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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透过玻璃窗的缝隙吹了过来,翻开了那本写满青春回忆和少女心事的日记。
他的视线顿住,身子先大脑一步做出反应,他蹲下捡起那本本子,他对这本子有印象,记忆中时慕好像平时都会随身带着。
本子随便翻着一页。
他垂眸看了眼,视线却像是被用钉子牢牢地钉在上面,再也移不开眼。
上面女人用清秀的字体写着:
2008年9月13日
喜欢苏迟宴,喜欢苏迟宴,喜欢苏迟宴。
原来有一天我也会无聊地像那些天真纯情的小女生一样,在日记本里写满你的名字。
……
暗恋是踏破铁鞋觅得一片良地,翻山越岭借来一点月光。明知你不会来,却心甘情愿地为你沉溺,无可救药地拼命爱你。
……
想让你来看我一眼。
也可以是我去见你一面。
男人的指尖轻轻划过那些字迹,有些字迹已经变得模糊,甚至有些被泪水晕开来。
他不曾想过,原来有无数个夜晚,这个偌大的城市里会有另一个人孤单地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地将每天的他撰写在日记里。
他也不曾想过,那个女孩会是自己喜欢了很久很久,久到他都有些麻木的对象。
一开始听到时慕说将他写进过日记里,他反思自己在她面前做过的一系列混蛋事,觉得时慕的本子应该都是不待见他或是吐槽的话。
可是当那些尘封的往事再次涌上心头时,他的心还是会久违地疼起。
时慕,她怎么这么傻。
他一页页地翻过,将她写的所有愿望都在手机自带的备忘录里记下,一个字都没放过。
忽地从里面飘出了一张门票。
那是周杰伦演唱会前个星期,他拜托别人给自己买得票,如果只买两张就会显得刻意,他欲盖弥彰地买了五张,自己留了一张后,就直接快递到了李向笛那里,让他一定要亲自将第一张给时慕。
因为第一张门票上面有他写的字,他想让时慕清楚,不要太自卑,她很特别。
此刻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知道时慕这个傻瓜现在到底发现了没有。
苏迟宴记录好所有的信息后才将本子小心地合上,而后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放回原位。
女人睡得正酣,清浅的呼吸声却清晰地萦绕在他耳畔,他拂去她脸上的碎发,垂头敛眸在她的眉心落下一吻。
他不宜在她家里待太久,再加上明天要早起回部队里,现在要赶紧回家收拾东西,怕时慕醒来以为自己不见了,苏迟宴坐在她的书桌前,从她叠好放在窗台边的废纸里撕了半截,摊在桌上给她写了封信。
就当作苏迟宴对十年前时慕的答复。
他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笔,打开笔帽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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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十七岁的时慕:
你好,我是二十八岁的苏迟宴。
真是幸运让我在风声鹤唳的十八岁,遇见了那个温柔似水的你,你永远都是独自坐在安静的角落,身上总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十七岁的时慕其实并不普通,你是那个第一眼看到便惊艳到我的女孩。
在感情面前,我们谁都不无辜。
你踏光而来,值得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十七岁的时慕,二十八岁的苏迟宴并没有忘记你,我们只是在合适的时间再次相遇,熟知,然后再在落日余晖中陷入热恋。
不知道现在的你明白了没有,而我理解的相爱,大抵就是在人潮汹涌的街头,与你看遍世间的全部烟火,再等爱落黎明那刻。
我的女孩,不必自卑,以后由我来爱你。
第十五章 时小姐,你瞒着我的事还挺多……
苏迟宴将这封信折好塞在她叠得整齐的教材书堆的第一本书里,而后重新抽了张纸写了自己的去处。
他写得认真,一字一顿,用她最喜欢的瘦金体。说实话,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端正地写过字,此刻字体看上去还有些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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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二十八岁的时慕:
我的假期只有三天,那意味着我明天就要归队。和你在一起的这两天我每天都很开心,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一直陪着你。
但是我的职业特殊,你怪我自私也好,或者是跟朋友吐槽我也罢,只要你开心就行。
十八岁的苏迟宴没能给你承诺,那二十八岁的我就在这里向你发誓,时慕,手机发下来的第一刻我定会先联系你。如果可以平安顺利的话,等我明年休假就跟你求婚好不好?
明明刚在一起,我却已经想和你结婚了。有点可笑,但你别笑我,我这次是认真的。
苏迟宴将信叠好放在前一封的上面。
他将笔帽盖好重新放回笔筒里,许是犯了军人有强迫症的通病,他将书桌整理了一下。
他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