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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斤肉,现在小姑娘要留在京市不回去了,是不是她家里也能给她月月寄过来一二十斤肉?
她瞅着那个熏鸡熏得干干的,保存的好一年半载都坏不了,今天一吃,味儿也好。
一顿饭放两块儿,配上一盆大白菜都够下饭的。
不对,欧荣和吴振华身份可不一样,那是亲女儿,没准一个月收三四十斤肉都有可能。
那她是不是能找欧荣买点不要票的?
心思刚起刘母就把它压灭了,还是别的了,家里不宽裕。
不过过年时候倒是可以奢侈一下,买两只鸡。
到时候再让招娣去问问人家,要是她们一家子和这小姑娘关系处好了,以后买肉啥的,价格上还能不好说?
几人吃吃聊聊,一顿饭吃了四十多分钟。
一大盆菜,欧荣本来以为起码得剩一半儿,没想到一顿饭吃完,连菜汤都让刘父拿去拌饭了。
也是,这年头油水不够,大家伙儿别看瘦,一个个的都贼能吃。
她姥姥家有个舅舅就是这样,不吃肉,不吃猪油,炒菜时候的植物油也不多放,为人节省的很,干活特别有劲,但特别能吃,主要是吃主食,一顿饭能吃半锅米饭,或者三个馒头。
这么想想,一盆大白菜确实不算啥。
晚上又是一盆大白菜,这回刘母没舍得放鸡腿,放的都是鸡胸脯肉。
欧荣晚上吃东西不多,糙米饭盛了三口的量,倒上热水泡成粥,白菜都没吃,听说刘家有咸菜,要了点咸菜配粥。
刘招娣问欧荣:
“白菜炖鸡多好吃啊,你吃这玩意干啥?别告诉我你不好意思吃。”
欧荣说:
“我在家习惯了,生产队里的人任务重,活儿也多,天天吃肉也不怕胖,我自从坏了我闺女开始就没上工的,吃的又好,当时胖死了,连我闺女都胖的差点没生下来,从那以后我就不敢多吃了,尤其的晚上,越清淡越好。”
说起生孩子刘母就想起了自己,说:
“这些年生活好了,不像我们那时候,我生我们家招娣那会儿,九个多月的大肚子还在外头干活呢,直接在地里生的孩子,因为是女儿我婆婆没少挤兑我,坐月子才七天就又出去干活了。”
“吃的更是啥也没有,奶水也不够,还好招娣自己争气,喝米汤活下来的。”
说完两眼湿润。
刘父杵了刘母一下:
“有客人在呢,你说这些玩意儿干啥,那时候谁家不这样。”
“对。”刘母说:“婆婆虽然不待见我生女孩,但对我还算好的,想起我发小她婆婆,哎~”
她对欧荣说:
“闺女啊,你以后要是还嫁人,啥好不好看,有没有钱,一个月多少工资,那都是次要的,关键得看有啥样的婆婆,要是逮个吴老婆子那样的婆婆,一辈子就完喽,你能早早离开他们家这个火坑,是好事儿。”
欧荣说:
“伯母你说什么呢?我孩子都那么大了,再结婚,脊梁骨都能让人给戳破楼。”
刘母叹气:
“哎~也是!”
“可惜了,你这么好的姑娘,都怪吴振华那王八犊子,害人不浅。”
后世结婚离婚都不是什么大事儿,但在六十年代,离婚是件了不得的事儿,丢人。
在当时人们的心中,离婚的男人都是没本事的,要么就不是啥好人,但如果男人放低标准,再多花点彩礼,也还是能找到人愿意嫁他。
离婚的女人就不一样了。
不熟悉的人一听哪个女人离过婚,第一反应就是这女人不检点。
离婚女乖乖一辈子不结婚也就算了,万一要想再婚,妈呀,那就是没了男人活不下去的D妇,哪个男人要是想要娶离婚女,你是离婚男还好,人家会说你没得选找不着更好的,要是初婚男,人家就得把他说的好像旧社会的好男儿娶了个妓子回家是的。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尤其是女人,闻离婚色变,她们宁愿在家里被丈夫毒打致死,被婆婆磋磨的不成人样,也绝对不会想着离开。
要不能说女人嫁不好一辈子就完了呢。
就单说知青回城那一年,跑了的知青又何止一个吴振华,村里留下的女人们,有几个有勇气去找去闹的?又有几个下场好的?
她们多是忍气吞声,被村里人指指点点,要么就一辈子一个人过了,要么就是嫁给村里那些娶不上媳妇的无赖,老头子了。
六十年代整个社会就是如此。
连欧荣这种家里给生产队做了大贡献的,村里人都敬着的,都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嘀嘀咕咕,更不要提别人了。
嫁人的心她死了。
她有女儿就够了。
不是怕人说闲话,是怕闲话说到女儿耳朵里,让女儿受到伤害。
等女儿大了的话,再说吧,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回市中心的公车十点钟才会来,欧荣七点半和刘招娣一起出门,刘招娣上班,她随便走走,等车。
没想到刘招娣前脚和她分开,后脚她就被人拦住了去路。
欧荣面无表情看着对面的男人,不是吴振华还能是谁。
吴振华扭捏的走到欧荣面前:
“荣……蓉儿……”
欧荣冷冷的说:
“别叫我荣儿,我恶心。”
吴振华闹了个大红脸,他双手搅在一起低着头:
“荣……你别生我的气,我也是没办法。”
“吴先生,你找我有事吗?没事请让开。”
欧荣懒的听他这些狡辩。
吴振华还想说,欧荣绕过他就要走,他赶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