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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接受。以前见到几千块的东西都不会猶豫地马上买买买,现在看到几十块的东西都会觉得囊中羞涩,我的心理真的是太不平衡了。好想哭。
不只是说奢侈品或者娱乐性消费,而是我的基本生活费已经无法维持。我连吃都吃不饱,穿都穿不暖,上学要用的书都没钱买。我这一辈子都再也不想过当时一根烧烤肠切开三顿吃,一杯红豆粥顶一天肚子,挨饿挨到上体育课晕倒的日子。我受够了,我实在没办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
这样想着,我决定以我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
在我的追求者当中,有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叫做沈光,是一家小型企业的总裁,跟我爸做生意时认识我的。他一直觊觎我的美色,追求了我很久而不得。他看上我时,他以为我是处女,但其实我不是。他也不介意。或许,是趁人之危,也或许,是雪中送炭。但是,于我,都已经不管了。沈光这个人很有钱,他虽然已经40岁了,比我大了二十多年,好老,也好丑,我一点儿也不爱他,但是,他能够照顾我的生活,让我能上大学,能够活下去。在钱面前,人总是没有想象的那么清高。我说,我不要做人家的第三者,我有我的道德操守。他说,他是未婚的,他还给过我看一些他的身份证明,还真是未婚。他说,他将来会娶我,做他正式的太太。他说到就会做到,信字走商界走天涯。一辈子,从来不撒谎言。
他提出条件:只要我答应他,做他的女朋友,听从他的话。他就租一套房子给我住,每个月打十万块给我花,信用卡任刷。
——我答应了他的条件。
就这样,我成为了受沈光包养的情人。那一年,他40岁,我17岁。自信骄傲的我,竟然有朝一日,也会成为被有钱人包养的情人。真是千万个没想到。
有了沈光的钱,我继续了我的学业,如愿考上了大学。我就读于某所一本大学的美术系,认识了新的朋友。与叶世婷、叶世樑那两个背叛我的痞子不同,在这里,我认识了两个一生一辈子的最好的朋友。
这两个朋友,一个叫刑文雪,一个叫游芷兰。是我想与之成为一辈子的好姐妹的人。
刑文雪是一个读企业管理系的女生。她家比曾经的我家还要有钱,也不是搞黑社会维生的痞子叶家,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团世家大族,家族生意能够摊出来几十年的会计报告那一种。她爸是企业的CEO,她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太子女,从小就过着贵族的生活,有强烈的女权意识。刑文雪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强人,“谁言女子不如男”的心态在她的脑海里植根深种,她誓要替她爸打理好公司,将来争取做一个出色的女CEO。
与之相反,游芷兰则是一个出身穷困的女生。她就读金融系,因为她那个在农村的妈妈看到志愿专业目录上的“金融系”,就觉得读了是用来赚大钱的。而且,她妈妈对这个社会的认识停留于女儿“上了一本好大学就飞黄腾达了”的程度上,等同考中科举,一人得道,就鸡犬升天了。难怪有句话说,有社会阶层的家长正是起跑线本人,孩子早就输了。哈哈。
游芷兰出身穷,但是,却十分有志气。她从农村来到城市来,誓要闯出一番事业来。不成功,誓不回乡。她的“成功”定义是最世俗的赚大钱,高薪厚职,而不是什么精神幸福的追求。在这一份精神上,我十分敬佩她,要是换了我,就没有这样打拼的毅力。
我们三个女孩子,在大学当年立下了自己各自的梦想。刑文雪的梦想是继承父业,管理家族公司。游芷兰的梦想是摆脱穷困,闯出一番天地,到死不再让人看不起。我的梦想,是当日在故乡的许愿泉下的梦想,做个好画家,嫁个好老公,生个好孩子。
最后,我们三人都迎向了各自不同的结局。
在三个人的关系里,我是居中的那个。我和文雪、芷兰都要熟些,她们两人却没有那么熟。始终,家境相差太大了。文雪平时束着干爽的高髻,戴着黑色圆框眼镜,爱穿黑白色系的西装外套衣服,和裇衫。穿黑色高跟鞋。给人一种很能干的感觉。我现在不富有,以前过过一段富贵日子,所以,与她亦有一些共同话题,例如高级化妆品、装饰品等等,这些都是芷兰所没有听过的。当我跟芷兰聊一些艺术,文学的话题时,芷兰兴趣勃勃,而文雪又会变得感到没有兴趣。
芷兰长得很可爱,是一个留着烫过的咖啡色长发的女孩儿。我曾经打趣她道,白芷和玉兰是淡雅的代表,热熏起来,味道却很臭和很庸俗。她性格温婉,动人,体贴,心思 细腻。她有些自卑,总觉得别人看不起她家里穷。正因为她心思细腻,所以很容易会多心,我们和她说话,总要拘谨些。文雪不太爱和她吃饭,因为吃得贵,她会付不起AA;若是我们给她买单了,她又会觉得我们像是在打赏她似的,让她感受到差距似的,她会不高兴。吃便宜的饭菜,我是无所谓,文雪会吃不惯。逛街买东西情况也是类似,文雪不介意买给她,就是怕她想多。不买,她又买不起,只有陪看的份儿。我觉得很为难,我真的没有半点儿看不起芷兰的意思,我也是很喜欢她的。可是,遇到这种情况时,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