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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二十岁不到就去到美国,可从小被钱泉用稀饭油条加咸菜养大的中国胃,就算在美国呆了超过十五年,也没办法改变。
高杨去厨房盛了一碗米,把高压锅从灶台下方的碗柜里拿出来,米淘净,放入高压锅,定了时间,看见气阀嘟嘟地发出蒸汽声,他又去冰箱翻出一罐午餐肉,两个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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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杨第一反应便是看了眼身上的睡袍,他虽然受美国文化熏陶多年,但钱泉从小到大的北京人式教育让他没办法穿着睡衣去为不知男女的客人开门,他找了只扣碗,将菜扣住,毕竟冬天寒冷,饭菜冷得快。
高杨去卧室随意拿了件外套,还换了条牛仔裤,门铃已经开始急促,之前还能保持着基本的礼貌,响两下给出一点空余时间,这会儿已经连续不断地发出噪音,高杨皱起眉头,过去将门打开,眉头因为惊讶而松开,眼中泛出各种情绪交叠,因为门外竟然站着他的前妻,屠芳芳。
他将屠芳芳让进来,想问一句怎么突然回国了?可不过才发出一个音节,就发现自己声音苦涩,他便闭上嘴,去厨房泡了杯咖啡端出来。
屠芳芳已经在桌边坐下,顺手将桌上的扣盘揭开,碟子里的肉肠和鸡蛋立时便冒出烟来,屠芳芳捻了块鸡蛋来吃,吃完还吸了吸手指,冲着正端咖啡出来的高杨笑道:“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喜欢中国菜。”
高杨把咖啡杯放在屠芳芳的跟前,终于找回一点自己的声音,“怎么突然回国了?”
屠芳芳又笑,“想你了呗。”
说完看了眼高杨骤然而变的神色,拿食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继续道:“还有也想乐乐了。”
高杨抱着胸站在餐桌边,勃然而变的神色很快冷下来,嘴唇张了张,本想提醒屠芳芳他们已经离婚,最终还是闭了嘴,他了解屠芳芳,毕竟她曾经在他生命中占据了三年半的时光,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人可以将她拖拽出来,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再在遇到屠芳芳的公路边停下车来,也不会在再次遇上她的时候将她收留在家中。
他说:“准备在中国呆几天?”
屠芳芳:“如果我打算长住,你会同意吗?”
高杨:“这是你的自由,同我无关。”
屠芳芳笑起来,嘴角上扬,是抑制不住地开心,高杨突然发现,她的眼角全是轻佻和蔑视,那是她发作前的前兆,他便缓和了语气,尽量不去招惹她。
他又说:“不好意思,刚刚口气重了点,你爱住在哪里都可以。”
屠芳芳敛了神色,四处看了圈,又问:“乐乐呢?”
高杨侧头向窗外示意了下,“在下面堆雪人。”
屠芳芳:“陈姐陪着他吗?”
高杨没说话,正在斟酌如何回答的时候,屠芳芳已越过他身边,走到厨房刚刚高杨趴过的那个窗台,高杨没有阻拦,这种事情,没有办法瞒住一辈子,况且也根本瞒不住,索性顺其自然,该来得也逃不掉。
他僵站在原地,任着屠芳芳看,果然,没多久之后,她转过身来,笑容愈发诡魅,“乐乐身边的好像不是陈姐呦。”
高杨:“是的,我之前跟你提过,我的女朋友,叶佳晨。”
屠芳芳又用眼睛将客厅连着餐厅扫视一遍,沙发上是一条女式披肩,客厅的茶几上有瓶护手霜,玄关的开放式鞋架上有好几双女式鞋子,其中不乏长筒靴还有今年流行的绒毛低靴。
屠芳芳再次收回眼光将眼神定在高杨身上的时候,高杨已经可以明显感受到她身上散发出得低气压,他耸耸肩,这个动作Andy经常做,却很少会在他身上发生。
屠芳芳没有注意高杨身上发生了什么,她走到沙发前,将那条披肩拿起来,披在自己身上,冲着装饰柜前的镜子转了个圈,回过头,朝着高杨皱着脸笑,“好不好看?”
高杨冷着脸不说话,屠芳芳完全感受不到高杨的不爽,自顾自说话,“给我也买一条,好不好?”
高杨摇了摇头,人还是冷冷的,并不说话。
气氛僵着,难受着,门外却忽然传来了一阵喧哗声,屠芳芳进来得仓促,高杨因为太过惊讶,竟然忘记关门,入户门因为惯性的作用,又合上了一些,但没有关严实,留了条细细的缝儿,外头的声音传进来,是叶佳晨同乐乐,正有说有笑地从电梯里出来。
高杨走到门边,帮他们开门,他弯身从鞋架上拿下棉拖鞋,放在两人的跟前,等候他们换鞋。
叶佳晨和乐乐的脸红扑扑的,身上散发着热气,乐乐又笑又跳,“Daddy,你为什么不接电话?我们忘记拿红萝卜还有黑色的眼睛…”
话不过说到一半,乐乐便发现客厅里站着的“客人”,他欢呼一声,连鞋都来不及脱,便扑进屠芳芳的怀里。
“Mom,你怎么来了?乐乐好开心呀。”
屠芳芳把乐乐抱起来,“来给妈妈看一下,有没有长高,有没有长胖?”
叶佳晨僵在原地,脚上穿着换了一半的雨靴,高杨扶住她,替她将湿透的雨靴脱下来,俯下身的时候,轻轻在她耳边说了句,“别担心,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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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的早晨,叶佳晨照例提了早餐去公司,高杨要送乐乐,八点不到就出了门,他让叶佳晨在家吃完早饭,好等他回家送她上班,但叶佳晨担心被同事瞧见,自己搭地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