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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一男的。
“等我稍微收拾一下哈。”
晨露已散, 盛夏骄阳缓缓东升。
林默再出来时,滑稽可笑的发型已变得正常许多,小爱心梳成一根辫子缠在了花苞形的发髻上,上面点缀着叶孤城送的荷花金簪,温婉而不失庄重,额边留着少许碎发更添活泼。
这是时下未出阁的少女中最流行的发式。
她穿着轻薄的淡粉色纱衣,袖口被红绳扎紧,下身是碧色的宋裤,绑带绣鞋。晨光下,粉白的脸被照出一层圣洁的光晕,像是话本子里观音座下的手捧玉净瓶的龙女。
美得世间少有。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的“迫不得已”也没那么不得已了。
“我们两个骑马去?”林默指着那匹狂躁的马:“骑它?”
叶孤城说,不然呢,马骑咱们两个吗?
林默瞅瞅自己无辜夭亡的秋千,再瞅瞅叶孤城纯白的,不染纤尘的白衣,忽然冒出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
她摆手道:“不行,我不能骑马,我……对马毛过敏。”
“过敏?”
“没错,过敏挺严重的。”林默干笑道:“要不,我骑小电驴带你吧?”
叶孤城:“……什么驴?”
“小电驴。”
被扎了车胎的电驴,开了商城后,她立刻买了一个新轮胎,苦于不会换,还是这两天陆小凤过来帮忙给换上的。
小电驴被推出来,叶孤城神色纠结的看着它,在坐和不坐之间犹豫。
他不想坐,他觉得自己要是坐这玩意出门怕是得被全东京的人围观,丢脸能丢到下辈子去。
可要是不坐,他这一趟估计就白来了,无功而返,南王的猪脸必然要在他眼前晃,他多看一眼都想吐。
他就算再厌恶林默,至少她长得好看,虽然精神上受些折磨,但视觉上还是享受的。
面对南王,他简直方方面面都在忍受折磨。
叶孤城从来都不是个屈居人下,甘受折磨的人,待到紫禁之巅,便是了结一切的时候。
想到这儿,他寒星般的双眸忽然变成了两朵寒焰,胸膛有烈火在烧。
“叶城主?”林默不仅脸红,连耳朵尖也红红的,她羞涩道:“走吗?我知道有条小路,平时没什么人……就,我们两个……你看……嗯……”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用生命演戏,每说一个字都尴尬得心肌缺血,大脑缺氧。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走吧。”
……
滴滴滴——
小电驴发出快活的叫,飞速行走在无人的,满是泥坑的小路上。
泥水被破开,向墙两边飞溅。
叶孤城坐在后座,两条腿几乎与胸口并行,衣摆被拎起,饶是林默纵横回旋,反复冲刺愣是溅不上一个泥点。
好气啊!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下狠手了,她记得前方不远就是一个烂泥塘。
车把拧到最底,小电驴直接飙到八十迈,这个速度,林默高中毕业考驾照那会儿,开四个轮子都没跑过这么快。
烂泥塘就在眼前。
林默忽然道:“叶城主,其实吧,在见到你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嗯?”
很好,注意力分散了。
林默猛然刹车,一个神龙摆尾,小电驴顿时发出悲惨的嚎叫。
可怜叶孤城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炮仗般弹射出去。
目的地,烂泥塘。
这一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若是普通人都能请亲朋好友吃席了,哪怕轻功不错,即便不摔断腿也得磕掉俩门牙。
叶孤城的轻功相当不错,即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仍能迅速反应,在空中变换姿势,以求落地时不会摔得太惨。
确实不惨,只不过是膝盖跪在泥坑,双手被污水浸泡而已。
若是忽略一脸的稀泥,他的落地姿势堪称教科书般完美。
林默脸埋在车把手里,双肩剧烈抖动,“这……要不……你去我那,洗个澡吧。”
“出门前,我还特意多烧两壶水呢。”
叶孤城能怎么办,只能一身烂泥的从地上站起来,笑着把她原谅。
回程路上,他仿佛失去了魂魄,一声不吭,静静的坐在后座,慢慢搓着手上的泥。
“城主你膝盖没事吧?”
“你胳膊没事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个泥坑你也看见了,要是不刹车泥就溅你身上了……我以为你会抓着车后座的……”
……
直至脱下脏衣服,泡在热水里,叶孤城才重新开口道:“你是故意的?”
林默刚把脏衣服泡水盆里,正在系统商城里买窃听器呢,被这么一问,顺口就答了个“嗯。”
“……明白了。”叶孤城浅叹一声,接着道:“你那时候想说什么?”
“啊?”随后林默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自己甩他入泥坑前的那句话。
“在见到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就什么?那时候就喜欢你了吗?想想划伤他脸的王之财宝,再想想把他转吐的黄金维摩那,这个说法三岁小孩都骗不过去。
林默憋了半天,看着叶孤城舀起一捧水仔仔细细的擦脸的样子,瞬间福至心灵,灵关一现。
“我是想说,那时候我就想问你,你平时都用什么东西护肤擦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