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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郝可溜掉的速度也很快,“嘿嘿”声还停留在凌旭耳边,郝可已经端正地坐了回去,如同一个正人君子。
“唉,”郝可又忧伤起来,“这就是普通社畜的生活,被人牵着鼻子走,没有办法拒绝,毕竟我还要还房贷,一套组合贷下来,还到五十五岁,每个月还小一万,我这辈子都和学校绑定了,谁都不能得罪,唉……”
郝可的态度让凌旭有些困惑,买房之前,郝可明明是心心念念要买梧桐树湾的房子,为什么买房之后,郝可却并没有多高兴,还很忧伤,似乎要为了这个房子付出沉重的代价,既然如此一一
“为什么要买房子?”凌旭问道,“你可以不买。”
“嘶,你这话说得我听着怎么就这么不舒服呢。”郝可挑起眉梢,瞪了一眼凌旭,接着,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因为,买房就意味着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这样一个空间,属于我自己!我想让谁住进来,就让谁住进来,我想让谁滚蛋,就让谁滚蛋!”
郝可对于家的解释,似乎有点另类,至少凌旭在「人准证」学前教育录像带里看到的关于“家”的解读不是这样的,而且人家专门强调了房子不是家,还举了一个富豪的例子,富豪有很多大房子,却妻离子散,深夜对着空荡荡的大房子说这不是家。
凌旭之所以对这段录像有印象,是因为斯特里先生以前也说过差不多的话。
可是,郝可却说着相反的话,他说,有了房子,才会有自己的家。
“怎么,你好像不服?”郝可盯着凌旭,鲜艳的嘴唇撅起来,不高兴地审视了他一会儿,说道,“是的,按照《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上册课本的定义来说,家人在一起才是家,不管有没有房子,住在大house还是天桥桥洞下。不过,那是很理想的情况,比如你和凌思睿,欧阳阳和她爸妈、姐姐还有小舅……”
“你们可以和谐的共处一室,不会一见面就吵架,听到对方呼吸就想打人,也不会在地毯上滚成一团。事实上,你们这种情况才是罕见的。大部分人步入婚姻都以为自己是找到一个屋檐遮风挡雨,谁知屋檐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雨……”
“这时候,就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无法共处一室了,谁走?”
郝可伸出一根食指,严肃地指向凌旭的鼻子:“房子是我的,你走,我还生活在自己创造的环境里,我还可以找新的人进来,说不定新的人就各方面都很合适。我不用为了一个住处委曲求全,不用害怕环境变化带来太大的代价,甚至,今天我把你撵走了,明天还可以正常地坐15分钟地铁去上班,什么事儿都不耽误。”
凌旭的眉头紧紧皱起来,脸颊线条也绷得生硬,他不喜欢这个比喻,不喜欢郝可指着他的这根手指,他的牙根有些痒痒,想一口咬住郝可细细白白的手指,让他后悔指着他说了这番话。
但是,郝可不像羊角山的火山羊那样皮糙肉厚,他是一个精致的小蛋糕,稍微碰一碰就会坏掉,白白的奶油会歪掉,上面的小樱桃会掉下来,修饰精美的花边会变得乱七八糟。
凌旭忍了,差点忍出内伤。
偏偏郝可并没有觉察到,还沉浸在自己的理论里,得意地宣布结论:“所以说啊,有自己的房子,才有自己的家,待在别人的家里,随时都有可能被撵出去,但是,待在自己的家里,永远都是安全的。”
凌旭:……
郝可喜滋滋地举起酒瓶,和凌旭面前的酒瓶碰了一下,笑嘻嘻地望着他:“你怎么不喝了?”
凌旭对于酒确实没有什么偏好,这种东西又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带来灵力,喝多了只想尿尿,大概只有人类这样奇怪的生物喜欢这种没用的东西。
不过,作为一个专业的陪酒,凌旭还是拿起酒瓶,一饮而尽。
“好,爽快!”郝可也学着他的样子,一口干,辣得他又咳嗽起来,朦胧的眼瞳间泛起丝丝水光,抬眼看向凌旭时,带着几分脆弱的迷茫。
“奇怪,怎么还没醒过来,这个梦好长啊……难不成我还得走回家……?”
*
昏黄的街灯下,向前延伸的红砖石人行道上。
一个歪歪斜斜乱走的醉鬼第N次从人行道上往马路中间冲,第N次被身边高大的男人像捉小鸡一样捉着胳膊拽回来。
“我能走,别动我!”郝可颧骨通红,眼睛却闪闪发亮,似乎十分清醒,但他脚下的步子和说话间喷出的酒气却不是这么表现的。
凌旭便又松开郝可的胳膊,让他自己走一阵,等他快要走出安全界限了,再把他归置回来。
就像一个出了点故障的发条玩偶,一放在地上就斜跑出去,速度还挺快,不得不经常守在它身边,给它调整方向。
想要直接抱起来走是不可能的,发条玩偶有自己的意志和尊严,虽然出了点故障,但死不承认,坚称自己能走回家。
凌旭盯着郝可,他不厌烦这项差事,相反,他乐此不疲。
一向严谨的郝老师,很人类的人类,此时却发着酒疯,不顾形象地释放自我,嘿嘿乱笑,实在是难得一见得景象,竟也生动得可爱。
“这个梦可真长啊,我还以为在海鲜自助烧烤那儿就完了呢,没想到还要自己走回来……”郝可嘀嘀咕咕,“走回来就走回来,我认识路!不会开车怎么了!我还有11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