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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言在西安府烧杀抢掠,将一百万百姓杀得只剩下三分之一还不到。其余百姓四处逃窜。
起义军抢完汉中又去抢西安府、接着是凤翔府、平凉府、庆阳府等。
他们抢一路杀一路,将百姓当成随意宰杀的猪狗, 没有活路的百姓只能搬离家乡, 逃往外地。
林知惜赶了半个月的路,所经之处皆是荒野,原本好好的良田因为无人耕种长满野草, 兴旺发达的城镇早已失去往日的鲜活,地上还残留着无人收敛的尸首被蚊蝇包裹。这宛如一座人间炼狱。
每经过一城,大家的心头就冒起一团火。
就连惯爱嬉皮笑脸没个正经的凤至都正了脸色,默默跟在主子身后。
天色已至黄昏,不好再赶路,他们便找个村庄落脚,士兵们按照老规矩去收敛尸体。林知惜坐在死士清理过的房间闭目养神,就听陆霄兴奋的声音自外响起,“姐姐!我找到一个人!”
林知惜睁开眼,陆霄拎着一个瘦小的男人进来,他一条腿似乎受过伤,萎缩细小。
陆霄半抱他进来后将他放下,他站不住,直接摔在地上。
但他却一声不吭,也不喊疼,只瑟缩着身体往后躲,一脸惊恐看着林知惜,好似她是吃人的恶魔。
陆霄坐到林知惜旁边,小声回答,“我刚刚去茅房发现后头有个地窖,这人就躲在里面。”
林知惜点头,问男子起义军何时经过这里。
男子吓得牙齿打颤,挣扎好半天,见她没有动手的意思,才结结巴巴开口,“三天前。”
“你可知他们去了哪里?”
男子摇头,指了指北面,“他们往东北方向去了。”
林知惜拿出舆图,“那就是往延安府去了”,她蹙眉看着男子,“庆阳府的知府没有抵抗吗?”
男子捂着脸,哭得伤心不已,“没有。那狗官早就逃了。我们一家老小全都死了。我前几年伤了一条腿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只能藏在地窖才侥幸活下来。”
“那剩下的百姓呢?”
“听说平阳府有兵,他们逃去那边了。”
林知惜默默叹气,让人将男子带下去好生安顿。
陆霄见林知惜脸色黑沉如墨,宽慰她,“姐姐,再明日咱们就去延安府,到时候我将陈起的人头割下来给你当下酒菜。”
林知惜摇头,“我没想到这边情况会这般恶劣。”
她有平安镖局,在各地都有脉,但是对起义军内的情况却是知之甚少。因为起义军仇富,镖局做的就是富贵人的生意,担心遇到起义军丢掉性命,所以平安镖局都是避开几个起义军所在的城镇。
她以为起义军首领顶多不拿属下当人,没想到他们还能坏到如此地步。
陆霄抿抿嘴,“这跟你没关系。杀人的又不是你,你别多想。我看还是替这些死去的百姓报仇!”
林知惜拧眉,“之前打听到起义军有十五万士兵,但是经过他们一路砍杀,恐怕不止十五万。你传令下去,让他们处理好尸体,开始蒸未来七天的干粮。明天一早就出发,将包袱全部卸下,轻装简行。”
虽然她带的都是精兵,但如果对方人数众多也是一大麻烦。为了节省体力,他们最好还是将些不必要的东西留下。
陆霄领命而去。
翌日一早,清理过的街道没了腐臭,重新有了人间模样。
士兵背着包袱,扛着武器浩浩荡荡往东北方向追去。
一天一夜过后,前去打探敌情的斥候骑着快马回来禀告,“主子,二十里外有一群人驻扎。看他们的穿着应该是起义军。”
二十里地?
三天过去,他们走了才八十里?这速度也太慢了吧?
林知惜头一次遇到陈起这种首领。攻占地方后不想着安抚百姓,在各地留守军,反而屠戮治下的百姓,他这行为不是为了皇帝倒像是杀人泄愤。
不过奇葩到哪时都有,她只微微惊讶过后,就命士兵稍做歇息,补充体力。
也不必烧火做饭,吃些干粮,喝点水,歇歇脚,继续追赶。
三个时辰后,他们追上起义军。
彼时起义军正因分配多寡起争执。
起因是因为他们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