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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5

      沈临也不多说什么,赶着马车往青云县的方向去了。
    就算是王洛生很是友好,车上有女眷,沈临也不方便捎王洛生一程。
    王洛生去了学堂,读书休息的空当,杨云悄悄过来找了王洛生,送给王洛生一个温暖的手炉。
    那手炉十分精致,外面套着一个秀芍药的锦缎套子,里面的内胆,竟然是黄铜制成,一看就价值不菲。
    杨云嫣穿着在青云县最好的衣料铺子里面买的流云锦衣裳,戴着的首饰也是成色上好的玉制成的。
    就杨云嫣这一身上下的衣裳和首饰,怎么也得花十两银子。
    杨云嫣的父亲是这书塾的先生,这个书院是青云县最好的书院,束脩格外的贵,先生挣的也多,并且,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三节两寿之是更是要送不少,所以书塾先生家里都富裕。
    王洛生是重生而来的,自然是知道,杨云嫣家虽然富裕,但是也不至于富裕至此,之所以这般,是因为杨云嫣的父亲每年考试的时候还干些买卖试题的营生,所以杨家便不乏银子。
    不过前世王洛生参加过的那些考试,都是他自己实打实的考的,并没有用这个岳父的试题,这可是毁前途的事情,王洛生也认为以自己的才学,无需做这样的事情。
    此时杨云嫣身上的富贵让王洛生觉得心安,原本那种失去了什么的空落落的感觉得到了弥补,王洛生知道杨云嫣有多喜欢他,就像现在,杨云嫣眼里满是对他遮掩不住的爱意。
    王洛生相貌俊朗,更兼才高八斗,是青云县好多姑娘的里人,杨云嫣对王洛生也是实打实的喜欢,这越是喜欢,想起书生们昨日夸苏晚的话,就让杨云嫣觉得如鲠在喉,那个苏晚,处处都不如自己,却总是让自己不舒服。
    杨云嫣觉得苏晚这风头也不过一时,她迟早,还是要回到她本来的位置,成为一个低贱卑微的乡下姑娘。
    苏晚和沈临昨日已经商议好了,客人太多,而现在人手什么的的都不够,盲目的多卖,就容易手忙脚乱也容易出错,中午和晚上都各卖八十碗,就正好能忙的过来,人也不至于累坏。
    一来到摊位上面,没想到摊位前已经有一些人等着了,这是昨日没有吃到麻辣烫的和昨天听了麻辣烫的好吃的,这才一早就等在这儿了。
    苏晚实在没有想到,这早上还会有人想要吃麻辣烫,这本该是中午和晚上的吃食才对。
    不过,既然有客人,一切也都是昨日就准备好了的,也没有不卖的道理。
    反正就这一百六十碗,什么时候卖完什么时候收摊,恰今日要去看另一个摊子的位置,找打杂的伙计,还有能在另一个摊子上管事的做饭的,另外苏晚还想看看这青云县的院落。
    这回既然在青云县里做生意了,每日在青石村和青云县间往返,也要耗掉一些时间。
    这一眼看下去,明年是不用种地了,索性就搬出来吧,以后沈临读书也方便。
    沈临和苏晚刚从马车上下来,就开始忙活起来,在这空当,苏晚也告诉了食客们今日卖一百六十碗,卖完就要收摊了,另外以后早上的时候不卖,中午卖八十碗,晚上卖八十碗。
    早上候着的食客们都觉得自己今日真是赚了,往后要想吃,还没这么容易吃到呢,要是中午和晚上过来,根本挤不进来。
    还没到了中午,沈临和苏晚就卖完了一百六十碗,于是乎果断收摊,同时也挂出了以后的营业时间,还有中午卖八十碗晚上卖八十碗的规矩。
    立这规矩,也是为了苏晚不至于累坏了。
    沈临带着苏晚去看了沈临想好的那个摊子,是在南街的尽头,南街是卖布料胭脂水粉的街,也有几个点心铺子,这摊子在南街最里面的尽头,以前不知道是卖什么的,大概是生意不好,这地方便空着了,有一个破棚子,下面有两张长凳。
    苏晚对这个地方很是满意,姑娘们逛这些铺子,总会走到这个尽头,走到这个尽头便也容易被这些吃食吸引。
    苏晚抬头看沈临:“你怎么知道这地方,你是给谁买胭脂水粉来着。”
    沈临坦坦荡荡:“之前母亲和丫丫的手有些皲裂,我来给她们买过润手的脂膏,无意间便记下这摊位了,想到要再开摊子,我便想到了这里。”
    苏晚也只是随口一问,她并不怀疑沈临会和旁的女子有多的往来。
    看了地方,苏晚当即就决定租下来,沈临则是让苏晚在这条街上的茶楼里坐着,自己则是打听这地方的管事,雷厉风行的花了二两银子把这地方租了下来,然后沈临便去购置桌椅板凳,锅灶,锅碗瓢盆,小吃街那个摊位上的东西沈临都是见过的,苏晚买了什么器具他也买什么器具就可以。
    不过沈临并没有买和那个摊位上一模一样的东西,这一回买的东西,要更加的精致一些,毕竟这条街上的多是夫人小姐、姑娘们,东西精致一些更招人喜欢。
    苏晚和沈丫丫在茶楼听了一通说书,然后又去另一条街上好一点儿的酒楼吃了饭,沈临则是一直在忙活,苏晚还带着沈丫丫去看了看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