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134

      这一百多块,她这街逛得非常舒爽,买了文具之后又去供销社买了点糖果、鸡蛋糕什么的,这才拎着往寝室走。
    她们寝室总共六张床,但只住了四个人,因此空间倒是非常富余的,甚至还有两张空床可以让她们放点杂物。
    因为是刚报道,所以课程还没正式开始,大家都不必去上课,全都在寝室里。
    报道当天,金玲只和室友们稍微一接触了一会儿,就已经掌握了她们每个人的性格特点。
    她甚至用她那社交牛逼症一样的超高社交手段,迅速让大家对她敞开心扉,把自己的家庭状况和前尘往事都说了出来。
    大姐胡英,28岁,农村人,已婚未育,因为未育,曾经被公婆嫌弃。
    一开始她丈夫还是护着她的,但因为她的肚子迟迟不见动静,便骂她是不能生蛋的老母鸡,还打了她。
    她丈夫把一个生了锈的破洞茶缸扔到她脸上,那翻起的铁皮在她脸上划下了一个血口,血把床上的花被子都染红了一片。
    后来她的右脸上便留下了一道从眼角到下颌的紫红色疤痕。
    原本她算是长得清秀的,因为这道疤,平白多了一些狰狞。
    从那以后,胡英便知道夫家靠不住,她开始争取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便发愤图强,努力学习,谁知道工农兵大学没被推荐上,但她却考上了京大。
    据她说,其实她很喜欢种田,也很喜欢农村,所以才会报微生物系。
    但农村的有些落后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她想逃,好在她真的成功逃出来了。
    她是笑着说这话的,然而金玲却觉得不对。
    胡英眼里满是仇怨和忧郁,一定是向她们隐瞒了什么的。
    但既然是人家不愿意说的,那就不要再打破砂锅问到底。
    第二位室友是个城里姑娘,江小敏,二十岁,一双清纯的小鹿眼,扎两个辫子垂在胸前,一天到晚总是乐呵呵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被世界宠爱着,从来没吃过苦的。
    这人没什么故事,非要说的话,她也有个不大不小的苦恼。
    她喜欢自己大哥的一个朋友,然而那个人却总是对她若即若离,她搞不懂那个人到底是什么心思。
    第三位也是个城里姑娘,而且还是本市的,名叫陆书砚,今年十八岁。
    陆书砚虽然是京市这种大城市里出来的,但她并不像江小敏那样幸福无忧。
    陆书砚的爸妈感情非常好,但却老是为了她而吵架。
    一吵架,她妈就要说她是捡来的,他爸就更绝了,直接问她妈:“当初你不肯给我生孩子,非要领养一个,现在女儿都这么大了你又开始说这种话,你有为女儿想过吗?你还能算是个好妈妈吗?!”
    得!
    陆书砚本来以为妈妈只是因为和爸爸吵架,把气撒在她的头上。
    毕竟这年头当爸妈的就喜欢吓唬小孩儿:“你是我们捡来的。”
    甚至还要津津有味地加上一段具体描述:“当年涨大水,我和你妈去河边一看,水面上飘了个木盆,我们把木盆拉过来,你就在里面哭,哭得那叫一个可怜呐!”
    往往把孩子们吓得哇哇大哭,晚上死死的抱住妈妈不撒手。
    陆书砚小时候听这话,也以为是她爸妈瞎扯。
    她从记事起就在这个家里,怎么就成了捡来的了?
    后来渐渐长大,她便觉得越来越不对劲,直到听到她爸说的那些话。
    按她爸的意思,她是捡来的还不算,爸妈的感情居然也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好?
    这对于一个做子女的来说无异于双重打击,晴天霹雳!
    陆书砚说,她现在内心已经完全放弃了这个家,她只想做一块燃烧的炭,为祖国发光发亮,把生命和热血都奉献给祖国。
    这三人见她回来,都从书本上抬起了头,笑着朝她迎了过来:“小金玲,你回来啦!呦,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是不是给我们吃的?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说完果然来扒金玲手里的东西。
    金玲便大大方方把东西放在桌上,任她们拿。
    糖果香甜,鸡蛋糕更是带着一股奶香,四个人边吃边谈笑着。
    胡英知道金玲在村里就是种蘑菇的好手,便问她:“小金玲,你选微生物专业,是不是就觉得自己会种蘑菇,不想再挑战其他的了?”
    金玲眯着眼睛品着鸡蛋糕:“不是,我只是因为喜欢吃蘑菇,想种出种类更多,产量更大的蘑菇而已。”
    陆书砚便笑她:“啧啧,做人就诚实一点吧?我看你就是别的搞不来,想一直做自己擅长的而已。”
    陆书砚心不坏,但不太会讲话,说话老是带点刺。
    但金玲却并不在意。
    金玲把最后一口鸡蛋糕吞下,随手又放了一颗荔枝味的水果糖放在嘴里。
    “人怎么能被专业限制死呢?祖国哪里有需要,我就可以去哪里。就算一开始不懂,但东西都是学懂的呀!我相信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