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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咬咬牙,忍着疼痛,硬生生地跑了三个街角,终于在不远处看见了一个修字旗。
就在快要到达的时候,他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地,趴在地上,他先感觉到一股热气扑在后脑勺上,然后一些湿湿黏黏的液体淋在了他的头发和脖颈上,就在他以为自己已经没救的时候。
一双黑色的皮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紧接着他的脸被人用力抬了起来。
林学义看见了一个面色苍白,身形高瘦,目含星光的布衣男人,男人轻轻一笑如若春寒乍暖。
他可以说,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人,一时之间竟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看呆了去。
男人盯了他半响,才慵懒地笑道:“没想到你这蝼蚁竟然和她有缘,有趣,有趣。”,随后,他又对着林学义的背后冷冷地命令道:“还不赶快退去。”
男人话音刚落,林学义便感觉背后一轻,街道瞬间又恢复了往常的热闹,好似刚刚的一切不曾发生一般。
男人从袖里掏出个帕子擦擦手,并对林学义说道:“过来吃碗馄饨暖暖身吧。”
林学义本不想去,但奈何脚不听使唤似地跟着男人去到了馄饨摊,馄饨摊有点类似吧台设计,桌子呈凹字形,摊主人在中间包馄饨煮馄饨,宾客围坐四周。
男人安排他坐好后,便从案板上拿起十个馄饨扔进锅里,个个饱满地馄饨在奶白色的汤里翻滚着 ,传出阵阵香气。
林学义闻着这股香气竟然心情平和起来,他下意识地看了看旁边吃得正香的客人。
男人开口道:“不要左顾右盼地,小心没了眼睛。”
林学义赶紧坐直身体摆正头,目不斜视地盯着正前方。
男人微微一笑便不再管他,不多时,男人为他端上一碗冒着热气的馄饨。
林学义想起刚刚的人肉摊,怎么也下不去嘴,男人觉察道他的顾虑便说道:“放心吧,这不是人肉做的。”
林学义这才颤颤巍巍地用勺子唠起一个放进嘴里,没想到这味道真是绝了,这是他从来都没有吃过的一种肉,肉质劲道,鲜美爽滑,好吃到让人想吞了舌头。
男人则是趴在桌子上,用手撑着头,无精打采地看着他吃。
等林学义回过神来,10只馄饨外加一碗浓浓的骨汤都被他吃了个干净。
见林学义放下碗,男人笑道:“既然你已经收下了我的定金,接下来的事情便麻烦你了。”
林学义不明所以道:“定金?”
男人指了指林学义眼前的空碗:“这碗馄饨还有你的命。”
林学义自是无话可说。
这么说着,男人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表情也阴冷下来:“我这一生从不循规蹈矩,如今好不容易想遵循一次规则和你做个交换,你若不答应,便将这命还给我。”
林学义一抖,只得道:“您说吧,想要我做什么?”
见林学义上道,男人点点头道:“我要你在四十四年之后,去白头山下的小山屯去寻我一故人。”
林学义苦笑道:“如今正值风雨飘摇之际,我很难保证自己能不能活到四十四年之后。”
男人道:“你与她有缘,自是能平安与她相见,你若与她无缘,我也不会浪费时间救你。”
男人站起身拿起挂在棚沿上的一柄灯笼,递给林学义:“你拿着它,它会引你出这鬼市,见到她后,你把这柄灯转交给她。”
待林学义拿好灯笼之后,男人又嘱咐道:“哦,对了,她喜欢食肉,你去的时候多给她带些吃食。”
说罢,男人道:“你走吧。”
林学义有些蒙圈,这就让他走?他还不知道要找的人是男是女,姓氏名谁。
然而男人一挥手,他就出现在了刚刚的集市入口处,远处的一摊血水无言地表明了他那个校友的结局。
林学义紧了紧提着灯笼的手,低下头猫着腰向集市口走去,然而这次无人敢来找他的麻烦。
他出集市的瞬间,一道白光在眼前闪过,白光散去之后他已经出现在了一片树林之中。
刚刚的一切好似梦境,要不是手里的灯笼真实存在,之前的事他肯定不敢相信。
他摸了摸灯笼的表面,笼罩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既如丝绸般光滑细腻,又如皮肤般具有纹理,月光一照泛着冷光。
此后四十四年间,他果真如那男人所说,遇到再难的事儿都能转危为安,遇到再惊险的事儿都能化险为夷。
直到十几天前,他心中突有一感,他知道他要去与那人相见了。
于是他收拾好东西,带着儿子来到了小山屯。
听完林学义的自述,林学义的儿子林朝学则是一脸淡定的喝茶,这个故事他已经听他老父讲了无数遍了,早就习以为常了。
反倒是付守仁一脸淡定,让林学义有些无奈:“怕是你又把这事儿当了个笑话听了。”
其实付守仁心里也是一片惊涛骇浪,他叹气道:“看来这世上的奇人异事真的很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