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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艳的红色气球在雾白空气中掠出一条弧线,画面并不特别,季松临却觉得蛮好看,他用手肘碰了碰徐尘屿,指给他看,目光和镜头落到同一个地方,拍完了,两人又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也许是因为要去见喜欢的人,一路上的风景都衍生出了别样意义。
穿越八千里路云和月,风尘仆仆从远方赶来,就为了见喜爱的歌手一面,那是年少气盛时才会做的事。
快到体育馆了,甚至能看见高楼处挂了一张巨大的黑白海报,徐尘屿的神色看起来明朗又雀跃,他甚至小声地哼起歌来缓解激动的心情。
季松临侧目瞧他:“很紧张吗?”
徐尘屿点头如捣蒜:“紧张啊,”他把手心递过去:“你摸摸。”
季松临一把攥过他的手握在掌心里,这么冷的天儿,还出汗了,他笑了笑:“又不是见家长,有什么好紧张的。”
徐尘屿曲指在他掌心挠了下:“你不知道,我十五岁开始听安溥的音乐,现在都快二十七了,那种喜欢的感情一直没变过。那你呢,什么时候听她的音乐的?”
“好像是读高一那会儿,有一天学校放了广播,我无意间听见的,后来就喜欢上了,”季松临攥紧他的手,不给他挠掌心,与他闲聊道:“第一次听就觉得她的声音很特别,而且她的歌词都很有意思,你不一定听得懂她,但就是觉得好听。”
徐尘屿还没听过这样的评价,他看到网络上大多数歌迷给安溥贴出的标签是音乐诗人,也有人说她是民谣歌手,小清新代表,但季松临觉得都不是,他觉得真正的焦安溥活得清醒,却又有着无可救药的浪漫,她是独立音乐人,用自己独特的音乐方式与这个世界进行对话。
徐尘屿放慢脚步与季松临错开一个位置,仔仔细细地看了他好一会儿,带着欣赏。
“你最喜欢哪一首?”徐尘屿问的是安溥的音乐。
“《如何》”季松临想也不用想,便脱口而出,又问道:“你呢?”
“我最喜欢《日子》。”徐尘屿一开始抿着嘴角,对上季松临目光时笑容放大了。
到达小巨蛋体育馆门前,徐尘扬这才看清楚巨大黑白海报上写着的宣传语①“活着,是一件热烈的事,也是爱的存在。”
看见海报的那一刻,激动的情绪再度涌来,季松临有一下没一下地捏着徐尘屿的手腕:“别紧张,马上就能见到喜欢的歌手了,应该高兴的。”
体育馆周遭挤满了密密麻麻的年轻人,路边有卖周边、CD和海报的摊子,也有卖荧光棒,毛绒头箍之类的小玩意,不少大学生打扮的年轻人,胸前挂着学生证,早站在入口处排队验票。
两人被人海挤到外沿,正巧对着琳琅满目的地摊铺子,小摊前拥堵不堪,朝气磅礴的脸庞尤其多,有两三个穿着洛丽塔裙子的小姑娘兴致勃勃地挑选应援灯牌,一连说着这个好看,那个也漂亮。
其中一个浓眉大眼的姑娘揪住同伴衣袖,示意她看徐尘屿和季松临:“娇娇快看那边,有帅哥,穿蓝色衣服的那个....哇,好帅啊,完全是我的菜!”
娇娇冒出脑袋一瞧,转回头小声说:“红衣服那个也很帅哇,皮肤好白.....”
“娇娇,你最好了,你去帮我要一下电话号码嘛。”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我害臊,你帮帮我,”小姑娘冲娇娇挤眉弄眼,两人小声嘀咕着什么,她们争论着谁去电话号码。
娇娇被同伴掐着腰往前一推,踉跄两步,到了他们跟前,她眉眼带笑,抬手指向不远处的大眼姑娘,娇娇对季松临说:“帅哥,我朋友想认识你,方便给个联系方式么。”
季松临:“.....”
娇娇指着不远处:“就是穿百褶裙,带着女仆帽的那个,她是我的好朋友,叫妮娜,想跟你交个朋友。”
季松临:“......”
那姑娘滔滔不绝地表演口才,一连说着什么有缘千里来相识之类的俏皮话,姑娘声音还挺响亮,一时间,周围好多人都向季松临投来关切的目光,搞得他浑身不自在。
徐尘屿冲他挑眉,眼神戏谑,半点没打算出手相助,一张脸上写着‘看好戏’三个字。
季松临瞟了他一眼,直接牵起徐尘屿的手,两只手以十指相缠的方式扬在半空中,他疏离有礼地微笑:“抱歉,我有爱人了。”
徐尘屿微怔,抬眼瞧他,夕阳余晖刚好晃过季松临眼底,橘红的芒显得他分外深情,晚风轻拂,吹乱了他额前碎发,徐尘屿在他专注的目光里回以冁然一笑,他微仰下巴,对娇娇说:“我们感情很好,多谢你的朋友抬爱。”
同性婚姻在台湾取得合法,人们对这件事有了一定的包容度,娇娇虽然不至于瞠目结舌,但还是尴尬了一阵,她说了句不好意思,溜烟似的跑了。
和同伴说明情况后,大眼姑娘急得直跺脚,鼓着腮帮子哼道:“不公平!帅哥怎么尽喜欢帅哥来着!”
店主也注意到了两人,她抬起脸来,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对季松临说:“先生,买两只荧光棒吧,等会儿去到内场可以做应援,亮起来可好看了。”
季松临抬起手臂摆了摆,刚想说不用,就看见了一个质感极好的兔耳朵头箍,徐尘屿也盯住了那些可爱的毛绒头箍,季松临便俯身过去,表情也柔和了下来:“要不要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