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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挽去永宁可不是为了降妖除魔或者走剧情,原书的第一个剧情点发生在去永宁路上的某小镇。
上一世苏挽陪着原女主走过一次,半点没捞着,反而误打误撞放走了作乱的大妖,被镇民骂成为虎作伥的妖女,连带着被林无双怀疑是妖魔那边的奸细。
苏挽之所以赶着去永宁,是因为那里十分繁华,乃去往西川的必经之地,为一商业大城,急需要用钱的她,打算在那里捞上一笔。
看似没用且臭气熏天的杜蘅派上了用场,半天的时间就走完了原女主花费二十八天才能走完的路程。
永宁果真是繁华,人来人往,商户林立。
苏挽,一袭素衣的堂堂仙女,入了城门之后,往集市地面上一坐,跟卖萝卜的老奶奶并排,摆起了地摊。
“走一走看一看啊,绝世仙株‘杜蘅’,配之可使凡马日行千里,配之可使……”
苏挽,水木双灵根,水能泽被,木能催生,刚好适合种植灵草。
她的识海又被系统改造了一番,不但旁人不可窥伺,还成了一小片洞天福地,相当于有了一个“空间”。
她干脆就在那播种起来,因为手头上只有杜蘅,她就中杜蘅,用木系术法催熟了杜蘅,使之迅速生长,落下种子,再靠着这些种子种出更多的杜蘅。
一杜蘅有十籽,她已经有11株杜蘅,只要她想,她还能有千千万万的。
苏挽知道奇货可居的道理,只拿出了三株,摆在那。
那杜蘅平平无奇,并未引起往来行人的注意。
为了增加说服力,苏挽让配了杜蘅的矮脚马在西市和东市之间来回跑。
矮脚马被施了咒术,只能像个木马一样来回奔驰,中间还会自动绕道以避凡人。
这马的速度太快了,在反应慢一些的凡人看来就只是突然起了一阵风,只有那些眼力劲儿好的,才能堪堪看见那棕色杂灰的残影。
苏挽从白天坐到黑夜,待到那城兵都来赶人了,都毫无所获。
她自我怀疑起来,不过好在没有气馁。
苏挽用灵石兑换的铜钱在一家破败的客栈里赞住下来,每天起早贪黑的去摆地摊。
南韶国的永宁候齐逢君那是太平侯爷乱世将,生平只爱两样物什,宝剑与名驹。
他时年四十有三,还未老眼昏花,他看着那矮脚的棕马如一阵狂风,驰骋而过,惊得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而后指着那残影大喊道:“追!赶赶赶紧给我追!”
永宁候见过不少号称千里马的良驹,但大都浪得虚名,方才驰过的那绝对是他平生未见的真正的宝马!!
如果得之!
永宁候整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可仆人们的眼里哪儿比得上永宁候,完全摸不着头脑,“追啥呀侯爷?”
“哎哟诶!”永宁候气到拍大腿,“是马!真正的千里马!”
“我们没看到什么马啊……”左仆役说。
其他仆役纷纷附和。
“备马,立刻给老夫备马!”永宁候大喊大叫,他祈求老天给自己追上那良驹的机会。
苏挽摆地摊摆了三天了,都不见主顾来,她反思了一下,终于明白问题出现在哪了。
她一边给矮脚马喂食粮草,一边摸着她灰棕色的马鬃道:“大宝贝,你跑的稍微慢一点,不然别人都无法尽情欣赏你的英姿。”
矮脚马听不懂主人的话,只管吃。
苏挽又想,这或许不是矮脚马的问题,就摸了摸挂在马脖子上的那灵植,“杜蘅啊杜蘅,你稍微收一收你的灵通,不然我的儿子女儿们我都卖不出去。”
杜蘅不知是听懂了还是怎么了,释放出更强烈的臭味,像是在抗议。
“如果你的儿子女儿卖出去,我就不养你们了,任凭你们枯萎,不给水不给阳光,嗯,”苏挽说着还重重点头,“而且你也别想要万子亿孙。”
杜蘅蔫吧了下来。
一代杜蘅的种子所生存的空间就是苏挽的识海,要风要雨还不是苏挽说了算,杜蘅妥协了,它的气味淡了下来,矮脚马也就从残影变成了疾风。
矮脚马又跑了一来回,这次尾巴后头终于追来了个人。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苏挽轻轻哼唱,“不对,那老家伙想套我的马?!”
矮脚马跑到自己主人身后,委屈地哼哼唧唧,然后生气地冲永宁候喷气。
永宁候一开始以为矮脚马无主,见到矮脚马畏缩在素衣仙女身后后,也不惊讶,毕竟这样的良驹,他想要,别人也会想方设法去驯养。
永宁候不知道苏挽的来历,但他是老江湖了,自然不会因为她素衣无华且形只影单就心生轻视,而是下了马,作了揖,很有礼貌的问道:“姑娘,这的马吧?那么敢问姑娘可舍得割爱,我愿意出黄金千两。”
这一开口就是千两黄金,冤大头啊!苏挽眼睛亮了起来。
矮脚马不满地喷气,还撅起蹄子,用膝轻轻撞了撞苏挽。苏挽回头一看,对上了黑亮亮的硕大眼睛,那眼睛充斥着委屈的泪水,大意是:我好歹为你辛辛苦苦跑了三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舍得卖了我?
苏挽还真舍得。
矮脚马连名字都没有,地位可想而知。
苏挽本意是卖杜蘅的,但如今看来将配待杜蘅的普通马包装一下,貌似能卖出更高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