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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礼,譬如她时常支使妹夫给她端茶倒水干杂活,这也就罢了,有一次家里的朱妈和黄妈休假回家了,她甚至还让妹夫去买菜和洗碗,哎,她到现在连个傍身的儿子也没生出来,真不知是哪来的底气支使妹夫,索性妹夫脾气真是温和柔软极了,从不与她计较,每次都笑眯眯的应了……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相处的越久,她就越发觉得她们姐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大不相同的,可她看着三妹活得这样肆意滋润,渐渐的也由不得她不信服她了,很多时候也愿意听她的。
被冬秀劝了几句,也就带着香儿出去了。
小丫头现在对着熟人倒是开朗活泼的,也肯笑闹,可对着陌生人依旧有些胆小腼腆,往往只管躲在大人后面不吭声,这可是不行的,冬秀拿了报社送来的一本印刷精美的彩印漫画给她,交待道:“这上面的故事三姨都讲给你听过了,你不是觉得很有趣吗,那一会儿要是看见别的小朋友了,你也可以讲给他们听好不好,他们肯定还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呢!”嗯,交际先从分享开始。
香儿抱着画册,害羞的点头应下了,这个阿凡提的故事的确很好听,还很好看,她只听三姨说过一遍就记住了呢,一会儿要是别的小朋友要看,那,那就给他们看一眼吧。
“我看大姐实在不是个爱出门的人,何必勉强她呢,叫黄妈带香儿出去不就行了?”待大姐母女俩出去了,胡竞之便轻声的问道。
“哎,可老叫她一个人呆着也不是个事儿啊,这人一闲下来就爱胡思乱想,我就怕她又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何况这也不叫出门哪,就在咱们跟前呢,开窗就能看见,也不会叫她感到不安。”
一般得闲的妇女都有个自己的嗜好打发时间,要不看戏打麻将,要不串门说八卦,再不济拜个菩萨也算是心灵的一种寄托,可大姐偏是个苦行僧式的人,从前在家里时就不见她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东西,大伯母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整日一个人闷在闺房里,现在更是如此,冬秀都带她见识过那么多的繁华景色了,她不说迷失心志,简直好像看破红尘了一般,见过就算,事后也没什么念想,她还真不知道能找些什么东西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除了她的女儿香儿。
也只好先叫香儿占住她的思绪了。
不想两人才伏案写了一会儿东西,就又有敲门声传来,冬秀打开门,却见门外是一个穿着长袍的陌生中年男人,仪容十分出众,脸上虽已有了岁月的痕迹,却不损其风度,反而添了睿智和气度,看着似有几分面熟,她下意识的便以为这是胡竞之的哪位朋友,问道:“您是来找竞之的么?”
男人打量了冬秀几眼,忽然笑道:“你是江家的三小姐吧,这么多年了你可一点儿没变!”
冬秀满头雾水,听这口气,这人还是来找她的,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可一点不记得人家了,按说不应该呀,这样好皮相的男人她只要见过一次应该就不会忘记的,当下只得按下自己的心思礼貌问道:“您是?”
男人没有回答,只问到:“慧秀和香儿是在这里吧?”
冬秀恍惚间就记起了这个男人,这不就是当年给冬秀一家拍过照、后来又与大姐私奔了的人吗,她当年还很是垂涎过人家的美色呢!
“你,你是……”冬秀实在惊诧莫名,这人怎么突然就找上门来了呢。
“敝姓鲍,是香儿的父亲。”
冬秀听他的介绍心下有些不舒服,他只说是香儿的父亲,却不说是大姐的丈夫,看来他的确是已经与大姐分开了。
但人家态度这样谦和,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冬秀又不清楚他和大姐之间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也不好直接把人拒之门外,只得把人请进去了。
鲍志东因早年喝过洋墨水,又会一手拍照的技术,在国内也算是个稀有人才,现在已经是报社一名资深的记者了。
常年都与新闻打交道的人,敏锐度和见识自然是不会差的,进屋的第一眼他就认出了胡竞之这个大名鼎鼎的文人学者,心内很是吃惊:不想江家这位三小姐居然嫁得了这样的大人物,真是运道不浅!
胡竞之在客厅早听见了他们的谈话,知道这是大姐的丈夫,当下便客客气气的起身与人打招呼,反倒是鲍志东在面对他时有些过分谦逊起来,毕竟这位胡先生是他们报社老板都想要千方百计笼络过来的人才,为了求人家的书稿,往往还要亲自登门游说呢!
冬秀给他们上了壶热茶便出门去找大姐和香儿了,想着一会儿他们可能要谈些私密的话,不方便叫外人听见,便随便找了两个借口把黄妈和朱妈也差遣出门去了。
一年不见,女儿好似长胖了不少,可能是刚在外面玩过,这会儿脸色红扑扑的喜人,眼睛也水汪汪的,整个人都显得雨雪可爱又不失朝气,全不见以往的病弱娇怯,鲍志东当下十分激动的想要伸手去抱香儿:“乖囡,爹好想你,快来给爹抱抱!”
哪知香儿扭过身子扑到大姐怀里,一副很是怕生的样子,鲍志东张着双手半蹲在地上,很有几分尴尬,自嘲道:“都怪爹太久没去看咱们乖囡了,害得咱们乖囡都把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