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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费用当然是算Milky这边的,她又不是不交。
    周沫这才明白过来,合着这个Ban是决定先混小逻辑,在骗吃骗喝到底,心火不由得又窜了上来,怒道:总之,我请你立刻走。你说我请你走是侵犯你的人权,那你未经我的同意就住进来,也是侵犯我的人权!
    只听Ban噼里啪啦的骂了一大串英文,边骂边在原地踱步,接着又喊道:我也是中国人!然后回过头来指着周沫的鼻子大喊:你真是华人之耻!可能在他的观念里,毫无同情心的将他轰出屋子的中国同胞,就是华人之耻。
    周沫气得直发抖,立刻冲回屋子,翻出中介办事员的电话,电话一接通就当着两人的面大声将事情讲了一遍,还不停的听到Ban在屋子另一边骂骂咧咧道:真是华人的耻辱!
    中介人员答应尽快赶来解决问题,周沫又很快给梅津打了电话,又将事情重复一遍:当初咱们四个人是一起坐下来谈的,Milky当面答应过绝对不带人进来,我是看她长得清清纯纯觉得她不至于太出圈,没想到她没几天就带着男人回来开着门做,这几天更得寸进尺的住进来了.我请他出去,他还反咬我一口,说我侵犯他的人权,说他是中国人,我是华人之耻!这不是贼喊捉贼么!还有,刚才这个男的是自己开的门,原来他们早就配了备用钥匙,那要是以后这屋子里出了什么事,算谁的?我看你们最好现在一起过来,我在家里等你们,如果今天不能解决,我就只好报警了。
    不出一小时,中介人员和梅津便前后脚赶到,周沫见状,问起梅津表哥的去向:还是把他叫来吧,他懂日文,方便翻译,省的一会儿说到一半Milky又抵赖,再说人也是他介绍的,出了事他必须在场调停。
    梅津支支吾吾的解释了半天,一会儿说表哥路途遥远赶不过来,一会儿说表哥住院了,听的周沫一头雾水。
    就在混乱之际,门铃再度响起,周沫开门一看,竟是商陆?!
    再往后一望,他身后还站着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
    63、一期一会 03
    商陆为什么会选在此时此刻在这里出现?他是怎么知道她住这里的?
    一堆问题层出不穷的跳入周沫的脑海,她下意识的看向梅津,却见后者尴尬的别开脸原来真是她。
    众人纷纷进了屋,梅津和中介坐在一旁,和商陆一起进来的警察走到Ban的面前,出示了警员证,说道:事情我都听说了,现在我来调解。
    Ban先声夺人道:我来我女朋友家里住,经过了我女朋友同意,她不让我住,就是侵犯我的人权。我是中国人!
    见Ban用手指着自己,周沫拉下脸,不懂为什么他每句话后面都要加一句我是中国人。同样的话若用在战争年代,显得英雄气概,开始用在这里,只觉得可笑。
    这里也没人说你不是中国人,你激动什么!周沫道,然后转向商陆,语气不善:你怎么会在这儿?
    商陆靠在一边墙上:我这不是来帮员工处理难题么?
    周沫刚要拆穿他的西洋镜,就听那警察摆手对Ban说:把你们两个的护照拿出来,上学的出示学生证,工作的出示工作证,现在要登记备案。
    Ban显得有些紧张:备案?备什么案?
    你说备什么案,少罗嗦,快拿出来,要不然就跟我回局子里做笔录。
    Ban回头和Milky交换了眼神,一前一后到屋里拿出护照、学生证、工作证。
    警察拿在手里比对了一会儿,又看向两人:你是学生,你是老师?
    见两人点头,警察回头看向周沫:你也是房客?把你们的租赁合同拿出来。
    周沫拿出她和Milky租赁合同的副本,警察从头看了一遍,努着嘴问Milky:为什么她的合同上有中介和房东的签名,你的只有你和她的签名?
    周沫上前将始末道出,由于这套房子是她和中介以及房东之间达成了租约,并且房东授权给她找第二个房客,以便减轻房租压力。她才会托同事梅津代为介绍,进而认识了Milky,所以在给Milky的租赁合同上只有周沫的签字。签字之前,Milky也曾口头承诺过绝不带人回来过夜,没想到不仅带了,还在这里一连住了七天,并且矢口否认口头承诺一事。
    周沫话音刚落,就见Ban又喋喋不休的重复:她不让我住在这里就是侵犯我的人权!
    警察一挥手:你静静!然后回身看向周沫,道:他说的没错,你不能侵犯人家的人权,台湾同胞也是中国人。
    Ban在身后连连附和,警察又回过头去,对Ban道:你也不用老重复,台湾也是中国的领土,所以我们也没有不承认你。她侵犯你的人权,是她不对!但是你住在这里,跟谁打过招呼了?
    Ban说:我女朋友同意,这是她租的房子。
    警察道:她同意,那房东同意了吗?中介同意了吗?警察局同意了吗?我告诉你,就连她住在这里都是违法的!第一,她的租房合同上没有房东和中介的签字,只签了周沫。手指向周沫,继续对Ban道:她没有房产证,就是没权利把房子租给你们。第二,你女朋友到警察局办暂住证了吗?如果长期没办,我们是有权利把她遣送回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