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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必赢无疑。

      “没有目的。”
    宋锦瑟有些不明所以地盯着沈懿的眸。
    眸中坦荡,没有一丝一毫说谎的痕迹。
    是演技太好,还是真没有目的,只单纯让她过来赏月?
    “赏月这种风花雪月的浪漫事情,自然是要跟自己喜爱的人一起的。不如我给你介绍个漂亮好看的女子吧。”
    沈懿扯了扯薄唇,“不需要。”
    “我之前不是与你说过,我家中已经有妻子。我与她感情甚好,你也不必费心给我介绍了。”
    “感情甚好,那你受伤的时候,怎么见不到她人?”宋锦瑟嘀咕着。
    就他之前受的那伤,若不是她心地好,帮上一把,他如今还应该在床上继续躺着,兴许还得躺个十天半个月的。
    不过宋锦瑟也不想在这问题上与沈懿再争执。
    毕竟都已经到这里了。
    赏月也就赏月吧。
    “既然是赏月,那没有美酒,也得有杯热茶吧。”
    话还未落,便瞧见沈懿从宽大的衣袖处将一小坛酒拿了出来,还似是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两个酒杯。
    “酒是有的。”
    沈懿将酒满上,又悠悠地瞥了宋锦瑟一眼,“只不过,量力而行。”
    记得,宋锦瑟上一次喝酒的时候,可是一杯果酒就倒了。
    倒得是一点预兆都没有,还险些让人以为酒中有毒将她放倒了。
    宋锦瑟已经闻到了果酒那淡淡的香气,手去接杯子已经伸到半道上了,却冷不丁地听到沈懿这一句话。
    觉得那酒再也不香了。
    这可恶的大反派,换着个法子,就来嘲笑她。
    宋锦瑟气得喝了一大口。
    喝完,她觉得这‘酒’似乎不是什么果酒,比起果酒来,甜得多。
    尝不到酒的味道。
    倒像是她以前喝过的甜甜的饮料。
    摇了摇杯子,杯中的酒都快要见底了。
    也没有那种醉酒的眩晕感。
    沈懿这时淡淡道,“你别怕,这不是酒,不会醉人,这是我特地从柳国的商人那里买过来的果子露,喝着的口感与果酒无差。”
    宋锦瑟又嗅了嗅。
    果真是没有酒精的味道,只有一股淡淡的果子的清香。
    连着喝了几杯。
    宋锦瑟又问,“你给我的小叔子请的那个先生,可真的是靠谱的,别是个冒牌的,顶着个大学士的名头,其实肚子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若这样,我的小叔子到时候可是要考个倒数第一了。”
    若是真考个倒数第一,不仅丢她的脸面,更是将副将府的脸面都丢光了。
    沈懿瞥她一眼,然后淡淡地啜饮了一口杯中的果子露。
    “你若是不相信靠不靠谱的话,不如我们来打个赌?”
    一听到打赌,宋锦瑟就马上警觉起来,防贼一样看着沈懿。
    “赌什么?”
    该不会还在窥伺着她那仅剩的三成利润?
    沈懿薄唇扯了扯,“二八,若是你的小叔子考取了状元的话。”
    果真让她给猜对了,这沈懿就是瞧上了她的那小得可怜的利润,想要再贪多一些。
    这大反派之前的样子都是装的伪善,其实奸诈得不行!
    其实,三七与二八,也不过是相差了一成的利润。
    若是押在楚修文身上,宋锦瑟也是不心疼的。
    “好,若是我的小叔子真的中了举,当了状元,我便将合同的盈利分成改成我二你八,可若是你输了呢?”
    沈懿道:“若是我输了,这合同的盈利分成便是我二你八。”
    本钱是沈懿出的。
    若是他只分两成,就有些不符合最基本的商业道德了。
    宋锦瑟摇了摇手指,“不不不,这个便宜我是不占你的。若是你输了的话”
    一时间,宋锦瑟也想不出来什么好赌注。
    想了好一会儿,宋锦瑟便神秘地笑了笑。她想出一个绝佳的好赌注来。
    “有了,若是你输了的话,便在头上绑个兔子耳在狮城最繁华的大街走上一圈。”
    想想,这性格冷酷无比的大反派若是戴着个乖巧软萌的兔子耳,画面简直不要太美好。
    宋锦瑟简直是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了。
    沈懿静默了好一会儿。
    就在宋锦瑟以为,沈懿会不答应她的要求时,沈懿却是冷不丁地开了口。
    “那我也改了我的赌注,若是你输了,你也在头上绑个兔子耳在狮城最繁华的大街上走上一圈。”
    “成交!”
    宋锦瑟笑弯了眼。
    这样一来,就算是她真的输了,她也是不亏的。
    不过,瞧着沈懿要输的概率会大上许多,毕竟,那先生宋锦瑟觉着是真的不靠谱。
    在她印象中,那些宫中教书的大学士,不都是些思想极其守旧的老古董么,而沈懿请来的那个先生,居然还纵容着楚修文斗蟋蟀。
    还给楚修文送了蟋蟀。
    沈懿倒是一点都不担忧,反而是有些胸有成竹的模样。
    “那便这样说定了,若是到时候你输了,可不要反悔。”
    宋锦瑟瞧了瞧沈懿。
    摇了摇头。
    “如今谁输谁赢都还没有定算呢。不是么?”
    虽然楚修文天资聪慧,可这第一名的状元哪里是那么好考的。
    古代的科举堪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楚修文能考取个功名都是好的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若是她没记错的话,按照书中的剧情发展,那冯彦便是这次科举的新科状元。
    记得书中,冯彦考取了新科状元之后,便越发的嚣张,对楚素素没有好脸色。
    后来暗中与某位郡主勾搭上之后,愈发地厌弃了楚素素这位正妻,嫌弃因为占着正妻这个位份的缘故,自己不能娶郡主。
    毕竟以郡主尊贵的身份,怎么可能当侍妾。
    于冯彦而言,这时的楚素素就是他的绊脚石,阻碍了他日后的富贵荣华。
    所以,便设计陷构楚素素勾结小厮这一罪名,既能光明正大地将楚素素休弃,又不损害自己的名声。
    还能顺顺利利地将郡主拥入怀。
    可谓一举三得。
    如今,虽然楚素素已经离开了冯彦。
    但熟知剧情的宋锦瑟却是知道,依照剧情发展,冯彦还是会考取新科状元的。
    所以,这个赌注,她必赢无疑。
    此时,宋锦瑟已经开始小小地期待,沈懿戴着兔子耳是个什么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