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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打发了所有记者,叶炯榆没有马上离开,她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整个商场进行了一番视察,这是例行的程序,从来没有剪彩完后拍拍屁股走人的范例。
这个虽然是个新开业的商业广场,但因为这个广场的宣传战早在半年前已经打响,今天,更是以各种新噱头、折扣、活动引来市民的人流如潮,其中也不乏内地来的观光客。
叶炯榆满意的看着这开门红的人流,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这次的宣传做得不错,开张的公关活动也不错,收效可人。Well done!继续努力!”
“谢谢叶副总的夸奖,我们定将继续努力,做到最好。”
商场的主管胜不骄败不馁的表着决心,叶炯榆听着觉得有点乏,再来太多人跟着她,会让她觉得不自在。她索性抬起手,示意他们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
“你们都回去工作吧!Linda陪我四处看看就行了。”
“是的,叶副总。”
叶炯榆随着人潮在商场里四处走动着,观察着消费者的表情,观察着售货员的态度,观察着市场的需求,这是她熟练的工作,她可是市场行销出身的。
这时候,叶炯榆身边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有位夫人被过往的行人不小心撞了下,身体有点站不稳,她的丈夫及时扶住她,那个撞她的人连忙的道歉,这小插曲并没有演变成大干戈,和谐的一笑而过。
插曲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叶炯榆觉得那位夫人的丈夫很是面熟,却一下子说不上来在哪见过,但她确信自己绝对认识他。
当这对夫妇相携着就要离开的时候,叶炯榆终于在脑海深处找到了与此匹配的那个面孔。
“栗叔叔……”
在香港这座城市,普通话是件相对稀罕的事儿,若在香港的街上被别人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叫着自己的名字,那是震撼的,也是一瞬间便能反应的事儿。
那中年男人听着这陌生的声音,叫着一个遥远熟悉的称呼,他停住了离开的脚步,转过身,身后站着位美丽、干练的女人,她的外貌对他来说是陌生的,却能让他立刻的想起曾经认识的熟人,只是那位熟人现在早已是年过半百,怎么也不可能是这副年轻的模样。
“你是…………”
叶炯榆有点着急的走上去,直直的立在中年男人的面前,脸上有那么一点点的稚气。
“栗叔叔,我是熙夕啊,你不认得我了吗?”
“熙夕?你是熙夕?”
中年男人震惊着对着叶炯榆左看右看,终于明白她像谁了。她想在的这个样子像极了二十几年前的周宇婧。那个美丽的女子,是该有这么美丽出众的女儿的,这就是强大的遗传。
这边是真正的他乡遇故知,真正的故知。
那名中年男子名叫王栗,曾经是周家年的其中一任勤务兵,他在周家当勤务兵的那年,叶炯榆正好入住大院儿,也就认识了。听说,后来他升官儿了,也就调出周家,重新回到了部队。
坐在舒适的咖啡厅里,王栗看着眼前这个他已经再难认出的叶炯榆,不胜唏嘘。
“周家的小公主真是长大了,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我是真不认得了。”
“栗叔叔,什么公主不公主的,都是那群家伙的戏称罢了,你现在还拿来打趣我?”
王栗憨憨的爬了爬头发,微笑着。
“首长全家都好吗?这些年倒是真惦记他们。”
周家对属下是很好的,若不是在那里工作过那么多年,就凭他一农村出来,没有后台的穷小子怎么可能被选去军校学习,又怎么会提干,也就没有今天的他。
“大家都挺好。你呢,栗叔叔,自从你回了部队,我们就再没见了,还好吗?”
“多亏了首长的关照,我后来去了军校,提了干,几年前副团转业,现在在我老家做点生意,日子过得还行。”
说话间,王栗还给叶炯榆递上了自己的名牌,上面印着某某公司总经理。
“栗叔叔,你都自己开公司啦?”
王栗有点不好意思的摸摸自己的头发。
“嗨,什么公司不公司的,就是那年随别人下海炒股赚了点钱,后来就开了这家小公司,也不就是小康的过日子罢了。”
叶炯榆很乐意看到曾经的故知过得都如意,挺好,真的挺好。
“嗯?这些年,大院儿里的那些小兔崽子都长什么样儿了?这么些年,还真没机会见着。”
骂他们兔崽子是一直以来大院儿里面所有的勤务兵私下对他们的昵称,那群人也的确很调皮,年少轻狂的时候总跟他们玩在一起,没少欺负他们,也没少被他们欺负,相互逗着乐,倒也不记仇,更像是兄弟,哥们。
“他们啊,好得很。私下聚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么皮。”
包括秦振邦,那曾经的孩子王。
“我倒是有那么一次见过邦子,他是越来越成熟稳重了,大有乃父之风。必成大事啊!”
“是啊!他是挺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王栗明明夸的是秦振邦,叶炯榆倒有那么一点点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熙夕啊,当年有件事儿,怕你今天还不知道呢吧!”
王栗说着说着,就说回了当年,这就是故人重逢后必不可少的话题。
“嗯?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