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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明记得这栋建筑的一切,可如今有一种极为陌生的感觉向他冲击而来,他的灵魂对这地方感到很陌生。他不明白,作为一个父亲,怎么会给女婿介绍情人,怎么会把儿子当做构建豪门关系的工具?
他想不明白。
索性不想了。
推开门,在两人惊愕的注视下,他径直走到茶几前,操起桌上的红酒杯,朝着朱向脸上泼去。
“操!沈淮书你……!”朱向伸手挡脸。
紧接着一声玻璃碎裂的响声,朱向的喉结处停着酒杯尖锐的一角,只差毫厘就可以刺破他的喉咙,他连咽口水这样的生理性行为都停止了。
“贝贝呢?”沈淮书的手很稳,但他所能压抑的情绪就快要绷到极点了,他很想就这么一刀下去,用最暴力惨烈的方式完成他的报复。
朱向想骂人,可喉咙处却传来尖锐的疼痛。
“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的狗去哪了!”他尖叫道,冲着沈老二喊:“爸!你快阻止他啊!”
沈淮书哂笑,“不知道?需要我把监控给你看吗?带走贝贝的是你的司机,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是谁?!”
“淮书!你把杯子放下!你这是要做什么!”沈老二吼道,说着就要冲上来夺走玻璃杯。
沈淮书看过去,目光冰冷彻骨,沈老二吓得后退了一步。
沈老二年纪也大了,长了皱纹,有着中年男人的臃肿以及猥琐感,他感到恶心,几乎是咬牙切齿说:“滚!这里没你事!”
他把玻璃杯往前顶了顶,下达了最后通牒。
“给你一分钟时间,我要知道贝贝在哪。”
朱向马不停蹄地开始打电话,终于是在一分钟内得到了答案,在感受到剧烈的刺痛感之前,他竭尽全力喊道:“南湖公园,靠近南湖小学的那个垃圾库附近!”
听到这个地名,沈淮书愣了一下,他的手指微不可见地抖了抖,确认过地名后,他将杯子放下了。
这一瞬间,朱向以极快的动作夺走了酒杯碎片,而沈老二同时冲了上来,一拳打破了他的嘴角。
“沈淮书!你疯了!为了一个畜生,连家人都不要了吗!”
畜生?家人?
沈淮书擦了擦嘴角的血,他捂着肿痛的半张脸,刚要反驳,忽然间,淅淅沥沥的雨声中传来熟悉的发动机声,宋易晟一脚踹开门,他浑身彻底湿透了,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的痕迹,见到朱向手里拿着碎杯子,见到沈淮书嘴角渗出血。
他一个箭步冲了上来。
朱向手里的凶器还没拿热,只听啪嗒一声,他和玻璃杯同时倒地,一个屁股墩就坐在了碎片上,没等他叫痛,就被宋易晟骑在身上猛砸了几拳,顿时眼睛就青了。
“你他妈居然敢欺负老子的人!”又是一拳砸下去。
第13章
等到楼下终于安静,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一个穿着睡衣的老人,他打开一扇窗户,默默看着雨中消失的背影。
“淮书没打伞?”沈同睿问。
作为当家人,他一生担的上杀伐果断这四个字,即便已经六十几岁,但脊梁依然挺直,带来了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沈老二大气也不敢出,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朱向,他小声回应道:“大哥,朱向都这样了,哪里还顾得上他?”
沈同睿关了窗户,让人裁了支雪茄,点燃后夹在指尖,深深吸了一口,又放在了支架上。他慢慢走过去,走到沈老二身前,瞥了眼朱向,忽然间抬手啪地一声,沈老二的脸立刻肿了半边。
“小朱受委屈了,你的开业典我去不了,过几天弄个饭局,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沈同睿说完,转身上了楼。
朱向眼睛一亮,但看着沈老二还捂着脸蹲在地上,他也就只好小声道了句谢。
南湖公园的一檐屋檐下,路灯的光将沈淮书的脸映照地些许苍白。垃圾库的清理工作通常是在早上进行,这时候他能从雨水中闻到垃圾腐臭的气味,他慢慢支起身子。
“我去吧……”
“你去个屁。”
宋易晟将雨衣给他穿好,这是他能在大半夜买到的唯一一件雨衣。这雨实在太大,他连车都不骑了,叫了辆车直奔南湖公园。这个点实在太晚,能买到这一件雨衣已是万幸。
宋易晟将湿透的额发往后一捋,手心轻轻放在沈淮书的额头上。
有些烫。
手心顺着额头摸到了沈淮书的侧脸,没有受到任何反抗和责备。宋易晟咽了咽口水,嗓音微哑道:“你发烧了。”
沈淮书过了一会儿才说:“是吗?”
他后知后觉地摸摸额头,迷迷糊糊说:“没有吧,倒是你,骑车摔了?”
宋易晟的手臂上有一大片擦伤,让人看得心惊胆战,想到小孩现在原本应该呆在山顶上和朋友聚会,现在却因为自己摔了车又淋了雨,一时间鼻尖酸酸的,眼睛红了一圈。
“小伤,我现在更担心你。”宋易晟说。
沈淮书摇摇头,“没有发烧,我去找贝贝就是,总之只有一件雨衣,你叫个车,在这里等我。”
“这雨这么大,雨衣又有多大作用?”宋易晟小声嘀咕,他把沈淮书挡在屋檐底下,轻声道:“我去吧,我年轻,淋了雨没什么,我不想让你再受凉了。”
沈淮书心中一动,好看的眉头紧紧皱起。他还是不肯让宋易晟代劳,把人推开,刚走出去一步,忽然被拽着手腕给拉了回去。这时候,额头上终于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气息,宋易晟的唇不是那么的软,触觉很明显,让人打了个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