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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比。
白若兰住惯了学校外的房子,要她搬回宿舍简直是把脸皮按在水泥地上摩擦。女孩子有独立空间,24小时不断电的恒温房间,谁愿意回地不利人不和的鬼地方。
一周后,公孙来了,下了火车一言不发,非常顺便地在进门前走到一楼房东阿姨那里,交了半年的租金。
上楼时,公孙明显感觉手心的骨骼彻底放弃抵抗。
我问:“哈哈哈哈,那你说,你的美人儿是爱你的钱还是你的人?”
“现在肯定是我的人!”他得意一笑,又很戏剧地捂住胸口,摇头叹气,“但当时不能想,想到就难受。”
公孙对于和白若兰深入交流的那方面事情并不避讳我。这大概与我装扮与性取向有关。
他说,白若兰和他属于离不开彼此的那种。
我讽刺,离不开钱?
我有点儿故意怄他,凭什么他能在女人堆里通吃,这一点我是嫉妒的。
公孙“啧”了一声,说这个你可能不太懂。
当时我未体会干柴烈火的性,能有一个相知相爱的姑娘都属难得,何况到那一步。
公孙和白若兰身体有巨大的吸引力。我追问,这种吸引力有多特别,他神神秘秘道,别的姑娘给不了。
高中时期,荷尔蒙激素冲击,两人晕头转向,如胶似漆不难理解,到了大学本能维系恋爱关系,这时公孙清晰意识到,自己不想分开。
他想和她一直在一块儿,想娶她,没有理由,就是想娶她。
远方的牵挂让公孙第一次产生做男人的成就感。
这很矛盾,在女人身上驰骋让他感到性冲动和边缘关系产生的刺激快乐,但深重的占有欲只体现在白若兰身上。
苗凌风与学姐跟谁好,甚至有在他面前显摆的意思时,他都可清心,视而不见,可白若兰被人染指分毫,他气得想冲破法律底线,将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他和白若兰在一起时,有点像发情的情/兽,嘴巴粘在了她娇嫩的皮肤上,顺延而下,逆鳞而上,“你懂吗,就是那颗夜明珠只属于你。”
后来夜明珠彻底走失,我问他可惜吗,他又说,男人嘛,一生可以有很多颗夜明珠。
男人,我有几个瞬间也想做男人,比如我当初接近公孙的原因。
我喜欢的姑娘喜欢公孙。当时处于暧昧,她能感受到我的好感,我也在努力突破她对于感情关系迂浅的防线,常分享一些国外新鲜的资讯,那时候谈恋爱很容易想到一辈子,我还把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发给她,暗示一切皆有可能。
她是个双,在我和公孙之间,在女人和男人之间,她更倾向于后者,这真该死。不过还好,公孙没有踏上她那条贼船。
工商管理女生扎堆,公孙身边女性挺多,所以不知道这事儿,只觉得我好玩儿,好奇女孩儿头发怎么能这么短,也玩笑地拽我进男厕,说我就差这点man气了。
莫名其妙地,我们做了朋友。
白若兰和公孙一人劈腿一次,在我看来是扯平,彻底分崩离析源于那一点不平。
白若兰知道了学姐。学姐与男友在国外闹分手,找公孙聊天,被白若兰窥屏,问他,这人是谁?
公孙坦白说,是个学姐。
哪个系的?
物理系。
两个校区的人是怎么熟悉的?你也不是学生会的,也不热衷校园活动,难不成是联谊?白若兰那天应该是心情不佳,咄咄逼人,最后苦笑地讽刺他,哦,还有一个可能,床上认识的。
两人年轻气盛,征服欲占有欲统统居高。这话一出,显然是翻旧账。
公孙手机一摔,“你也不干净。”
白若兰仿佛听见城市倾覆的轰塌声,拽着她的头发、身体直直下坠。
公孙顿了一下,补了一句,我也不干净,但……
他想说,但这些都过去了。
却没机会说出来,脸被甩了下巴掌,打偏了,指尖划破下颌,微微刺痛,溢出浅浅血丝。
然后是重重的摔门声。
他沉下一口气,捡起手机,给学姐发去【现在有事】后,快步走至门口。手顿在把手上,愣了愣才打开门,实际大脑一片空白。
这么会白若兰早走远了,公孙不知道她能跑去哪里,她父亲高位截瘫,住在康复医院,母亲一直陪床,这两年断断续续,他都有为叔叔阿姨分担过住院费。他走到病房门口,刚从窗口冒了个头,阿姨便扫见了,很意外地起身,热情咧开嘴问,怎么突然来了。
夜里病房安静得落针可闻,他摇摇头,没说找白若兰,局促地问候一番,灰溜溜走了。
恋爱谈到这处,多是无解,错误犯得太多,走下去错误会以平方数上涨,伤害彼此,可就此别过,又做不到如此利落。
他试图打电话,自是关机。
零点街头,一个初历情场的少年兜在大一码的灰色毛衣,宽肩单薄,微微佝偻,他生涩地点了根烟,难得没有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