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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他和虞绍珩自幼一起长大,但越长大,就越发觉彼此的不同。绍珩是个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但他却从来没有想明白过。叶家是白相人出身,几个叔伯里头惟有父亲少年离家,从戎投军,一路青云,如今又身居高位,直如传奇一般。叶喆也就理所当然地被父亲打发去了军校,可是他却远没有父亲当年科科满分全校第一的风头,文武功课都擦着及格线混到毕业——说不准里头还掺着父亲的面子,有教官故意放水。
    成绩难看一点也不打紧,反正他不愁去处,父亲随手把他塞进了装备部。这两年,日子过得顺风顺水,他实在挑不出一丁点儿不满意的地方。他没什么雄心壮志,这世界似乎也不需要他有什么雄心壮志。别人挡不了他的路,他也不去碍别人的事。他这样的人要是太兢兢业业了,反而叫人觉得矫情。要是他叶少爷都日日按时按点儿来上班,别人哪儿还好意思偶尔迟到早退啊?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饭有人做,衣有人洗,可别人没有。
    所以,做人要厚道,他隔三岔五地迟到一回,别人才能心安理得的跟处长磨叽请假不是?他得有点儿短处,才能给别人让出一条活路。这道理他跟父亲讲过,父亲轻飘飘地甩给他一个字:“滚。”
    其实,他还有话没说呢,亢龙留悔,月满则亏,他要是不适时地给父亲添上那么一两件糟心事儿,父亲这辈子岂不是过得太圆满了?总之,他能想到的东西都唾手可得,那究竟还有什么是他想要的呢?
    他和绍珩不同,和楼上那些人也不同,他们——有人爱钱,有人好色,可他都不怎么喜欢,但却又时时要装作喜欢,否则,他就更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了。
    叶喆长长叹了口气,正想摸支烟出来,忽然瞥见近旁过来一个卖香烟的小姑娘,七分袖的蓝布衫子露出一截细瘦的手腕,身前挎着个带玻璃罩的烟箱,想是趁着雨停,出来找生意的。叶喆瞟了她一眼,见那女孩子十六七岁年纪,两条辫子扎得整整齐齐,便招呼了她一句:
    “白锡包有吗?”
    那女孩子听到有人买烟,连忙堆着笑应道:“有的,先生承惠一元。” 说着,怕他改主意似的立刻就从烟箱里拿出包烟,递到他身前。
    叶喆从衣袋里掏出钱夹,抽了张五元的纸币放在烟箱上:“不找了。” 等他接过烟盒撕开,却抖着烟皱了眉:“哎,火机忘了。”
    那女孩子不等他问,麻利地递了盒火柴过来,叶喆轻轻一笑,“麻烦了”,咬着烟便凑了过去。那女孩子本能地缩了缩手,犹豫片刻,还是“嚓”地划了根火柴,举起来替他点烟,火光一亮,照见她半边绯红的面孔。叶喆见了,心情大好,待那女孩子小声咕哝了一句什么撇身走开,他才把那支烟慢慢吸完了上楼。
    一进门,便听徐樱丽莺声巧笑,“你们这位虞少爷是真的大方,还是他不晓得这一个筹码是多少钱?”
    不等叶喆发话,魏景文已嗤笑道:“你这些筹码再翻一倍,他也未必看在眼里。”
    叶喆笑嘻嘻地倒了杯酒,“密斯徐是觉得我这兄弟不解风情吧?”
    徐樱丽回头一哂,从漆皮手包里摸出一个薄亮的烟盒,拈出支细长的薄荷烟点了,眯起眼睛深吸了一口,吐了个标致的烟圈出来,“豪门公子,我没有见过吗?”
    叶喆低头一笑,只去看他表哥的牌,晃在魏景文身后的纪雯盈盈一笑,“听说虞夫人当年是出名的美人儿,今天瞧着,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
    魏景文笑道:“绍珩的相貌还是像他父亲,倒是他三弟,有些像他母亲,难得的漂亮。” 叶喆亦点头附和:“嗯,幸好绍桢如今长大了,面庞身量像虞伯伯,要不然扮起女孩子来,把你们都比下去了。”
    纪雯听着,心思一转,好奇道:“那虞家有小姐吗?”
    魏景文想了想,说:“有,也没有。”
    杜建时和徐樱丽俱是一愣,“这话怎么说?”
    “绍珩有个妹妹,不过是他父亲部属的遗孤,从小养在虞家,虽然不是亲生的,可他家里三位公子,只这一个小姐,当真是掌上明珠。” 魏景文说罢,纪雯又追问了一句:“也漂亮吗?”
    “蛮漂亮。”答话的却是叶喆。
    徐樱丽闻言,抚掌笑道:“怎么,是你中意的?你同她哥哥这么好,倒是两下便宜。”
    叶喆连忙摆手,“开什么玩笑?绍珩这个妹妹不光在他家里众星捧月,就是我爸我妈见了她,也恨不得含在嘴里。一个伺候得不好,不用虞伯伯出手,我爸先就打死我了,这件事我是万万不敢想的。”
    01、秋霁(四)
    车子开了约摸一刻钟,拐进了一条极安静的马路,绍珩摇下车窗,浓郁的桂花香气扑面而来。
    行道树间偶然闪过的人影皆不是寻常行人,而是警卫局安排的暗哨便衣。这条路斜伸上去,三公里内只有一处宅子,便是虞家。父亲卸职参谋总长多年,但旁人提起,常常依着旧习惯称作官邸,家里人自己却都只叫栖霞。
    虞绍珩一进大厅,便见妹妹惜月神情焦灼地迎了上来:“大哥,你总算回来了。”
    绍珩拍了拍她挽在自己臂上的手,“怎么了?还不睡觉,明天不上课么?”
    惜月语塞了一下,神色有些窘迫,“绍桢被爸爸打了,在楼上罚跪呢。”
    绍珩闻言倒不觉得奇怪,他这个三弟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从小就吃惯了父亲的藤条,只是今天他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却不知道这半晌工夫他又闯了什么祸,“他干嘛了?”
    惜月面上红了红,低声道:“我一个女同学在家里吞了半瓶安眠药,送到医院洗胃去了。”
    绍珩一愣,旋即恍然,只是哭笑不得,“人没事吧?”
    惜月颦着眉点了点头,“幸好救过来了,要不然哪是罚他这么便宜?”
    绍珩听了,摇头一笑,“你别管了,且让他受一点教训。”
    惜月却咬着唇欲言又止:“大哥……”
    绍珩见状,思忖着这件事另有内情,“怎么了?是你帮他戏弄人家的?”
    惜月连忙摇头,“其实,他这件事兴许跟我有关系——那个女孩子如今和我不大要好。”
    绍珩一听,不由笑道:“我知道了,一定是你那个女同学欺负了你,他去给你出气的,是不是?”
    惜月垂眸道:“我也不知道,他没有说。晚上爸爸教训他,他只说恋爱自由,分手自然也自由。离婚都离得,何况交朋友?难道还不许他年少无知,所遇非人,迷途知返吗?”
    绍珩听着,愈发笑不可抑,只是毕竟差一点闹出人命,他这个做哥哥的态度不好太过轻浮,便道:“就算他撩拨了人家,又负心薄幸,那女孩子哭一场也就罢了,怎么就寻死觅活的,气性这么大?”
    惜月面色更红,“你先上去看看吧,绍桢跪了快两个钟头了。”
    绍珩奇道:“他这么老实?”
    惜月唇边泛起一丝苦笑,“爸爸叫人看着呢。”
    绍珩一直上到二楼,果然看见三弟绍桢直挺挺地跪在父亲书房门口,一脸犹带稚气的矜傲,边上还站着个同样笔挺的勤务兵。绍桢望见他上来,面上现了愧色,转眼又用满不在乎的神气掩了去:
    “大哥。”
    绍珩笑道:“爸爸叫你跪到什么时候?”
    绍桢眨了眨眼,“跪到认错。”
    “那你还不起来?”
    绍桢耸耸肩,“我又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