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92

      譬如天在云端,之前就被出版商利用协议陷阱夺走过一本书的“授权时间”。那本书所有的版权都在签约的三十年后才能收回。
    就因为他第一次签出版合同时签的是“著作权”转让,而不是“简体出版”权转让。
    如果是现在的天在云端,可能不会被骗。
    但七八年前的天在云端很缺钱,甚至要为每个月的租房费和生活费发愁。
    那时候,科幻小说出版的首印和售价都不高,就算每年能出一本书,拿到手的钱也就两三万。行业惯例是书上市了才能拿全版税,所以就这两三万块,经常还要被拖稿费。
    出版商用高版税和高首印、以及在当年来看是科幻小说圈内天价的价格,诱惑天在云端签了三十年的约。
    现在,天在云端已经是知名科幻作家了,他的这本早期作品书都给人拍出来了,他自己才知道。
    等再去找出版商,白纸黑字,他当初自己签的合同,一点办法都没有。
    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不仅在科幻小说界,甚至在整个文学行业都堪称惨绝人寰、振聋发聩。
    因为几个字的“区别”,一个头部作家三十年的版权,只卖了三十万,而且还是全版权。
    也是因为这件事,自那以后,几乎没有什么作家愿意签超过十年的合同了,七八年的都少。
    也因为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导致天在云端明明有更高的商业价值,但总是被其他合作方评估成“性价比很高的作者”。
    俗称,“很便宜”。
    就比如面前这些人。
    “而且,从去年开始,国内的影视方和动漫公司已经开始尝试科幻题材,科幻题材在国外是最热门的项目之一,国内迟早也会追上国外的水平……”
    连胜再一次给天在云端一剂定心丸,“千字一万的价格,根本不需要买断,我也能帮他谈出这个价格。”
    “您再看看,这个合同对于一些条款其实很宽松的,不需要……”
    马鑫怕连胜有钱赚都拦着,连忙提醒。
    “不需要他自己写,是吗?”
    连胜把合同往桌上一放。“我知道你们什么意思,但是我在手下签约的作者,在签约合同里都有过约定,不准找枪手,也不支持工作室创作模式。”
    这话一说,马鑫的脸色变得极难看。
    “所有吗?”
    玉叶也忍不住问。
    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各家网文平台挖那种有潜力、但是还没有大红大紫的写手,作家有没有和创梦签约可以在网站上看到标记,但具体连胜手底下签约的作者有多少,只有三十层自己知道。
    如果连胜说的是真的,他们的挖角就必须要排除三十层签约的人了。
    “是的。”
    天在云端在一旁点头,“一旦签约到连总手底下,是不能引起任何著作权纠纷的,小说的著作权必须是签约作家个人所有,不能以工作室或者公司名义拥有。”
    坐在天在云端对面的酱汁鸭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大概觉得连胜这是在断人财路。
    “我知道现在圈子里乱像频生,我也不管其他人是怎么做的,反正在我这里,写作不能是集体模式。”
    这条路不好走,所以她只在乎路上和她一起走的是什么人,“天在云端老师作为科幻小说领域的标杆人物,他可以不写,但绝不能滥竽充数。”
    连胜看了眼天在云端,目光里鼓励,也有警告,“他在这个领域走了十年才走到现在,必须得珍惜羽毛。”
    天在云端默默点头。
    连胜笑着扭过头,重新向马鑫伸出手,“不是说还有一份驻站的分成合同吗?给我看看。”
    畅快看书是来挖角的,如果这时候再说“不买断我们就不谈了”,势必要得罪天在云端,更何况还有连胜这么个狠角色在这里。
    哪怕马鑫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从公文包里拿出第二份合同。
    这是一份“A类作者”的合同,也就是行业内常说的“A签”,属于每个网站头部作者才有的特殊合同,并不是制式的,每一份的约定条款都不一样,数量极少。
    历来,只有比较有影响力的作者才有底气去和平台谈条件。
    “A签”被交到了连胜的手上后,玉叶和马鑫都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来之前到处打听过,知道天在云端平时和社会接触很少,生活单纯,全职之前还生活在小城市,之前被无良的出版商骗走了五年的版权自己都不知情,是比较容易“攻克”的头部作者类型。
    原本难躲过的“大山”连胜,也被他自己得罪了。
    所以他们不但在“买断签”上比较苛刻,给天在云端准备的“A签”也比较坑,只在“给钱”这一点上写得特别大方。
    连胜并不是学法律和财务出身,但是这么多年来,她手底下审过的合同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实在看得太多,什么样的陷阱都见过。
    所以她合同一到手,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