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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易冬愣了下,疑惑地说:“可阿柔没被考试折磨——”
“但她也没体会过这种牵牵手就脸红的十六七岁,”程矜一笑,“相处这么久了,你应该也知道她对奢侈品什么的毫无兴趣,她要的是你呀。生日那天从0点到24点,你把手机关机,完完整整地陪她疯一天,相信我,比送什么都让她开心。”
黎易冬茅塞顿开。
他就说嘛,之前自己旁敲侧击问了许多次有什么生日愿望,南柔都只是羞涩地笑而不答。
其实小姑娘要的真的很简单,就是他的真心和陪伴。
醍醐灌顶之后,黎公子非常爽气地掏出钱包在手心一拍,“哥说到做到,走,带你选生日礼物去。”
可程矜却靠在车门边,笑眯眯地不开口。
这小狐狸似的笑容,令黎易冬脊梁骨发毛,“……小祖宗,你又想搞什么幺蛾子?”
程·小狐狸·矜无辜地看着他,“不用你的钱包放血,我要的东西对你来说再简单不过了。”
她越是轻描淡写,黎易冬越感觉不妙。
果然,程小姐要的东西是不花钱,但……很要命。
“通行证?!”黎易冬矢口拒绝,“你想见铮哥就到传达室去见好了,训练场里是不允许普通人出入的,这是规矩。”
“我知道呀,所以才跟你要通行证嘛。”程矜一扫先前的大小姐模样,做低伏小地拽着黎大记者的衣袖,“他每天休息的时间那么短,还没说几句,我就得坐班车回城。黎易冬~冬哥,我知道你们社能申请到通行证,我保证!进去绝对不会闯祸,就远远看看。”
看着一向轻易不求人的程矜可怜巴巴的模样,黎易冬心一软,“……真不闯祸?”
“不闯!”眼睛一亮,笑靥如花。
黎易冬觉得自己一定是因为欠了铮哥天大的人情,所以提前了几年就将他媳妇儿给划入翼下护着,有求必应。
这都是一报还一报,是命。
说起黎易冬和喻铮,他们认识的时间就古早得多了。
虽然他管喻铮叫“铮哥”,但事实上两人一般大。十四岁的黎易冬还是实打实的二世祖,混世太保,不知天高地厚地撩了个小姑娘,完全没想到对方的男朋友居然是附近的地头蛇。
没轻没重的黎少爷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夹刀带棍的混混给围了,差点没给打残。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间,是偶然路过的喻铮以一敌五,生生从刀口之下把吓到腿软的公子哥给救了出来,代价是喻铮瘸了条腿、三四个月才离开拐棍。
打那之后,黎易冬对同级不同班的喻铮的称呼,就从“姓喻的”变成了“铮哥”,一叫十多年。在喻铮的影响下,他从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变成了……品学兼优的公子哥,甚至在喻铮考上军校的同年,考入了国内数一数二的高校念中文。
再后来,喻铮被选拔入猎牙,这事儿黎易冬当时并不十分清楚,只是慢慢就减少了联系。作为富二代,有才又有貌,黎易冬的社交圈广之又广,并没有因为与这一个兄弟疏远而感到什么不适,直到——
在国外留学新闻专业的黎易冬,带着当时的女朋友不知深浅的跑到当时在休战期的坎铎旅行,在海岸的小酒吧里,突然遭遇军方与恶势力交火。被特战队员拼死保护的黎易冬,在事态平息之后才偶然发现,那些伤痕累累还依旧奋力保护平民的特战队员里,居然有久未谋面的喻铮。
那次的经历彻底改变了黎易冬,他放弃了财经新闻,转而成为战地记者,常年奔走在一线,记录着像喻铮那样的军人们,奋力守卫脚下土地的每个瞬间。
可以说,喻铮对黎易冬前半生的生活轨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士为知己者死。
虽说没到要死要活的地步,但无论于公于私,黎易冬都愿意守护喻铮和程矜的这段感情,由衷地希望他们能够平平安安,修成正果。
听了黎易冬冗长的回忆,程矜意犹未尽地说:“如果没有遇见喻铮,我怕是要等写监狱题材的剧本,才能有机会认识你了。”
黎易冬啐了口,“瞎说什么大实话。”
两人正边开着车边闲聊,就听程矜的手机响了,她先是满怀期待,一看见来电显示顿时兴致缺缺。
黎易冬瞥了眼,是程厚寒。
“接吧,万一有什么要紧事。”
程矜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