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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还是豹子嗝屁。
金钱豹躺倒在地,口鼻皆已经不吐气。
陆其琛后怕不已,这才惊觉她身上已经冒了一层的冷汗混着早先的血水浸湿她的里衣。
她躺在豹子身下,浑身酥软,连推开豹子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打死她,她都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赤手空拳对上一只豹子,并且还放倒了它。
这样想着,她突然又大笑起来。
人的精神在经过高度的紧绷后突然放松下来就容易有那么一阵的“失心疯”,身上虽然还没有力气,但精神上已经在做“日光浴”,无限舒爽。
大难不死,劫后余生,这是她的幸运,但一定会成为徐言锡的不幸。
陆其琛也不知道她在豹子身上躺了多久,待到她左腿隐隐有些发麻,她挣扎坐起,极为艰难的推开压在她腿上的那一坨沉甸甸的死肉。
推开金钱豹后,她缓了一口气,从靴子里抽出匕首。
这是她第一次赤膊打下一只豹子,现下她是没有力气拖着这坨死肉大老远走回营地了,只好先把豹子身上的皮扒下来带回去。
好歹当个纪念品,就像别人出门旅游都会随手带一个当地的纪念品回来。
这豹子皮勉强就算她到此一游的纪念品了。
不过刚才打豹子已然耗费了她所有的精力,此刻她手上的力气所剩无几,连拿一把匕首,手力都虚得不行,下刀不准也不利索,
她现在的手劲下刀有点儿勉强,她揎拳掳袖,先转了转腕子,再缓了缓手劲,跟着又转动脖子,活泛开身子,最后对准豹子一刀劈下去,划出一道口子。
她没剥过动物的皮毛,所以下手也毫无章法,常是刀划到哪儿割哪儿,也不管哪个方向顺着肉会好割一点。就这样,她割下来的那部分皮毛常常这儿带一块肉,那儿又连一块肉的。
“陆其琛!”
陆其琛听见人叫她,急急转头看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下午6点更新~
☆、第二十四章
南池骑了一匹白马停在三十米外的树丛后面,伸长了脑袋往她这儿看。她极淡定的朝他招了招手,让他赶紧过来。
还别说,南池骑白马的样子还真有点儿白马王子的风范,真不愧是她精心设定的男主。
模样俊,身段好,还风度翩翩的。
比那个不知所谓的徐言锡不知好少多少倍。
若是南池能再早一点儿,赶在她打豹子之前来救她,她就认了他这个白马王子的头衔。
噢,不对。
就算南池真的赶在豹子出现那一刻从天而降,凭他的胆子他也绝不敢来救她,他只会把她往前一推说“我相信你可以的”,然后麻溜找个安全地方躲起来,到时还是得靠她自己放倒豹子。
南池走近一看,陆其琛身上的衣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扎出好几个窟窿,窟窿边缘处破破烂烂的,还糊着干涸的暗红血迹。再一看,她额前几缕发丝凌乱的散下来,其中几缕发丝已经被鲜血糊在脸上,而她嘴角,鼻子都沾着星星点点的血迹。
目光下移,她手上握着沾满血迹的匕首,手上也是鲜血淋淋的。而她身边躺着一具豹子的死尸,豹子身上的皮都已经被扒下来,只露出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红一片白一块的,倒是有点儿像肥牛片,但颜色远没有肥牛片那么诱人。
平地忽然挂起一阵风,卷着豹子的血腥气扑向南池。他胃里猛地泛上一阵恶心,他捂着嘴立刻别过脸做干呕状。
南池道:“你……你干什么?一早上没见,你就成野人了?直接生吃啊?”
陆其琛快刀将最后一块皮毛割下来:“想什么呢你。这豹子袭击我,被我宰了。”陆其琛眉毛一挑,突然逗弄南池:“怎么?你想吃豹子肉?那我割一块下来给你啊。”
说着,陆其琛就拿刀子去割豹子肉。
南池见状,忙摇着手:“不用,不用。”
“别客气啊,你看这豹子肉多紧实,一定好吃的。”
南池见她手中的匕首已经滑入豹子身体里就要割肉,忙大叫着跳开:“陆其琛,你离我远点!”
陆其琛笑笑,拔下匕首:“去,拿一块布给我。”
南池听见吩咐,匆匆转身从马背上扒拉下来一块方巾,小跑回来递给陆其琛。陆其琛接过巾子盖住匕首的刀刃,一把抹过去擦掉刀刃上的血水。
南池单看见那血淋淋的豹子就觉得心惊肉跳的,再看那豹子脸上血肉烂成一块更觉胆战心惊,他捂着心口问陆其琛:“这豹子是你徒手杀的?”
陆其琛给匕首套上铁鞘放回靴子,慢抬眼皮,漫不经心的扫他一眼:“不然呢?”
南池低头看看地上那头两米多长的豹子,那身长还有体量和瘦肉单薄的陆其琛一比,视觉冲击太强大。
这就好比用人手和象腿掰手腕,结果还掰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