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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3)

      为首的人右脸一道狰狞的刀疤,打斗中伤口又被撕裂,血水糊了一脸。他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下手又狠又快,不要命似的。
    另一批打斗的人终究服软,骂骂咧咧离开。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现场却没有变安静。一直躲到别人身后的男人走出来,对着疤哥的脑袋重重抽了两巴掌,破口大骂他是废物。
    老子花钱雇你有屁用?对付几个毛小子,还差点把我搭进去,呸!说着,他朝疤哥脸上吐了口唾沫,坐进车里扬长而去。
    雨势更大,疤哥胡乱抹了把脸,满手鲜血。
    他烦躁的拿出烟盒,雨水中却点不着打火机。转身朝周围看看,发现临街屋檐下的沈顾北。
    喂,借个火。
    沈顾北直面鲜血淋漓,镇定回答,我不抽烟。
    呵,果然是小屁孩。疤哥朝他走过来,就那么叼着烟,干巴巴嚼两下。
    你需要去医院吗?沈顾北见他血流不止,好心问一句。
    没法去。要是跟医生说我聚众斗殴,治好伤就得进局子。他顺势靠墙蹲下,望着滂沱雨幕,也不知道跟谁说话,可笑吧?我以为兄弟多就能叱咤风云,结果这世道呢,终究靠钱说话,有钱才是大爷。
    嗯。
    看电影里刀口舔血的生活挺自在,实际上天天担惊受怕,背后又没退路。要是有一天我打不动了,可能疤哥话说到一半,用力咬下烟蒂,茫然的抬头看天。
    你这些话,应该有更适合的倾听者。
    应该说给某个傻比,让他断绝无聊的扛把子梦。
    你不想听就当我没说过,我也不知道今天怎么瞎矫情。疤哥扶着膝盖,几次试图站起来。却因为失血过头,脑袋发昏,又跌坐回去。
    沈顾北冷眼注视他,突然开口问,你今年多大?
    二十二。
    看不出来。沈顾北以为,他至少三十多岁。
    疤哥有被内涵到,内心的阴郁转为无语。
    沈顾北又问,名字呢?
    彭野。
    借五块钱。沈顾北朝他伸出手,拿到他的身份证和五块钱,转身进入旁边小网吧。
    没多久,他从网吧出来,递给彭野一个打火机,还有一张纸条。
    纸条上静静躺着两串号码。
    后天下午,打这两个电话,问他们彭野的报名表是否通过。
    报什么名?
    你过去就知道,留不留自己决定。沈顾北告诉他,生命没有画上句点之前,选择权永远在你手里。
    彭野捏着纸条,兀自沉默。
    还有,今天的事情我会替你保密。沈顾北拍拍他肩膀安慰,放心吧,回到东流村,你还是手底下有几百个小弟的疤哥。
    彭野:???
    这小子好欠揍。
    作者有话要说:
    北北:我好像忘了什么。
    南南:雨好大,我好冷,嘤嘤嘤!
    第17章
    大雨铺天盖地,哗啦啦雨水声持续将近两个小时。郑安南把身体缩成小小一团,可怜巴巴蹲在店门口望眼欲穿。
    飘进来的雨丝,将他半边衣服浸湿。
    小子,你进来。罗青无数次召唤郑安南,企图让他回头是岸。
    郑安南背对他摇摇头,坚定且固执,无声表达南南今天就要殉情谁都别拦我的讯息。
    谁要拦你?
    这货像个被主人抛弃的大狗狗,严严实实堵住店门口,惹得来来往往客人根本不敢过来,十分影响生意。
    幸好雨天客人少,罗青索性自暴自弃放弃做生意,捧着吃剩的西瓜来到他面前。
    伙计,吃点?
    不!郑安南扭过头,拒绝投喂。
    罗青惨遭拒绝,拿起勺子大口吃瓜,同时兴致勃勃往郑安南伤口撒盐。
    你看,雨下得越来越大,你那个朋友还来吗?
    他会来的。
    不能吧?按照你的说法,他三点钟下课,要过来早该过来了。罗青把手伸进大裤衩,摸出一个沉甸甸的二手仿大哥大手机,凑到郑安南面前让他看时间,五点二十。扶溪大学离咱们就四站路,两个小时他爬都应该爬过来了。
    郑安南拍开他,哀怨地瞪了罗青一眼,好端端的,他为什么要爬?
    你重点竟然是爬?
    对啊,总之他不能爬。即便被抛弃一整天,郑安南依旧为同桌找借口,雨太大,他没带伞。等雨一停,他肯定会过来找我。
    行吧,你高兴就好。罗青吃完西瓜,也捉弄够小朋友,擦擦手打算拉起卷闸门收工。
    其实论天真,他自己也够单纯的。
    早上听到沈顾北的话,罗青疯狂心动,甚至萌生出跟着他干的疯狂。
    明明是小屁孩的玩笑,自己沉浮多年,怎么就没听出来?
    伙计,我要关门了,你等雨停了就走吧。罗青孤家寡人,晚上直接睡店里。
    小店空间小,没办法多住一个人,顶多只能收留他到雨停。
    郑安南没有回应,迅速拾起身子,抖抖发麻的腿,目光越过雨幕直勾勾盯着某个方向。
    隔着大片雨水,身形消瘦的少年撑着伞,破开连成线的雨,直直朝他走过来,薄薄的身体竟然有所向披靡的气势。
    喂,你怎么才来呀?郑安南等不及他过来,匆匆跑向沈顾北,强行钻到他伞下。
    下雨了。
    然后呢?
    雨太大,我当然要想办法避雨,总不能淋湿衣服。
    对哦。郑安南点点头,接受沈顾北的解释,还觉得非常有道理。
    罗青嘴角抽搐两下,决定把刚才施舍给郑安南的同情心收回来。
    舔狗不值得同情!
    郑安南个子高,挤进伞里需要弯腰。
    沈顾北自然而然把伞柄塞进他手里,边走边告诉他,因为雨水太大,通往庆黎的最后一班车取消了。
    袁海和魏沁没办法回去,班主任刘红梅便打电话给本地朋友,为得意门生安排住处。
    她电话里没提沈顾北,仿佛这个人不存在,任由他自生自灭。
    沈顾北识趣,拒绝魏沁一起凑合一晚的邀请,独自过来寻找郑安南。
    回不去没关系。我上次跟你说起的叔叔,他家正好在附近。我叔叔平常住医院里,我来扶溪经常去他家里玩儿。郑安南压根不愁过夜问题,拉起沈顾北要去叔叔家,走吧,我们过去住。
    等等,在那之前还有点事。沈顾北走进店里,莫名其妙提问道,你选好了吗?
    选什么?罗青傻眼。
    选好玩的东西,我记着呢。郑安南呆在店里大半天,把各种商品里里外外摸个透,迅速指出几种好玩的小东西。
    比如手指陀螺、悠悠球、还有女生喜欢的毛绒玩具。
    他选中的毛绒玩具粉粉嫩嫩,捏肚子还会发出哎呦的叫声。
    沈顾北拿起玩具,脑补郑安南玩毛绒娃娃的情景,还真是该死的反差萌。
    行,就这些吧。沈顾北列出清单,交给罗青,你按照这个清单,每种准备一百件,我下周过来拿。
    罗青接过清单,甚感疑惑,你准备开小卖铺?那么多卖得完吗?
    能卖完,你只管备货,不会欠你钱的。
    什么欠钱不欠钱,你说得哪儿的话?罗青接到大订单,又恢复熟悉的谄媚。
    沈顾北瞧瞧他欠揍的表情,竟然开始怀念罗青事业做大做强以后,一言不合就要天凉王破的肆无忌惮。
    常言道,人总会成长。有的人是正成长,有的人却选择逆生长,心智和年龄成反比。
    倒也挺好。
    再见。沈顾北淡淡抛下两个字,跟郑安南一起离开批发市场。
    罗青远远望着他的身影融入雨幕,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别的客人说再见,八成属于社交礼仪。
    但那个小同学说再见,总让罗青觉得意味深长,似乎他们命运的绳索已经有了牵连,从此纠葛绵延。
    郑安南提起的那位叔叔,家住一环内的筒子楼。
    房子半新不旧,面积还挺小,看似有些磕碜。但沈顾北清楚,要不了两年,等到房屋拆迁以后,他得到的赔偿款能够分分钟换个小别墅。
    曾几何时,沈顾北还跟朋友开玩笑说,假如能够回到十几年前,一定要砸锅卖铁多买房。
    谁能想到,当初茶余饭后的玩笑话,而今真的有机会实现。
    我刚才跟叔叔打过电话,他没办法赶回来。冰箱里有零食和饮料,橱柜里有泡面,让我们自己解决晚饭。
    嗯。沈顾北一如既往对食物没有需求。
    方婉亲自做的红烧肉炖铁锅渣,他都能面不改色吃下去,何况调味还算可以的泡面。
    郑安南却有些不乐意,嘟嘟囔囔抱怨泡面太难吃。
    我知道附近有个大
    沈顾北把书包放下,凉凉瞥了他一眼。
    郑安南想起早上受教育的经历,把饭店两个字憋回去,硬生生改为,菜市场,我们买点菜自己做嘛。
    别撒娇。
    我才没有撒娇!
    做饭可以,你必须帮忙。
    郑安南听他同意,无形的尾巴摇成螺旋桨,开心到差点起飞,更何况帮忙打下手这点小事。
    时间太晚,菜市场早过了抢购高峰期,剩下的菜都不太新鲜。
    两人平常呆在庆黎,吃菜直接去田里拔,下锅还带着泥土芬芳,压根瞧不上城里的隔夜蔬菜。沈顾北干脆放弃买菜,挑了一条鱼和半只鸡。
    某个好吃懒做的小废物眼馋,盯着鱼舔舔嘴巴,口水疯狂分泌。
    这条鱼要怎么做?
    清蒸,你又不吃辣。
    可是我想吃酸菜鱼。
    那鸡肉就只能炖汤了。
    我讨厌喝汤,我想吃土豆炖鸡。
    不行,一顿饭不能出现两道重口味的菜。养生主义者冷漠地拒绝,清蒸还是炖汤,你选吧。
    柔弱的南南秒怂,期期艾艾选择清蒸鱼,完全不敢违逆雇主。
    回到家中,沈顾北钻进厨房,利索的处理鱼肉。
    摊主已经把鱼开膛破肚,他用菜刀刮干净鱼鳞,洗净以后塞入姜片和葱结。
    旁边小废物看得一愣一愣,耳边回荡着刀片刮鱼鳞的声音,激起胳膊上密密麻麻一片鸡皮疙瘩。
    沈顾北看起来柔柔弱弱不食人间烟火,下手怎么那么狠啊?
    万一自己惹到他,同桌会像对于鱼那样对付自己吗?
    郑安南越想越觉得害怕,淘米的手微微颤抖,试探着打听,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没有特意学过。沈顾北低头给鱼切花刀,顺嘴回答,因为要活下去,所以渐渐会做了。
    活下去吗?
    会刮土豆吗?
    不太会啊。郑安南怂怂地回答。
    沈顾北忍耐下骂他废物的冲动,丢出等会你洗碗五个字,从袋子中拿出土豆。
    我可以学哒!内心一点点愧疚之心作祟,郑安南难得萌生出学习的冲动。
    沈顾北嫌他浪费时间,手底下飞快处理好土豆,切成大小适合的小块丢进锅中。
    掀开锅的瞬间,鸡肉已经飘出香味,刺激得郑安南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
    假如沈顾北没有守着,他肯定扑过去,连锅都吃掉!
    终于挨到吃饭时间,郑安南端起碗狼吞虎咽,把饭菜消灭得干干净净。
    他满足的拍拍肚皮,意识到新问题。
    叔叔还没有结婚,他的房间一室一厅,整个屋子只有一张床。
    所以今天晚上,自己要跟沈顾北睡。
    这、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同床共枕?
    郑安南守在卧室门口,面对柔软的大床,想想就觉得害羞,脸上又热又红根本把持不住。
    沈顾北绕过他,大大方方走进卧室,拿起双人床上的枕头走出去。
    过几分钟,他又进来抱起一条毯子,然后叫住郑安南。
    郑安南同学。
    啊?郑安南小脸红红,写满娇羞。
    然后,一盆冷水兜头浇下。
    沈顾北指着铺好的沙发,露出温柔的笑容,用清润的声音跟他商量,你今晚睡沙发,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南南(柔弱):我可以拒绝吗
    北北:你觉得呢?
    第18章
    阿欠!郑安南打了个喷嚏,从睡梦中惊醒。
    他懵懵睁开眼睛,吸吸红彤彤的鼻子,用手指蹭蹭鼻尖。
    刚从扶溪市回来,淋了点雨又睡一整晚沙发的娇惯小废物,立刻开始感冒。
    他平常活泼好动,体质比野狗更好,不轻易感冒发烧。
    可往往不经常生病的人,感冒时必定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平均每节课打四五个喷嚏,擤太多次的鼻尖像圣诞老人的红鼻子驯鹿,说话时带着浓重鼻音,喉咙又干又痛。
    要换成以前,病情如此严重,郑安南势必要回家养病。
    但此次情况特殊,即使郑安南每天起床头昏脑涨,也执拗的凭借钢铁般意志爬到学校,企图激发罪魁祸首一丢丢恻隐之心。
    说到底,他之所以会淋雨、睡冷冰冰的沙发,全都拜沈顾北所赐。
    即使他愿意为晚上睡觉胡乱踢被子,承担1%的责任,剩下的99%都应该由沈顾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