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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YD的开始

      这李随云名声已显,世人将他和老子、元始、通天并称为鸿钧座下四大弟子。当真是生平不识清虚士,便称高手也枉然。但凡修修士,听到他的名字,无不称其法力通天,一时间当真是风光无限。
    李随云并不喜欢这么招摇。在他看来,一个人若想在这强者林立的世界生存下去,那就永远不要当出头鸟,如若不然,除非你证得混元,否则终有被雁掐了眼的时候。更何况喜欢打人闷棍的李随云,在声名远播的情况下,又哪里能继续他这伟大而神圣的事业?
    不过李随云并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说实话,他已经压抑得太久了。他实在不是个好人,从某些角度来说,他甚至得用委琐来形容,他的性格也让人不敢恭维。作为一个法力高强,将心境磨练得坚如铁石的修士,居然还在考虑着七情六欲,有了大靠山的他,已经开始打起了女仙的主意。
    一个本领高强的修士,尤其是他又拥有庞大靠山的修士,一旦他下决心做恶,那结果是让人束手无策。
    据仙界传闻,清虚修士,极为好色,所作所为,罄竹难书。
    据传,此人自成名以来,但凡见到美丽的女仙,必上去搭讪,脸皮之厚,不亚于巫门大圣那强健而宽广的胸肌。
    据洪荒消息灵通之士所传,此人成名以来,曾不止一次偷窥女子沐浴,曾经偷过天庭仙女的纱巾,看过牡丹仙子更衣,强吻过蝴蝶仙子的樱唇……
    据天下小道消息传播,此人成名以来,最擅争风吃醋,曾经为了某位女仙的绣鞋,大打出手,入天宫,下地府,闹龙宫,闯洪荒,总之是打得天翻地覆,直将那法力不比东皇太一差上多少的修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到最后被剥光了身上所有的法宝,吊在那不周山上,受那风吹雨大,日晒冰冻三月之久,方才作罢。
    如果他仅仅如此好色,那也就罢了,偏偏此人又极为贪财。仗着本领高强,四处钻营,整日里搜集法宝、材料,只要是他认识的,没有不被他剥削过的。
    不要说巫门和妖族那些善炼器的,多法宝的修士,就连他的师父鸿钧也曾被他搜刮去好几件宝贝。李随云的举动使得他又多了一项恶名:“天高三尺真人”,或是“无良天尊”。
    正所谓居安思危,李随云也知道自己的名声恶了,虽然有靠山,但难免会有不要命的,因为情侣被骚扰而疯狂的修士找上门来。自己本事高强,固然不怕,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自己一时疏忽,被对方得了手,虽然未必伤及性命,落了面子,却是必然。
    考虑到自己的劣势,在闲暇时,李随云大兴土木,将自己的山场建造得异常隐秘、稳固,周围设置了无数杀阵,又将从巫门大圣那里偷学来都天神煞之阵,从东皇那里拐骗来的周天星斗大阵,一股脑的布上,更不要说其他的凶阵、恶阵、毒阵、幻阵,大阵套小阵,小阵套陷阱,阱中还有阵。
    李随云以此配合盘古布置的主阵……总之,将他的老窝打造得铁桶金城般相似。哪怕你法力通天,要想硬闯,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即使是证了混元正果之辈,怕也要发几个昏。
    其实李随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一个人如果太正直,太完美,那他根本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就连那太阳尚且有黑子,何况人乎?
    再说无欲则刚,对于他来说,如果隐居避世,不露真身,反而会让有心人更忌惮自己。若是自己显露出一星半点的缺点,却也正好安这些人的心。毕竟像自己这种有着不良嗜好的人,更好对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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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随云的举动很快就传到了天帝帝俊和东皇太一的耳朵里,这两个人本是精明之辈,如何不会怀疑李随云的动机?
    若说着帝俊护起短来,比起太一,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要不然他也不会让太一出头,他怕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他虽然坐在天帝的位子上,但性子远没有太一来的深沉。他一直对最小的孩子被拔光羽毛是事耿耿于怀,一直想找机会报仇雪恨。
    以太一的头脑,如何猜不透帝俊的心思,他有些好笑的道:“兄长,凡事不可急噪。若我等此时出手,以那人的本事,在配合福地的禁制,短时间内怕是没有机会攻破,定然要拖延日久。更何况那人本领高强,逃跑的本事据说也不错,万一我们失手,让他逃了,岂不是白白多了个敌人?”
    帝俊听了沉吟不语,过了一会才缓缓道:“那人眼下的行为大是古怪,他居然变得如此浅薄,整日里调戏仙女,仗势抢夺法宝,实在不像以前那个甘于平淡之人,他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
    太一微一沉吟,低声道:“我也曾思量过这件事,但那清虚道人,行为处世,不能让常理来推断。我实在没有太大的把握判断他的目的。他现在的举动确实让人难以适应,但我想那人大概是以前压抑得太久了,现在好不容易能释放出来,自然会有些疯狂。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帝俊听了,默然无语,沉吟良久方道:“其人遨游于天地之间,又喜独来独往。你我若是一起出手,他毫无防备之下,应该可以一击得手吧……”
    太一大惊道:“兄长万不可如此。此时不同往日,想那清虚身为鸿钧老祖的关门弟子,自然倍受疼爱。若是行事不秘,怕是白白多了一帮对手。想鸿钧座下的四大弟子,尽是法力高强之辈,证那混元,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到时和我们理论起来,再加上一旁的巫门虎视耽耽,我等如何是其对手?”
    帝俊听了,眉头一皱道:“若是等清虚道人修成混元,我等要收拾他,岂不更难?此恨何时可雪?”
    太一恨声道:“谁想到此人竟会拜到鸿钧门下,若早知如此,当年拼得与巫门立时反目,也要击杀了他。”
    帝俊听了,微微苦笑。以他对太一的了解,如何不知道对方说的是气话,太一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他绝对不会动手。
    太一也知道自己不过是发发牢骚,他沉吟片刻道:“兄长,我一直在想一件事,现在这天上、地下,洪荒、宇宙,是我们和巫门做主角,可日后……”
    帝俊听了,也自叹了口气,他沉声道:“我现在虽然将那两件法宝修成身外化身,威力强大,但若想窥探天机,却还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总是看不清楚。若想窥探天机,除非是我证得混元,方有希望窥探到过去未来之事。”
    太一听了,不禁黯然,沉吟良久才道:“其实天机岂是能窥探得清的?若是有一丝疏漏,被人力强行扭转些微,怕是天道变迁,天机随之改变。我等夺天地之造化,造日月之玄功,不知耗费几许功夫,方才修成大道,本就是逆天之行。仔细想来,似我等这般逆天而行的妖族,若是还想窥探天机,也未免有些太可笑了。”
    帝俊听了,也不禁大笑,显然也对二人的谈话有些好笑。笑罢,他沉声道:“你我体悟天道,还看不破这天机?世上无不落的太阳,凡是不可永恒,又哪里有人能做永恒的主角?人无千人好,花无百日红。天下主角易位,这也是早晚的事。”
    说到此处,帝俊不由得顿了顿,看了一眼一脸无可奈何的兄弟,有些索然的道:“我妖族与那巫门两雄难以并立,早晚要证个高下。此事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哪怕斗两败俱伤,也不得不行此事。”
    太一听了,脸色黯然,一番辛苦,流血流汗,到头来,为谁忙?
    帝俊见太一默然无语,叹了口气,沉声道:“话虽如此,有些事情,还得早做准备。那清虚道人既然好色,我们成全他也无不可。不过还需好生防范,免得他又生出什么事端,反为不美。”
    太一听了,深以为然。他嘴上虽然没有明说,但他对李随云的所作所为,心底也着实怀疑,怕对方是韬讳之计。可让他恼火的是,李随云所收的弟子,全是他谷中得道的灵兽,外来的人一律不收,更不要说带艺投师的人,这让心存算计的他着实恼火。
    但太一也知道,即使这件事再难,也得出手在他身边安插钉子,现在这种情况,总比对方躲在福地里不出来,要好得多,也容易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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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为自己闯下了偌大的恶名的李随云,对眼前的情况非常满意。他知道自己已经初步闯下了名声,凭借自己的恶行和浅薄,应该不会太受他人重视。在有靠山的情况下,只要没有触及他们的底线,帝俊和太一绝对不会动自己。
    而一直就和自己关系不恶,又是同源而出的巫门,也绝对不会对自己产生不好的想法。自己对他们来说,成为朋友的可能性,比成为敌人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想来在洪荒破灭之前,自己可以快乐的生存下去。
    巫、妖大战,对于一些修士来说是灾难,但对于他来说,却是挑战和机遇。他门下弟子虽然不多,但那也只是暂时的情况。时间久了,怕是不会弱于他的三个师兄。如果不趁天下大乱之际,夺个先天灵宝,作为立派的根本,怕是日后弟子难逃轮回之苦。
    轻轻的把玩着随身携带的竹杖,就如同***亲人一样。这东西乃是天地间第一根竹子,沾染了盘古的精气,每当***这根竹杖,就让他想起了当年那逍遥岁月。
    漫不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枚千年朱果丢进了嘴里,任凭甜美的汁水流入口中。
    没有人知道这个本领高强的胖子,究竟有多贪婪。李随云现在如同葛朗台一般,疯狂的搜集着一切可以炼丹和入药的东西。
    就像这朱果,他在自己炼制的乾坤戒里存了数百斤,其中万年的也有数斤。这东西眼下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物,只要是灵气稠密的地方,就可以采到。但一想到日后连百年人参都成了人人争夺的对象,李随云再一次下决心要加大搜刮的程度。
    正自逍遥之即,却见一个好事的仙人急匆匆的驾着云头从远处赶了过来。这仙人他倒也认识,乃是一株柳树得道,自号柳书生,又名柳随风的便是。
    要说这柳书生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本是一株柳树,起码有万年寿命,受那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滋养,终于脱去本体,修得人身。一身本事,更是深不可测,因此入了天上金仙之位,好不潇洒快活。
    李随云与其相识也是偶然,这柳书生居然也是一个好色之人,在一次偷窥仙女沐浴的时候,两个人撞在了一起。正所谓臭味相投,两个人在交换偷窥心得的时候,居然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竟然成了好友。不过李随云喜欢独来独往,所以两人并没有多少见面的机会。
    李随云见柳书生行色匆匆,似又急事,心中一动,捏了个法诀,向柳书生一指,柳书生正行间,猛然觉得云头一动,竟然消散。大惊之下,待要捻诀施法,却已经晚了。径自落了下去,可可落入李随云身边的一处水潭之中。只听得轰的一声,水花四溅。
    平白无故的被人算计,谁都不会高兴。柳书生纵然是个泥人,也有些土气。他如何不知道自己被人开了玩笑?
    经验丰富的他猛的向水底一沉,随即一捻法诀,猛的蹿出水面,随手掣出自己的法宝,却是一根一十二节的柳木制成的鞭子,这是他用自己本体上,一条主干修炼而成的,可以操控植物,使其为自己所用,是一件难得的宝贝。
    李随云见柳书生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不由得“呵呵”大笑道:“呀呵,这根鞭子不错啊,居然可以操纵植物,以前怎么么见你弄过?”
    柳书生一听这声音,原本三千丈高的无名之火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本杀气腾腾的面容转眼间换成一副笑脸,声音流露出一股谄媚:“呃——这不是清虚真人吗!您怎么在这里啊……”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缩到了怀里,将自己的兵器塞了回去,还有些畏惧的看了一眼李随云。两个人当日交浅言深,加上传言,他自然知晓对方是一个雁过拔毛的主。
    李随云何等精明,又怎么会看不到柳书生的小动作,他也不为己甚,毕竟谁弄来一件法宝都不是容易的事。更何况对方和自己勉强称得上朋友,而这件法宝还是他本体的一部分。
    看着有些紧张的柳书生,李随云又好气又好笑。随手从怀里套出一个酒葫芦,“咕嘟”一声,灌了一大口,任由散发着水果芳香的酒液在腮边流淌,这才慢条斯理的道:“我说,你这匆匆忙忙的要干什么去啊!”
    柳书生见李随云没有再打他法宝的主意,偷偷的松了口气,举手一揖,这才点头道:“我听人说,西方奥林波斯山上,神族第一美女阿芙洛狄忒即将嫁给最丑陋,而且是瘸腿的火焰之神——赫淮斯托斯。不过战神阿瑞斯似乎想要和火焰之神竞争……这个消息可够响的吧!”说到这里,柳书生自己也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东西方虽然相安无事,但绝大多数修士,却看不惯那些只知道勾引美女的大块头,能看对方的笑话,自然十分乐意。
    李随云沉吟片刻,点头道:“西方神族的事,果然古怪,只要能让他们头疼的事,我想我们没有人会不喜欢。不过你说的阿芙洛狄忒,应该是掌管爱情的那个女孩子吧!”
    柳书生对李随云这么说,一点都不意外。作为朋友,他多少知道一点李随云的根底,他微笑着点头道:“不错,正是那个集美丽、温柔,体形完美绝伦于一身的女神。据说连西方神王宙斯都忍不住追求她,因为被拒绝,因嫉生恨,这才有意把她嫁给最丑陋的火神。”
    说到这里,柳书生忍不住叹了口气,有些失落的道:“掌管爱情的女神,偏偏不能决定自己的爱情归宿,身为西方神族的一员,她也够可怜了。这似乎也是爱情的悲哀。”
    李随云低头盘算,过了好一会,才开口对柳书生道:“兄弟,你那个鞭子真得借给我用用,我要到西方去一趟。”
    柳书生一愣,随即一惊,脱口道:“你怎么又打起我的宝贝的主意来了?我可就这么一件宝贝,经不起你折腾,再说你到西方神族的地头,要我这法宝干什么……”
    李随云见柳书生一脸惊恐的样子,不由得叹了口气,自己的形象真够惨的。他苦笑道:“西方神族也不是没有高手,我就这么一头撞进去,这不是找打吗?我听说你的法宝能操纵植物,因此想借来防身,最起码,也可以用它操纵植物,探听一些机密。若是在西方折了威风,咱们东方神族不也是没有面子吗?我想这点小事兄弟不会拒绝吧!”
    柳书生闻言顿时松了口气道:“你原来想偷窥啊!怎么不早说。呵呵,这好办,我传你一项法术,却是我木系一脉得道者的独门绝技。保管你能和植物勉强交流。”说到这里,猛然醒悟道:“清虚道人,你不会色心大发,要打阿芙洛狄忒的主意吧!”
    李随云被人窥破了心思,脸色却依然是一副惫懒的样子,依旧用玩世不恭的语调道:“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这么高尚的人,怎么会做那么龌龊的事呢?我只不过是想去看看老朋友,普罗米修斯,自从他为了凡人,被宙斯捆在阿尔卑斯山的悬崖上,我就在没有见过他。”
    柳书生疑惑的打量了一番李随云,也没有多说什么,西方神族的事,他不想搀和,也没有能力搀和。如果李随云真的在打西方女神的主意,他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这个祸害若是走了,怕是整个仙界都要欢呼。让他去祸害西方神族,比祸害东方仙界,不是要好得多吗!
    想通此节,柳书生立刻向李随云传授木系独有的法术。待传功完毕,也不多做停留,客气了几句,转身离去,他可怕李随云惦记他那随身的法宝。想当初,自己锻造出来的时候,花费了多少心血,只有自己知道,这可是用血汗炼出来的……
    李随云见柳书生一脸劫后余生的模样,急匆匆的走了,自然知晓他怕自己强行索取宝贝,微微叹了口气,心道自己有那么无良吗?居然连朋友也抢,自己貌似没有干过这种事情吧!似乎真的没有啊!真的没有,绝对不会是因为抢的人太多了,而忘记了。
    又灌了口酒,挥去了心里的苦涩,自己成功麻痹了妖族,却终究留下了一个恶名,一得一失,乃是天数,违背不得……想到这里,李随云绵力驾起云头,一溜烟的向传说中的奥林波斯山飞去。
    到了东方仙界的边境,他立刻停了下来,按落云头,用上了地行之术,一溜烟的向目标前进。他这也是迫不得已。东西方以及北欧、埃及、美洲,各个地区的神祗都有各自的地盘,同样有人监视着边界,免得他人入境。
    李随云是做贼的老手,如何不晓得边境这一说,如果还没有动手就让人发现,也太损他“无良”的名头了。
    这奥林波斯神一系,以掌管雷电的神王宙斯(zeus)为主,其余几位却是生育及婚姻的保护者——赫拉(hera);主宰蓝色水域的海洋之王——波塞东(poseidon);黑暗的地狱,死亡的掌控者——哈得斯(hades);给予大地生机,教授人类耕种,掌管农业,代表正义的女神——德墨忒耳(demeter);象征力量与权力的战争之神——阿瑞斯(ares);象征智慧和威力,农业与园艺、法律和秩序以及英雄的保护神——雅典娜(athena);掌管光明的太阳神——阿波罗(apollo);李随云此行的主要目标,最完美的身段和样貌,女性体格美的最高象征,掌管爱情的女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行走敏捷,精力充沛,多才多艺的神使——赫尔墨斯(hermes);掌管月亮的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artemis);长得最丑陋,但却拥有一双最灵巧的火焰和锻造之神——赫淮斯托斯(hephaestus),以及其他的神祗。
    对于这些强大的神祗,李随云了解得并不多。当年他看动画片和希腊神话的时候,曾有一个“伟大”的目标,如果将来他有了足够的能力,他一定要将雅典娜、阿耳忒弥斯以及阿芙洛狄忒收入私房。
    随着道心日益坚固,他常常感叹自己当日想法的可笑。不过借机到西方找个合籍双xiu的同伴,也未尝不是好事。仙路漫漫,正果可期,但时间难定。如果一个人走下去,不是太孤单了吗?
    奥林波斯山,似乎因为李随云的到来,变得有意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