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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骨琴(一)

      海上有国曰穿匈国,其东有民,名唤不死民,样貌为人,通体黑色,寿长,而不死。
    浮在浩瀚的碧蓝海面上,我手中打着一把碎花蕾斯的遮阳伞,远远的看着那座神秘的岛,缓缓前行。
    踏上软沙,就看到一个黑糊糊的人影,老远的隐在林子里,摘下墨镜来,我款款的走了过去。
    “老朽这里已经几百年不得人来,娘娘到此所为何事啊?”那人影在我离他还有几步的时候,开了腔。
    黑皮黑面黑脸,甚至连牙齿都是黑的,隐隐可见一缕长髥,随风轻摆,无需多想,也可以知道,他就是那传说中的不死民。
    走了过去坐到他身边,我不禁莞尔一笑:“您别这么多礼了,都这个年代,叫我娘娘未免让人笑话了!”
    听我这么一说,他无奈的叹了口气,道:“唉,沧海桑田,这不死民也就只剩我一人,世道变了啊!”
    “我此番前来,便正是为了此事!”掸了掸身上的细沙,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录音笔,“您可听听!”说罢便凑到了他耳边。
    点了点头,他应该是闭上眼睛了吧!
    我努力的想要看清,却没办法,毕竟他们真是太黑了,黑到一体化了:“我要播放喽!”说完,就按下了播放键。
    录音笔的扩音马上播放出一段悦耳的音乐,不,这不仅仅是悦耳这么简单了,这声音简直让听的人感觉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就像细胞一颗一颗被充盈鲜活了起来,仿佛生命被点燃了。
    “这是?”一曲终了,那人的声音里透着颤抖,“娘娘是从何处得来此音的?”看来他实在太惊讶了,表情很是夸张。
    “这可是不死民消亡的原因么?”这次我总算是看清了他的脸,黑得真叫一个千无古人。
    没有回答问题,他站了起来,对我招呼道:“如果娘娘愿意,请随老朽来!”说完之后,他就往林子深处走去。
    吹了吹散在额前的碎发,我也站了起来,跟着他的方向一路前行。
    这穿匈国位于海中岛上,而这不死民则生长在这个国家的东部,现如今年代更迭,那穿匈国早已经不复存在了,这不死民也好像只剩下刚才那一个了。
    他的穿行速度极快,这个岛不过数百里,却林木稠密,像是连一丝风都吹不透。又走了一会儿,应该算是走到了林子尽头,一些残垣断壁便显露了出来,往日的繁华已然面目全非,能留下的还有那些零星散落在绿草间的片片碎瓦,在阳光偶尔的光顾下,时不时的闪耀一下寂寞。
    我在这世上已经活过千年,也曾见过这世上最美的皇廷宫阙,也曾遇过这世间最绝色的美女佳人,更曾看过这世上最惨无人道的帝王君候。可这一切的一切,都敌不过那飞逝的时间,它们在岁月的洪流里坍塌,最后化成了光阴的尘埃,被世人遗忘在记忆的角落里。
    想着想着,就看到那个老人远远的停了下来,便赶紧追了上去。
    “这是?”疑惑的看着面前的东西,我问道。
    未听到他回答,便先传来了他的泣声:“几百年了,我在这里浑噩噩的混了着,时间算得了什么,只是,我这时日也要无多了,怕是这不死民就生生断了!”
    我弯下腰去,伸手抚摸着地上那株由岩石缝中生出的草,我有些惊讶,明明是草,却生得极硬。
    “那是骨草!”老人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骨草双生,破石而出,万年成株,只结一果,名为骨琴,形如琴有弦,可做乐,其音灵动,可消病去灾,却也可迷人心性!”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像是给我时间消化这些内容,“我们不死民便是世世代代守护着骨草,而它也世世代代佑我不死民,长寿不亡,但如今,骨琴早于几百年前便被人偷去了,骨草渐渐枯萎,而我不死民也注定要随之消亡了!”
    骨草,相传是上古时代蚩尤与皇帝逐鹿一战的时候,被斩落的头颅落地之时,脱落的两颗门牙所化而成,因为拥有着蚩尤不死的执念再加上吸收天地精华所生,实不是寻常之物。所结之果,名唤骨琴,种一方养一方人,可保长寿不亡。但是,却骨琴离根,则骨草枯,所佑一方便要随之消亡。
    不过,这世间知道这些的人,并不多,这骨琴是怎么丢的呢?
    “娘娘,娘娘!”
    “哦!”被轻轻推了推,我才回过神来,见那老人已经蹲在了身边,爱怜的抚摸着骨草那越发干枯的躯干,便道,“您放心吧,我身为大地之母,安不会看着我的子民就此消失,我一定会在骨草干枯之前,把骨琴找回来!”
    “我替不死民谢谢娘娘!”双膝欲落,他低身跪了下来。
    伸手扶住他,我摇了摇头:“你一定要护住骨草,务必等我回来!”从口袋里取出一颗丹药,我递给了他,“把它碾末化入你灌溉骨草的泉中,可减慢它的枯萎速度!”
    “多谢娘娘!”他收下之后,便急急的跑入了林中,应该是去泉眼了。
    而我,也擎起了一阵风,紧紧的往回赶着。
    几个小时之后,我的元神回到了店中,看到琳儿正轻轻的用手指甲戳我的脸颊。
    回到身体里之后,我定了定神,猛的睁开了眼睛:“你在干什么?”
    被我吓得全身一抖,她竟然后退几步坐倒在地上:“公,公主,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尴尬的说笑着,她的脸上露出了讨好的表情。
    站了起来,我对着身后的镜子轻轻的拢了拢头发,海上的阳光真是要命,只是这来回两趟,就感觉已经晒伤了我,尽管只是元神。
    “这一趟可有收获吗?”趴在柜台上,琳儿随手打开了电视,一边调着频道一边问着。
    “收获倒是没有!”我走进后堂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的百花酿,拨开塞子喝了几口,“任务倒是倒是讨来了一个!”
    “什么?”换着频道的手指停了下来,她疑惑的放下了电视控制器,“任务?”
    “嘘!”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把目光锁定在电视里*的新闻上——
    “据称,现场有两名死者,系孪生姐妹陆怜霜和陆怜雪,尸体已经交由警方处理,具体细节还需要解剖后再做判断,本台将继续追踪报道......!”
    看了看电视,琳儿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头,心不在焉的说道:“切,死个把人嘛,现在这个社会,每天都要死几个的,公主要是都去管的话,一定会被累死的!”
    “双生啊!”说着话,我掐了掐手指头,心中疑虑便明朗了些,“哎,看来这回晚上又要走一趟了!”懒懒的卧在榻上,闭上眼睛,反正也是晚上的事,还是先休息一下为好。
    一听“走一趟”这琳儿心中自是美极,所以她没吵我,听声音应该是去开门了。
    静静的听着鱼缸里气泵的咕噜声,鱼儿摆尾的轻柔声,我的心沉静异常,很快便睡着了。
    坐起了身子,墙角坐着的老破钟正好敲出第十二下,已经是夜深,这个时候出去,至少人不会太多的。
    现代都市确实是日渐繁华的,但经历了岁月沉淀和不停的改朝换代的我,却更加怀念以前的没有这么发达的时候。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夕,每天的生活都很简单快乐,真就是没有现在人这般的算计,活得是何等纯粹啊!
    破天荒的这一次,琳儿这丫头没用我叫,就自觉醒来了,揉着一双眼睛,迷迷瞪瞪的发着呆。
    早就换好一身利索的黑衣,我把手里的另一身丢进了她的怀里:“换上衣服,咱们去那个案发现场看看,能不能破案!”
    开心的一跃而起,她马上换好了衣服,跟着我离开了店铺。
    毕竟,这现代的天津市可不比那旧时的洛阳城,这个时间有些地方仍然是热闹非凡的,所以,我只得掐了个隐身法,免得节外又生枝。
    在别人完全看不到的情况下,我们两个穿梭在人群里,看着相貌各异林林总总的人从身边掠过,总有一种失落。何时,才能在世间再见到那个身影,哎,想想也就罢了,奢望总是不好的!
    很快的我们便来到了法制新闻里播报的地点——一幢已经被大火焚烧待尽的别墅。
    抬手一挥,我们便现身在这桔色的街灯下,月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奇长。
    “公主,我好像看到有一股幽幽的黑气!”琳儿盯着破屋一角,使劲的看,“对,那边真的有一股黑气,虽然很少,但是很明显!”说着,她抬手一指。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我也觉察出了异样。见四下无人,只有一个亮着小红灯的夜视摄像头直对着这个方向,我便随手扬起,一大片树叶腾空直直的贴上去,把它糊了个严实。而我,则踮步拧腰一闪身,便跳过警戒线,落在了那个冒着黑气的地方。
    站定仔细瞧着,我心头一喜,真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