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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这个的基酒苹果杰克没了。不过,你要喝的话我可以把手里的这杯给你。”蒙政说着却将自己手里的也一饮而尽。
“你不是要给我的吗。”欣瑶还没说完,蒙政的吻就落了下来,他缓缓地将自己嘴里的酒送到了她嘴里。
“这样喝味道更好。”他一脸坏笑地看着欣瑶,不知道是因为酒还是因为害羞,她的两颊绯红。
蒙政心中一动,便再次吻了下去。她的皮肤凉而滑腻,他的手顺着脖子轻轻抚了下去……这是蒙政第一次这样放肆,欣瑶觉得有些燥热,想要推开他身上却绵软无力。
蒙政将她横抱到了床上,一寸一寸地吻着她的肌肤,她的脑中一片晕眩,直到一阵剧痛袭来。她痛地叫出了声,用尽全力想要推开蒙政,他却不肯停下,略带喘息地在她耳边说:“乖,忍一下就好了。”
终于结束了,她委屈地蜷起身子抽泣了起来,蒙政用手抚着她身下绽放的血色玫瑰,坚定而温柔地说:“我爱你。请相信我,这一生我都会待你好的。”
她并不理他,将脸别到了一边。蒙政软语温存地哄了她半宿,才沉沉地睡去。
第二日,睡到了日上三竿,欣瑶才起。蒙政端来了早餐,讨好地说:“我一早就起来,跑遍了整个岛才买来的,都是各店的招牌。”
见欣瑶仍不理他,他可怜巴巴地低着头说道:“你要是还生气就把我连人带东西一起丢出去好了,可是别不吃饭。”
“嗤”她还是笑了出来,带着些愤恨地说道“直接丢出去不是太便宜你了,得先让你做了蒙公公再丢!”
蒙政边装出发抖的样子边说:“我可是姓徐的。”
岛上的生活相当慵懒,据说只有穿着拖鞋的人才像个真正的鼓浪屿人。眼下正值冬日,穿拖鞋是不太可能,可欣瑶和蒙政却学足了鼓浪屿的慵懒派头。
上午,他们在露台上看书、晒太阳、回忆童年的趣事、调侃共同的老师和同学;午饭一般在家里做,俩人都是难得的笨手笨脚,常常要到下午两三点才吃得上;下午他们会去各种文艺、小资的咖啡店和奶茶铺喝着饮料听音乐,看来来往往的人群;晚饭他们就在龙头路上吃小店里的美食,常常撑到肚子再也盛不下才骑着自行车去海边散步看海。他们还在一家叫娜雅的家庭旅馆附近遇到了那只叫张三疯的猫,它似是早已习惯了自己的大名气,表情淡然的面对举着相机给它拍照的游客。
时光好似是静止的。幸福更如岛上温暖和煦的阳光,照耀着他们的每一寸肌肤。本来只准备呆三天的,可欣瑶舍不得走,蒙政便编了个理由又请了一周的假。
欣瑶最喜欢在两旁排列着斑驳有致的老房子和高大榕树的老街上散步。这些巷子最能代表鼓浪屿的味道,无一例外的让人觉得安静和从容。
他们在岛上足足呆了十天。
在鼓浪屿的最后一晚,欣瑶边收拾东西边恋恋不舍地说:“为什么寒假只有一个月,真的一点也不想走。”
“那等我们都退休了就带着爸爸妈妈来这儿定居,对了,还有我们的宝宝。”蒙政边说边扔掉了欣瑶手里的东西,抱着她撒娇道:“娘子,我们现在就生个宝宝吧。”
“不行,走开走开。你每天都这样,太色了!等等,”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第一次的时候你为什么没流血,你不贞洁。”
“……男人哪有流血的。”
“没流血就算了还那么熟练,彤彤说过她老公第一次的时候笨手笨脚的根本不会,你有问题!你怎么证明?”
“这样证明。”蒙政吻住了她唠叨个不停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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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钻石 ...
第二天一早,他们便回去了。“萌心摇”由蒙政请的店长代为管理。“一放暑假我就要回来学做蛋糕。”欣瑶上飞机前一步三回头地说。
恋爱是他们俩的事儿,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儿。
向双方家长说明了结婚的意图后,一大堆的麻烦事接踵而来。欣瑶本来以为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儿,可以自己做主,现在才明白,做蒙家的儿媳妇根本不可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大到婚期、婚礼形式、谁来主持婚礼,小到礼服样式、请谁做伴娘全都得按蒙家的意思来,不容有任何异议。
浪漫的草坪婚礼只是个梦想,蒙家需要的是一场隆重体面,能符合他们身份的仪式。欣瑶觉得自己不是个待嫁的新娘而是个表演者,得一遍一遍地练习礼仪,以免到时出了差错。再说,有连穿什么鞋子都不能自己决定的新娘么?
婚期定在九个月后的次年一月,据说日子相当好。
“你看这样穿像不像旧上海的歌女?”欣瑶看着镜子中穿着大红色旗袍、白色皮草披肩、显得十分雍容华贵的自己,撅着嘴问陪她试衣服的蒙政。
本来欣瑶就不想在冬天结婚,她想在次年初夏和蒙政两周年纪念的时候举办婚礼,现在还非得穿她不喜欢的礼服,她当然没好气儿。
“挺好看的,你穿什么人家都会羡慕我。”好在蒙政很体贴,其它的都是小事儿,欣瑶想。
蒙政家送了他们一套房子。欣瑶怕麻烦,想直接搬入蒙政在湖东的那处公寓便推辞了,蒙妈妈对她的不贪心倒是很满意,执意让他们收下。
五月的一天晚上,他们举行了一个小规模的订婚仪式。说是小规模,场面也甚是壮观,酒店的车位不够,门口停的车差点造成交通堵塞,好在交警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开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