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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男性一员。
回到宿舍,洗漱后学习一会儿,上床刷了刷单词,准备睡觉时,廖茗觉才回来。餐厅打烊的工作有多累,真正做过的人才知道。
她草草洗了澡,爬上床倒头就睡。
胡姗蹑手蹑脚到了她床边,踮起脚轻声问:“廖茗觉,廖茗觉。你喜欢那个邓谆吗?”
“啊?”廖茗觉困得要命,根本没精力听她说什么。胡姗重复提问,她傻乎乎地“啊”了几次,就这么进入了梦乡。
胡姗下定了决心,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但廖茗觉却是上大学时堂堂正正提出“我想谈恋爱”的女生。
之前她觉得王良戊是最适合的人选。但相处下来,她发现他对廖茗觉没这方面想法,于是只能转移目标。下一个是肖屿崇,她对他不是那么满意,在其他同学面前还跟廖茗觉装不熟的狗崽子。陆灿就更别说了,罪人!而邓谆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她觉得有必要为朋友把把关。
概率论课程上课前,肖屿崇正坐在关系好的男生中间打瞌睡。转专业的事有些麻烦,他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大学生入伍两年再说。
廖茗觉来得有点晚,好在胡姗和王良戊帮忙占了座位。她放下书,又想起运动会报名的事,所以绕道去找肖屿崇。
“嘿!”廖茗觉出现得像《森林之子毛克利》,拽着藤蔓就横冲直撞而来,“校运会你报了项目吗?”
“没。”他抬起头,没什么精神地回答道。其实倒是有不少人拉他参加,男生女生都有,被他拒绝了而已。
廖茗觉根本不会看气氛,一点都没觉察出肖屿崇的排斥,兴高采烈地提议:“一起参加男女混合4x100吧!”
“啥?”肖屿崇直接皱起了眉,“还有谁?……你,王良戊,还有胡姗。算了吧。”
“为什么?”廖茗觉大为震惊,好像觉得他肯定会答应似的。
其实之前也有别的女生来邀请过这个项目,但他很有帅哥包袱,外加也不想跟不熟的人参加:“懒得出汗。”
“你这样可不行!大学生要有青春的活力!”
“……快上课了,你还不回去?”
“一起参加吧!”
他默不作声看着她。
后门被推开,大学生去上课从来没有最晚只有更晚。邓谆走进来,恰好廖茗觉面向教室后方,一下对上了眼神。
“哦!”她高兴了一下,朝肖屿崇撇撇嘴,“那我叫别人!你这个懒虫!”
想不到快二十岁了还会被人骂“懒虫”。肖屿崇回过头,看到邓谆时,眉头皱得更深了。
并且,与他反应相近的还不止他一个。
和之前从事过偶像行业的人成为了同班同学,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大是因为他并没有正式出道,知名度也一般般。不小则是因为,被以上镜为目的筛选过的孩子,外貌上终究和一般人有区别。
女生们找他说话,他都会回应,但一周过后,大家搭话的对象就变成了廖茗觉。
因为只要跟廖茗觉说话,邓谆就一定会主动加入话题。
举个例子。
同班女同学掐着嗓子问:“廖茗觉,你为什么学这个啊?是因为老家有地要种吗?”
廖茗觉呆呆地抬起头,想了想回答:“因为我喜欢干饭。”
“啊?”
“‘干饭’就是吃饭。学植保的话,不就能经常跟农作物打交道了吗?我想种水稻。”她很有信心地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虽然他们还是完全搞不懂她的逻辑,但没关系,因为,这种时候,真正的目标就会开口了。邓谆支着下颌,漫不经心地插嘴问她:“小麦不行吗?”
其他人也顺势将问题递给他:“邓谆你呢?”
面对她们,他的笑容总要更灿烂一点,但也更有距离感一点:“因为我讨厌害虫。”
大家暗暗都在讨论,复学生该不会喜欢那个乡巴佬吧?
而且仔细观察,那两个人真的始终同进同出,上课坐一起,一起去食堂,甚至有次女生上厕所出来遇见他,他都摘下耳机回答提问:“我在等廖茗觉。”——尽管廖茗觉有解释,那是在去图书馆路上她突然肚子疼,但大家还是一传十,十传百,直接猜测起他俩是不是在偷偷谈恋爱。
明明也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