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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不知道?
一没送情书,二没送花,三没告白。
哪里像在追求她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趁红灯,她表情略严肃地转头看正笑着看她的男人,挺女王范地骄傲开了口:
“要么是你太会开玩笑,要么是你诚意不够足,所以我没感觉到,一、点、没、有。”
“那你现在感觉到了吗?”,屈辰逸帅气地笑了笑,从口袋掏出一个小小精致信封递给叶璀璨,见她要立刻打开看,又伸手挡了挡,声音轻柔:
“小心开车,回家再看吧”
“......”,叶璀璨正在开信封的手一顿,两秒后轻轻勾唇,顺手把信封放到一旁置物盒里,声音轻快洒脱:
“搞艺术的人就是不一样,当人面告白还递情书”
这还真对她胃口。
是的,叶璀璨有研读情书的习惯
作为绝世美女,从小到大她收到无数情书,一开始她纯情得不好意思看,后来慢慢从中找到乐趣,开始有些乐不思书了。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她之所以学习成绩不好,就是因为情书太多,占用了太多学习时间,才搞得她没时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那时候她挺傻,没有意识到要把情书藏好,被打扫卫生的和女士看到,和女士啧啧啧看完,一句话没说,给她布置了个作业
给情书挑错别字,顺便全部翻译成英文。
那以后,她的语文和英文成绩一路飙升,最后居然狗屎运地成为她抓住名校调剂资格的救命草。
所以在叶璀璨心里,情书对她是有非凡意义的存在
它们是陪伴她无数个没有父母陪伴夜晚的小天使,是让她感受到温情无处不在的小火炉,是填充她那有些空的脑袋的图书馆,甚至是促使她对美好爱情产生憧憬的培养基。
如果可以,她想一辈子和情书为伴。
等上了大学,她才意识到,之前她只顾着修改错别字、欣赏情书、翻译情书,忘了谈恋爱才是最终目的,跺着小脚懊恼不已,发誓一定要谈一场美不可言的恋爱。
可是等她意识到要谈恋爱、也想谈恋爱的时候,人间已经不流行写情书了
胆大的当面告白,胆小的短信告白,不大不小的电话告白。
被告白无数次后,叶璀璨悲催发现,再也没有人给她写暖暖又感人的情书了,不暖又不感人的告白,她实在接受无能,只好一直蹉跎。
直到她亲大姨妈看不下去了,开始比和女士还热心给她张罗相亲,让心血来潮想体验一把相亲的她,遇到不给她写情书但是知识渊博,说话像情书一样好听的栗方米。
再然后,某天,在栗方米一句堪称史诗级的情话下,她同意把自己嫁了。
结婚后的栗方米还是那么知识渊博,但是说话越来越不情书范,不情书范也就算了,毕竟没有哪个傻渔夫会给已经上钩的鱼喂鱼饵。
但叶璀璨敏锐察觉,栗方米有越来越放飞自我,朝反方向狂奔而去的趋势。
好在后来因为信号的事,她没机会见识奔到反方向终点的栗方米,两个人的姻缘结束在彼此还有朦胧美的阶段,也算一场良缘。
此刻叶璀璨满心感叹。
想不到离婚的她,居然能再次碰到给她写情书的人,真的是应了老话:
天无绝人之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古人诚不欺我也。
叶璀璨瞥一眼信封,突然开心不已,甚至有些雀跃,满心想着回家一定要好好研读一番,感受一把那久违的人间真情。
她感应到屈辰逸从刚才起一直在看她,面露柔情的那种,但是她骄傲地没有转头,只是微微勾起另一侧唇角
如果没有信号这茬,姐可是个自信嘚瑟得上了云端的主,这点深情凝视,来吧,没事,姐受得住。
车停进车库,下车后屈辰逸说为了表示谢意,要送叶璀璨到家门口,叶璀璨酷酷摆了摆小手:
“没事,咱小区很安全,和平年代也没那么多坏人”
闻言屈辰逸笑笑,没有坚持,先下了电梯,转身目送电梯合上。
叶璀璨回到家,甩掉高跟鞋,衣服都来不及换,就迫不及待拆信封想一睹为快。
可她在小小信封里翻半天,只找到一片薄薄玫瑰金色叶子形状的书签,别说情书了,半个字都没翻出来。
再三确认没有后,她开始怀疑,屈辰逸是不是写完情书连自己都被感动了,一时激动忘了把信装进信封?
可是...屈辰逸看起来不像是会闹这种乌龙的人啊。
她坐在沙发上,举起书签对着灯光打量,想看看有没有可能屈辰逸浪漫地把字刻在叶子上了。
如果是,那这个屈辰逸还真是个高手,知道写在纸上的情书早晚要被装进不可回收垃圾,被埋进暗无天日的深渊。
但是刻在金属上,不仅不可磨灭,还是非常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