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358页

      她将一份资料拿出来,递给她:“【问情殿】情报人,陈火。”
    “也是【问情殿】的人……”云映喃喃道。
    古寒霜莞尔,眸底带着狡黠:“对啊,倒是我的意料之外,看来我需要具体查查我身边到底潜伏着多少【问情殿】的同盟了。”
    ……
    次日,郅家老宅。
    婚礼在【枫原山庄】举行,从【华庭】出发。
    于倾城和良封浪昨晚就已经从海城抵达帝都。
    他们来到郅家老宅时,酒席场地都已经摆放好了。
    唯一有些令人不解的就是,这里竟然空荡荡的,没有什么客人,除了几个忙碌的佣人和客厅里穿着白色西装的郅野。
    于倾城看了看时间,疑惑的询问身边的良封浪:“这么晚了,车队还没来吗?”
    良封浪摇头,拿出手机打给了他的母亲丛容。
    丛容接听后,对面传来嘈杂的声音,还有烟花爆竹的声响,她的声音带着喜悦:“你妈我忙着呢,有话快说。”
    “妈,你们还没到?!这都几点了?”良封浪说道。
    丛容没怎么理会他,敷衍道:“快了快了,挂了,没事别打给我。”
    “喂——妈?”良封浪还没来得及多说几句,就被亲爱滴妈咪挂断了电话,再打回去,已关机。
    他和于倾城走进客厅里,坐在沙发上。
    听对面的声音,应该是接到华略了,大概还在路上。
    郅中雪坐在一边烹茶,请他们坐下后,就没有理他们。
    “郅野,就你一个人在这儿?这么冷清?”良封浪问。
    那些宾客都没到还是没请啊。
    郅中雪抬眸,声音微冷疏远,声线却格外温柔:“就我一个。”
    未止不让他跟他们说话。
    于是表现的十分高冷。
    他也不认识他们,索性也不理他们了。
    良封浪:“……”
    这小子咋不理人呢,还记仇呢。
    于倾城低头给白潋秋偷偷发短信,白潋秋已经在郅家老宅某处潜伏着,等待时机,将华略绑走,破坏这场婚礼。
    她也很是奇怪,郅家老宅竟然如此冷清,但按照于倾城给出的指示,婚礼的确是在这边举行啊。
    正当疑惑之时。
    又一辆车子驶入这里。
    花景御从车子里走出来,笔直的长腿隐藏在西装裤下,精致剪裁的西装,黑曜石钮扣,带着条纹的领带。
    亚麻色的短发,染成了深黑色,添了几分沉稳,蓬松错落,不乏张扬之意。
    栗色眼睛里,带着些许野性难驯,不羁桀骜如轻狂少年,唇角勾起,带着浅浅笑意。
    这次,他来参加她的婚礼了。
    身后是穿着长裙礼服的龙音。
    二人走进了有些空荡的客厅内。
    落座不久。
    十几辆车子已经停在了门口。
    宾客纷纷从车子里下来,西装革履有之,高定礼裙亦有之。
    良封浪有些不解,这些人……
    郅中雪起身,走向门口。
    今天的他,穿着花与为他做的白色西装,领结绑在领口,墨色长发披在身后,从侧面辫起。
    微微一笑,温柔风雅,一身白衣,彰显他独特浑然天成的气质。
    婚车门被打开,一双高跟鞋最先映入人们眼帘,像水晶更像璞玉,白色婚纱,洒落地面,白纱之下,隐藏着新娘的容颜。
    白潋秋悄悄混入人群中,人流涌动,宾客簇拥着身穿白色婚纱的新娘。
    确是只见新娘,未见新郎。
    新娘自己迈着步伐,走向门口。
    白纱之下的容颜若隐若现,纤细好看的手指轻轻提着裙摆。
    那是他为她做的婚纱。
    她走至站在门口的郅中雪。
    抬手,撩起自己的面纱。
    白纱落,万物失色。
    “花与?!”
    第279章 花与收拾于倾城郅墨再现
    “花与?!”
    于倾城盯着新娘的脸,十分确定就是花与。
    人群中的白潋秋意识到自己中计时,已经被抓住了。
    只有花景御,像是意料之中,好似入魔的杀人犯等待着裁决,猖狂无惧。
    “少爷,我们中计了。”龙音提醒道,手中的飞镖蓄势待发,随时准备杀出一条血路。
    花景御笑而不语。
    只见花与挥了挥手。
    那些伪装成宾客的人,已经将白潋秋和于倾城压在她面前。
    花景御泰然自若的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杯清茶,九重天的人已经将他和龙音围住,他却依旧像被请来喝茶的宾客一般,带着喜悦之色。
    良封浪护在于倾城面前,目光凌厉:“郅野,你答应过我。”
    花与态度坚决:“良封浪,我和花容私人恩怨未了,你应该知道,她不是你的傅倾城。”
    华略的孩子,还有最近发生的那么多事,都和于倾城脱不了关系,她必须还。
    于倾城听到花与的话,心底有些慌,花与知道她的身份?裴紫灵告诉她的?
    那良封浪呢,他知不知道。
    “封浪,救我。”于倾城委屈的看向良封浪,她现在是傅倾城的脸,良封浪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良封浪看向花与,面色付了一层薄冰,执意道:“花与,放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