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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名扬四方

      “啊,那可不行,你们好不容易打到的,怎么能给我们呢?”
    孟伟连忙拒绝,总不能说秦风扛回来,就是他们家的吧?
    出去打猎,有所收获,已经非常不容易,能打到野猪,更是难上加难。
    以前,李智们经常去打猎,偶尔也会遇到野猪之类的。
    只不过,每一次分他们一只猪脚,已经是天大的奢侈。
    这样一整只都送给他们,受之有愧,也万万不能接受。
    “孟老哥啊,言之差矣,这根本不是我们打的,而是大海打的!”
    随后,李智将在森林之中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孟伟。
    描绘得栩栩如生,听得孟伟与孟鸢一愣一愣的。
    “这是……真的?”
    显然,这种事情,让人难以想象。
    孟鸢张大了嘴巴,大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你说运气好,打了个兔子、野鸡之类的,还说得过去,但是你说打了个野猪,这……
    别说孟鸢,就算是孟伟都不相信。
    可李智那么多人,都是目击者,说得千真万确,言之凿凿,再看秦风也没有否认,他们这才相信下来。
    “大海,这是真的吗?”
    李智几人有可能说谎,故意将野猪送给他们,可秦风这憨憨傻傻的模样,是肯定不会说谎的。
    闻言,秦风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头,挠了挠脑袋。
    见他这样子,孟伟已经确定了十之八九。
    “孟老哥,你可真的是捡了个宝啊,这小子天生神力,把我的长弓都拉断了!”
    李智笑道,语气之中,只有赞赏,而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
    看着秦风,孟伟只觉他越来越神秘,看之不透。
    “大海,你真的这么厉害吗?”
    孟鸢满眼都是小星星,激动不已,脸上满是崇拜。
    秦风简直就是个英雄,居然能赤手空拳杀死野猪,他们想都不敢想。
    如果,他们知道秦风以前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的光辉战绩,不知道又是怎样的表情?
    陆陆续续,李智等人,全部离开,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只剩下孟鸢、孟伟、秦风三人,站在院子里。
    看三百多斤的野猪,躺在地上,孟伟与孟鸢思绪飞扬,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愣了半响,孟伟终于接受,只是跟看怪物一样看着秦风。
    “大海,与我帮忙,将野猪肉宰了分给村民们吧,鸢儿,你快去生火烧水!”
    杀猪,孟伟绝对没问题,农村人基本上都会。
    半个小时后,水已烧开,开水烫后,拔净野猪毛,将野猪挂在大树上,开膛破肚。
    心肝脾肺肾,除了肺之外,其它都是一盘好菜。
    就连肠子,也可以用来做*,味道巴适得很。
    将一切处理干净,孟伟将野猪分成十多二十块。
    然后,他带着孟鸢与大海,给挨家挨户,送去新鲜的野猪肉。
    知恩图报,是传统美德,人穷志不穷。
    曾经,村民们没有少帮助他们,现在他们有好吃的,肯定也不会吝啬,有福同享,普天同庆。
    随后,还剩下一小半,孟伟做了一大锅肉,邀请全村人来吃。
    都在一个村的,所以,人们也自然知道孟伟家里面的情况。
    有些人自告奋勇,带来了米,在孟伟家煮了一大蒸笼饭。
    今日,孟伟家中,热闹非凡,就跟办喜事一样。
    杀猪饭,全家福,一些妇女主动帮忙,做了丰盛的菜肴全猪宴,全村人吃得不亦乐乎。
    有些老头,从家里带来了二锅头,全村人喜气洋洋,酒肉满堂。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过过这种生活,全村人欢聚一堂,不亦乐乎。
    “孟老哥,大海这小子,虽然憨了点,不过人老实能干,也是一表人才,我看,就把他与鸢儿这丫头一起,安排了吧?”
    李智多喝了几杯,已经开始胡言乱语。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都是规律。
    “是啊,大海唯一就是有点傻里傻气的,不过天生神力,孟老哥,你也不吃亏!”
    旁边,有人附和,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谈天说地。
    “哈哈,年轻人的事情,我可不想掺合!”
    孟伟一笑,好久没喝过酒,今日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自然要多整几杯。
    不过,对于孙女的终身大事,他从来没有考虑过。
    缘分到了之时,不用考虑,都可成功。
    酒过三巡,半醉微醺。
    秦风失忆之后,对于酒的记忆,完全为零。
    不过,他也学着孟伟们的模样,抿了一口。
    不尝不知道,一试之后,秦风竟有一种荡气回肠之感。
    “大海,这是酒,陈酒味醇,喝了会醉哦?”
    孟伟笑着开口,让秦风不要多喝。
    倒不是舍不得,怕他喝了,只是,怕秦风会醉。
    看秦风这模样,应该连酒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不怕,我尝一尝!”
    秦风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
    烈酒入喉,秦风不受影响,反而感觉胸腔之中,有热火在喷涌,这种感觉,妙不可言。
    “哟,大海,看不出来,你酒量还可以啊?”
    李智赞道,这样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却面不改色,看得出来,秦风异于常人。
    “来,陪我喝几杯!”
    李智坐了过来,端着老碗,给自己倒了一碗,走到秦风面前。
    “老李,大海重伤未愈,不宜喝多!”
    孟伟劝道,虽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但是重伤之躯,尚未痊愈,喝太多的酒,对恢复不好。
    “就这,还重伤未愈?大海要是还是重伤未愈,那我就是三级残废了!”
    李智无语,一脚踢飞大石头,将野猪都打死了,这还叫重伤未愈?
    “放心,我没事!”
    秦风也很高兴,端起大碗,有样学样,与李智喝了起来。
    没过多久,其他人也加入进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酒足饭饱,除了那些妇女与老人,其他中年男子全部醉倒了。
    就连秦风,也感觉浑身上下火辣辣的,只不过他头脑清醒,还没有醉。
    未失忆之前,秦风可是真正的千杯不醉。
    不过,他喝都是茅台、汾酒、五粮液之类的好酒。
    *喝二锅头,有点上头,却无伤大雅。
    那些妇女老人,都对秦风竖起了大拇指。
    一个人,把全村的壮年男子都喝趴下了,如此壮举,村中又有几人?
    恐怕,从今以后,秦风在村子中,要多一个酒神的称号。
    晚上,人们各自回家,留下一些妇女,收拾残局。
    八点之后,收拾完毕,所有人都回家了。
    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热闹过,孟伟意犹未尽。
    今日,秦风名声大噪,名扬小村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秦风半醉微醺,孟鸢将他扶进了房间中,给他盖好被子,让他休息。
    躺下之后,秦风脑海之中,突然闪过几个绝美容颜。
    一个齐莜、一个唐文静、一个芜羡。
    稍纵即逝,等秦风再度回想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