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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羽仙歌(一)

      拒绝?
    沈青弦摇了摇头,“我和你之间本来就只有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又何来拒绝不拒绝一说。”
    楚拓风眼神里一片晦暗。
    他想过沈青弦可能没办法这么快接受上辈子的存在,却也没想到她的态度竟然会冷漠至此。
    楚拓风自嘲着笑了笑,转身看向天山弦月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将感情拎得很清的人,所以在我发现你的时候,我并没有选择直接告诉你一切。”
    楚拓风咬了咬牙,看着面前的女人态度坚定的道:“你曾说过,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我不会因为你今日的话就死心。当然,我也不会逼迫你,等到你心里有我的时候,我再接你回家。”
    回家两个字,楚拓风似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完整的说了出来。
    曾经也不是没发生过沈青弦将他忘记的事情,但这个世界的难度,显然比之前要艰难几分。
    沈青弦很感激楚拓风给她的帮助,却也清楚,自己现在给不了他什么。
    语气继续围绕着这个话题互相尴尬,沈青弦想着,还不如将自己得到的信息,与楚拓风分享。
    “我觉得,你们可能是真的误会黑魂了。”
    楚拓风快速整理了自己的情绪,问到:“你可是看到了什么?”
    “嗯。”沈青弦肯定,“关于皇陵那一段的经历,我重复看了两遍,一段是以旁观者的视角,另一段则是自己亲身感受了一遍。”
    沈青弦将自己在皇陵中发生的事情,仔仔细细跟楚拓风复述了一遍。
    楚拓风虽然并不反对沈青弦说的话,却也有自己的坚持:“你可知那可珍珠的用意。”
    “什么意思?”沈青弦不解。
    楚拓风说道:“古以压舌镇尸,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尸变。压舌也有转世寄托之意。那可珍珠上有你的魂灵,我以珍珠入葬,为的就是在你转世之后,能通过魂灵立刻找到你的存在。可黑魂吞下珍珠,害的你损失精魂,我一直寻你不得,若不是上天开眼,机缘巧合让你跟在我名下,我怕是到现在也没办法感知你的存在。”
    “你难道没有觉得这是一个循环吗?”沈青弦听了楚拓风的话,得到这么一个结论。
    她觉得自己无形被套入了一个轮回之中。
    “因为没了珍珠,我才落到现在的地步,所以我才会进入皇陵,也正因为我进入皇陵黑魂才会感知到我的存在和,想尽办法打开棺椁取出珍珠让我出来。这一切冥冥中自有循环。”沈青弦叹息:“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得打破这个循环我们才能结果。可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哪里才是打破循环的关键。“
    楚拓风目光狡黠,咬牙笑到:“关键点在哪里并不难想,自然是珍珠。只要得到珍珠,等你的记忆恢复,是非曲直事情原委都会有个定论。”
    楚拓风看着山下的灯火,声音又些低沉感慨道:“可现在的问题就在在于,黑魂现在何处。方才我已经取山下问过人,现在正是黑魂被埋在小别山的第三年。
    按照时间线来算,此时的黑魂已经成妖,不知去向。
    “你下一次发现黑魂是在什么时候。”沈青弦连忙问到。
    楚拓风笑了笑:“十年后,那时的黑魂已经化为猫又,我斩断其一尾,却并没有办法结果他的性命,随后他在人间又消失来六年。”
    “十年,太久……”沈青弦感慨,想道之前在皇陵里的日子,想来应该才一月,对她来说,却是百年之久。
    “很久?”楚拓风淡的淡的笑了笑:“可是我私心的觉得,十年,是上天给我的机会。在这个世界,我是你唯一认识的人,我是你唯一的依靠,我可以趁着这十年在你身边不断的对你示好,说不定,十年后你会愿意和我回家。”
    沈青弦没想到,他会这么坦诚的将想法说出来,不禁笑了笑:“如果你不告诉我这些,十年后可能真能如你所愿,可你现在跟我说了,我心里已经有了防备,你的如意算盘怕是落空来。”
    楚拓风垂眸自嘲的轻哼来一声:“我愿说出来,那是因为我知道,你不会愿意等十年之久。”
    “所以你有更好的法子吗?”沈青弦问着。
    楚拓风认真却又凝重的点了点头:“有,但又些危险。”
    “不搏一把,怎么知道结果。”沈青弦笑了笑,“再说了,有你在我身边,我没什么好怕的。”
    这句话真不像是一个,刚婉拒了楚拓风示爱之人,该说出来的话。
    但沈青弦却不得不承认,这是她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有个东西叫做“安全感。”
    只要楚拓风在身边,她就能感受到那种心有归处的安全感。
    楚拓风弯眉一笑。
    很好看,真的很好看。
    如果她是一个彻底的外貌协会会员的话,现在怕是已经答应楚拓风的请求了。
    一个颜值如此高的男人说爱你,为你付出,等你这么久。
    换谁不心动。
    沈青弦是正常人,自然会心动,可是当她知道楚拓风喜欢的,是自己的前世,是那个她从不知道女人之后。
    或许很荒唐,但沈青弦却是真真实实吃自己上辈子的醋了。
    她不想成为一个女人的替代品。
    不需要因为像其他女人,所以在一开始就得到了本不属于她的好感。
    哪怕,那个女人是自己的前世,她也不会有自豪的感觉。
    “我很荣幸。”楚拓风这句话说的十分绅士客气,但这刻意拉开距离的话语,也掩盖不住他那自内而外,所散发出来的兴奋。
    这种兴奋的名字叫做,失而复得,得偿所愿。
    虽然还不能说彻底做到了自己想要的,但起码楚拓风现在看到了很大的希望,
    “黑魂才化妖的第二年,就算得到了我的一部分力量,还有那可珍珠,也不可能立刻成为祸乱人世的大妖。”
    楚拓风带着一股强势的斗争分析道:“现在的他还没办法承受着自己体内的那股力量,在人界带着不仅不会给他帮助,反而还会有性命之忧。所以他现在唯一的去处只有,妖域。”
    “妖域?”这又触及到来沈青弦的知识盲区:“我只听说过鬼域,还是淮姑跟我说的。”
    “千年后妖域和鬼域统一,这才统称鬼域,可现在的妖域却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妖鬼不同族,井水不犯河水,各有各的秩序。”
    沈青弦虽然心里已经有了个猜测,但还是想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所以主动问到:“对了,你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我知道你是古苍月国的君主,但我觉得你在鬼族也有一定地位。”
    楚拓风略微得意的笑了笑:“你猜的不错,我也是鬼王。”
    “人怎么能当鬼!”沈青弦惊愕,这有背常理啊。
    她抓过楚拓风的手,这个男人的手心滚烫,根本不像她所听说过的鬼。
    楚拓风陷入来一段回忆:“这个故事可就长了,以后再慢慢的跟你讲。但简单概括,就是这鬼王的身份是我白捡的,我要的只有我夫人,谁知道最后得到的鬼王的力量。”
    “白捡……”沈青弦不禁感慨:“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楚拓风又言:“不过现在的我不是当年的人,人类若年前不死,则会沦为妖。若非要给我一个定义。我现在大概也算是人妖鬼三重身份了。”
    “那你岂不是可以随意出入妖域?”沈青弦眼中放了光芒,
    楚拓风点了点头:“掩盖了人和鬼的气息之后却是可以,但你却有些难。”
    楚拓风从怀中拿出一个手镯来。
    沈青弦记得这个手镯,在皇陵的时候,她还带着这个。
    这个男人,当真等了自己的夫人两千年么?
    一个镯子罢了,却时时刻刻的放在身边。
    楚拓风拉起沈青弦的手,将镯子套了上去:“虽然你已经喝过我的血,我能感知到你的存在,但我没办法立刻来到你的身边,带上这个镯子,你若是有危险我能立刻赶到。”
    虽然这个镯子显得过于暧昧,但是保命的玩意沈青弦自然不会拒绝。
    “我带上这个镯子就能不被人发现么?”
    楚拓风摇了摇头:“想多了,这个镯子只能让你看到那些隐匿身型的鬼和妖,没办法隐藏你身上的人气。你若是想要进入妖域,可能要委屈你。”
    “没事不委屈,只要找到黑魂快点将事情解决,一切都没事。”
    沈青弦连忙摆手。
    楚拓风却咬牙:“你可别把事情想象的太过于简单,人类若是想进入妖域不被立刻吃到,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成为一个妖怪的奴隶。”
    “……”沈青弦一时间说不出来。
    作为22世纪的青年,世界上除了零星几个还在发动战争的国家而言。
    他们那种和平过渡已经不存在奴隶一说了。
    毕竟推崇的就是人人平等。
    唯一能用到奴隶的地方,总是把这两个字男女之事联系起来。
    所以她在听到这两个字的一瞬间,脸红了……
    楚拓风不是老古板,他是确确实实在人间生活了两千多年,知道人类的开放程度是如何一点点增大的。
    在看到沈青弦羞红的脸颊之后,也有些不好意思的轻轻咳了咳。
    “你若是不愿意,我自己去妖域即可,你留在人界至少这十年是安全的。”
    “没有!”沈青弦立刻辩解,她可不想做只会等待的废物。
    楚拓风耳根发红,并没有直视她,而是扭头不知看着哪里道:“你若是做我的奴隶,我不会亏待你的。”
    话音刚完,两个人的脸更红了。
    这话怎么越说越不对味儿呢!
    楚拓风也觉得自己这话说的不妥,故而有再次解释道:“我是说,我以妖的身份进去,你是我携带的人族奴隶,我……”
    “算了算了。”沈青弦尴尬的连忙摆手:“你要说的话我能领会,就别老围绕着这个词不放了。”
    不点破还好,一点破,楚拓风的耳朵如同煮熟的螃蟹,红到了极致。
    “嗯,你别想歪就好。”
    抱歉啊大哥,已经想歪了。
    沈青弦虽然在不断的自我安慰,但她却注意到,楚拓风此时是在笑的
    “我们该怎么过去。”沈青弦问到。
    楚拓风看了看两人身上的衣服,一个西装皮鞋,短裙赤脚,摇头道:“我们穿成这样肯定不行,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明日去成衣店买些适合的衣服我在带你去。况且这妖域可不是想进就进的,我得先去找一个老朋友。”
    “妖怪?”沈青弦问到。
    楚拓风点了点头。
    “是淮姑吗?”
    “不是。”楚拓风摇头:“淮姑虽然是妖,却有神的名号,与妖域的人和不来。我们要找的是一只鸟精,名为羽歌。”
    “羽歌?我怎么觉得在哪儿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