是想为己用。
周廷昱沉吟了一阵,道:“正好皇兄好古玩,等回宫复命后,倒是可以去看看。”
也让他好去瞧瞧那人到底怎样。
沈烨眨了眨眼睛,调笑道:“王爷英明。”
周廷昱斜睨了他一眼,不语。
沈烨猛然想起,语气罕见严肃道:“还有一事,北夏太子失踪三年,如今有消息称,人在我们大周。”
周廷昱神色一凝,缓缓道:“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可是从第一章就出现了啊!
就算是尸体,那也算出现了[斜眼笑]
王妃只爱他的陪葬品
今日天气正好,隔间里,江阮坐在窗边,看着下面的街道上人来人往,百无聊赖。
无聊啊!好无聊!
电脑啊!手机啊!姐姐想你们!
这么多年,江阮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回去。她想,她是因为那劳什子王爷过来的,故此想要回去,那就一定要先找到他。
还有当初那颗东珠,她记得她就是没忍住宝贝的诱惑,伸出了爪子摸了那颗东珠,她才不知怎的栽倒进了白玉棺。
江阮摸着下巴,现在有了目标人物,要怎样才能接近他呢?
听说前日,周廷昱回京了。
可惜那日她睡得太晚,没有见到那人,要是见上一面,她铁定能够确定他到底是不是。
突然门“嘎吱”一声被推开,江阮闻声望过去,随即露出笑容,随意道:“阿离来啦!”
黎安离拿着一把剪刀,还有修指甲的锉刀,坐到江阮旁边,看着她跃跃欲试,甜甜笑道:“姐姐,我来帮你修指甲好不好?”
黎安离长得极好看,唇红齿白,漂亮得让人忽略了他的性别,这么一个美少年向你撒娇,大概任何人都抵挡不住。
不过与他熟知的江阮才不吃这一套,她知道他惯会装乖卖巧。
她抚弄了一下手腕上的佛珠,撇了他一眼,道:“今儿这么懂事儿?”
黎安离委屈巴巴地瞅了她一眼,凑到江阮面前,眨了眨眼睛道:“我每天都懂事呀!”
“少来。”江阮用食指抵着他额头,将他推远,怀疑地看了他一眼道:“你又缺银子了?”
黎安离扯了扯嘴角,不再说话,直接将江阮的手拿过来,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着她的指甲,不经意地问道:“姐姐最近在打听那个三郡王?”
“对啊,我怀疑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江阮漫不经心地应道,另一只手里爱不释手地把玩着一个金貔貅。
她格外喜欢这只貔貅,它出于后楚前朝皇室,算是貔貅中的珍品。
不过能让江阮这财迷拿在手上把玩,不外乎一个理由,据说貔貅能“食八方珍宝钱财而不出,体能奇香”,所以财迷江阮就将它拿手上——招财!
“哦……。”黎安离听见她的话,应了声,然后低下头,若有所思。
软软想找的人吗?
他一直知道江阮在找一个人,从他被她收留,他就知道,只是这几年一直没有消息,他也没有去在意。
只是……怎么突然就找到了呢。
他心下莫名出现一丝危机感,是要和他抢软软的人吗?他突然心下有些低落。
那么,他要怎么做呢?
黎安离低着头,勾了勾唇角,眸中光芒一闪而过,两鬓黑长的发丝垂下,江阮看不见他的表情。
……
周廷昱回城,先去觐见了皇兄,然后回到了郡王府,不过这里很快就要扩建,成为亲王府。
三年未回到上都城,他先是打点了王府,今日才有时间出门逛一下,看这上都城与三年前有何不同。
周廷昱依然是约了昔日好友沈烨。
沈烨如今任户部侍郎,生得风流韵致,一双桃花眼,也是上都城中不少女子趋之若鹜的青年才俊。
只是这周廷昱一回城,倒是将他生生比了下去,果然皇家的基因就是寻常人比不了的,各个都生得俊美异常,尤其这周廷昱。
两个各有不同的俊美男子一齐走在大街上,那真真是赏心悦目,引得那些大胆的女子都开始向他们扔瓜果手帕,一时间掷果盈车,倒是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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