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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最后一瞬,她心里浮现的,大约不是恨,而是遗憾。
一生的遗憾,一世的错过。
假如林晚有灵魂,而他能给林晚带一句话的话,可能他会说:晚晚啊,你知道吗,你喜欢的那个人,她当时也有在喜欢你。
他仰头看了眼灰蓝色的天空,湿润的眼睛被高处的风吹到干涩,才重新低头,放手,接着去寻找他自己的那一把。
如此又找了两分钟,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那把锁。它蒙了斑斑点点的污渍,是昨夜雪中带的灰尘,只有笔迹还是新的。
他带不走十五号,带不走酒红色的羽绒服,带不走订婚戒指,带不走恶魔之眼,带不走柴犬公仔。
他能带的,只有一枚从洛璨衣服上掉下来的扣子,还有这么一把锁。
将锁扔进背包里,他最后看了一眼锁墙,摇了摇头。
一把锁扣上只要几十块,解锁却要白付门票的两百多走一趟。这世上除了他,谁还会来拿一把已经没有意义的锁?
【作者有话说:1.醉过……爱过……两句出自胡适的诗。2.恶魔之眼有护身符的含义。3.百合就是百合。】
第138章 香气
思夏从南山公园C区厕所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身藏蓝色棉衣,脚上踩了一双卡其色的内增高靴子。脑袋上则戴着一只灰色绒线帽,脖子里围着同色围巾,遮脸的是最普通的蓝白医用口罩,而这口罩上方露出来的,是两只普普通通的黑眼睛。
他跟在一群结伴来此游玩的年轻人后面,步速适中,坦坦荡荡地走出去山顶景区,一直走到山下,叫了辆出租,让司机师傅往北开出去。
坐在车内,他打开事前准备好的新手机,通过置摄像头往车后两侧看,发觉确实无人再跟他之后,才给了司机准确的线路。
恶魔之眼把阿金留在了孤儿院附近。现在洛尹川派来的人,和可能是洛璨找来顶阿金缺的人也留在了南山,没有尾巴跟他了。
接下来,他要去酒吧递交一封信给男招待,让他转交丁一尧,再最后买一束花送到林晚墓前,他就能毫无牵挂地离开这个地方了。
酒吧就是当时丁一尧过生日时邀他去的酒吧,位置不显眼,离商业街有一定距离,外装也很普通,就是一座老旧的两层小木屋,据说以前是个酿酒坊。
小木屋白天挂着咖啡茶饮的牌子,到了晚上才会把照明换成另一种格调,引客人进入喝酒。
思夏到店时,店里正是喝下午茶的时候,黑胶里播着肖邦的曲子,几人错落地坐在磨砂玻璃窗边的圆桌旁,有的看书,有的抱着笔记本打字,没人抬头看踏进店门的思夏。
思夏也无暇他顾,直直走向上次见过面的一位男招待,拉下口罩问道:“我姓丁的那位朋友最近还来吗?”
对方皱着眉头打量了他两眼,忽然将眼睛睁大了:“哦——是您呀。他来的,客人有什么事需要我效劳吗?”
思夏从包里拿出一封信递过去:“请帮我转交给他。”
此时,周围突然有人按了桌上的服务铃,招待赶紧对思夏笑了笑,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把钥匙放在他面前:“抱歉,客人先到丁先生的vip包间坐一坐吧,就在左边走廊尽头,我过两分钟来拿。”
思夏本来是给完信就要走的,可对方正有事,直接扔下信就离开似乎不妥。
好在需要等候的时间也不久,所以他没再多话,拿起钥匙往那所谓的VIP包间去了。
包间门开了,一股熟悉的薰嶼、汐、團、隊、獨、家。衣草混合香料味扑面而来,闻得他浑身一软,他警觉着要后退却是晚了,一只手从暗处伸出来,一把将他拽进了包间内,同时关上了门。
屋子里灯光晦暗,思夏张口想呼救,却有人用一块手帕蒙上了他的口,一股甜丝丝的刺激性气味钻进他的鼻腔里,他只挣扎了两下,便彻底不动了。
包间里的灯光亮了起来,灯下影影绰绰的五个人影全部都显了形,其中侧躺在沙发上的自然是周思夏,他身边站的两人均是身材高大的保镖,此刻正转身离开,跑到窗边开启窗扇通风。
走到他们原来站立位置的两人,一人是丁一尧,另一人是是杜依曼。
两人是从另一扇门进来的,因为房内味道还没去干净,抑或是害怕这一击未中,对方有余力睁眼看人,故而用一叠厚纸巾捂着口鼻,没有显露面容。
丁一尧蹲下来,摸了摸思夏的面颊。对方浑身松弛,婴儿一般沉睡这,没有对他的触碰表现出任何反应。两只手随意地搭在沙发上,皮肤白得像雪,指尖粉红,指甲干净,略有一线白,让他联想到了小白猫的猫爪。
他握住了思夏的手,把玩似的,用自己干燥温热的手指一点点磨擦着对方的指腹和指缝。思夏依然没动,就像是喝醉酒以后那样乖巧,毫无防备,可以随意揉搓。不过喝完酒的思夏还会半睁着眼睛笑,看起来像一只惫懒的猫。
冬天的风烈,两分钟就吹散了室内的气味,他感觉到了思夏的手正在慢慢变凉,就放下了纸巾,用两只手给对方暖着。
“药剂是实验室配方,安全有效无害,你不放心我可以给你一张配方表,”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的杜依曼终于耐不住了,边将纸巾放下边开了口,“你已经接到你要的人了,请问,我可以拿我要的东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