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336页

      魏珠脸白生生的,却不得不将事情一一道来,声音极力克制还是哆嗦着,倒是很符合说案子的恐惧感。
    话说,山西太原有个富商人称张百万,因嫌弃穷女婿曹文璜,将二女儿玉珠另许给一家姓姚的。却不想二女儿玉珠喜欢曹文璜不爱钱,与曹文璜私奔,去投靠曹家故交交城县令的陈砥节。
    二人出城前在一家豆腐店歇息,豆腐店莫老汉父女同情他们的遭遇,认为他们是一对有情人,大方地将自家毛驴借了他们。
    第二天,张百万找不到人,就认为二女儿跑到了大女儿家,带领家人前往大女儿金珠家找人,怀疑她藏身于衣柜中,一搜查,谁知道衣柜里有个和尚!这等丑事,却是自己的女儿,那当然要护着啊。
    于是他们干脆把衣柜抬走,哪想到衣柜里的和尚却闷晕了。回到自家,为了掩饰大女儿的偷情行为,为了掩饰二女儿私奔的不雅名声,张百万谎称二女儿暴病身亡,为和尚穿上嫁衣置于灵房。
    却不防半夜里,和尚醒了,逃走了!他也到了豆腐店!
    和尚在莫老汉家用嫁衣换了一身普通衣服走了!途中,下半身再度兴奋,调戏一早起的妇女,被其丈夫吴屠户杀死,尸体被扔到井里。
    和尚命案和张家走尸案,一下轰动全城,阳曲县令杨重民开堂公审,有多管闲事的,和莫老汉有小仇小怨的,齐齐指认和尚所穿为莫老汉衣物。
    急欲结案立功的县令杨重民,不管三七二十认定莫老汉为凶犯,莫老汉屈打成招,因为是人命案子,案情一层层上报,山西巡抚汪孝祥一看,这案子不对啊,人证物证杀人动机都不对,压着案子不给结案,命令重新审。
    却不想,案子早有了新案情。
    当日吴屠户杀人后,迁居晋祠,和二小姐私奔的曹文璜回太原时途经吴屠户的家,酒后失言的吴屠户吐露了他杀害和尚的秘密。
    几天后,曹文璜从交城回太原还驴,知道老汉被抓,去衙门为莫老汉申诉,县令杨重民对冤情有所察觉,但害怕暴露自己严刑逼供草菅人命,而将曹文璜冤为同谋。
    二小姐玉珠的丫环秀香,在探监时得悉全部案情之后,一方面请求晋祠保长监视吴屠户,另一方面赶赴交城寻找玉珠。
    二小姐哭着回家找亲爹。亲爹张百万托人花银子打点。恰好刚从交城县令提升为山西提刑按察司陈砥节,赴任太原。
    陈砥节是汪孝祥举荐提拔的官儿,为人清正有能力。于是,此案真相大白,莫老汉和曹文璜无罪释放。
    本来皆大欢喜了。可是,面对阳曲县令杨重民,杀人的吴屠户,该怎么判决,各种说法不一。
    汪孝祥在山西改革,守着遍地金山一般的煤矿,硬是不徇私枉法,老百姓心服口服拍手叫好,却是几乎得罪了满朝官员全大清的富商。
    而这位杨重民,他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县令,他在京城有恩师,在各地方有同年,亲友,和他有关系的人告状或者求情的,到皇上跟前,说汪孝祥不通人情,苛责下属。
    还说此案疑点重重,汪孝祥为了博民心,故意说莫老汉和曹文璜无罪,吴屠户杀人后那么巧遇到曹文璜?那曹文璜带着女子私奔,当是大罪……纷纷要求刑部主审。
    皇上问:“你认为,此案怎么判?怎么审?”
    这哪里是审案子?这是要审问山西巡抚汪孝祥啊。
    大郡王怒道:“汗阿玛,这些人为了一己私利颠倒黑白,只当严惩。”
    皇上点头:“严惩了这些人,你认为那些保守派们会怎么做?中原人都认为私奔违背礼法,这样私奔男子的话不可信,你要怎么处理?”
    大郡王:“……”
    大郡王在苦思冥想,外头蹲窗户底下偷听的潇洒,愤怒了。
    他才不管什么朝堂平衡,民心官心的,有人欺负他小舅舅了,他当然要帮小舅舅。
    潇洒蹲在窗户底下,恰一支花坛里的草棒含在嘴里,慢悠悠的,也开始想办法。
    暖阁里头,大郡王不敢信:“汗阿玛,难道就不管他们吗?任由他们闹腾?”
    “当然要管。”皇上冷哼一声,“但是,要怎么管,你好好想想。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决,你也要好好想想。从明天起,你来乾清宫,帮朕批复折子,去南书房商议事情。朕给你三天时间,你写一个做太子的章程上来。”
    大郡王傻眼了。
    “汗阿玛,胤礽当年做太子,也没有这些要求?”
    “胤礽当年是两岁,你是几岁?”
    “……”
    大郡王来到乾清宫时候的意气风发,荡然无存。
    大郡王平生最烦谁和他掉书袋子,最没有耐心和官员们耍心眼子,斗嘴皮子。几次陪同兄弟们监国,都是弟弟们处理各种文书折子的事务:谁诬告谁了,谁和谁争一个空缺了,哪国使节来了要招待了……
    前户部尚书王鸿绪进《明史列传》二百八十卷,江南官员纷纷抗议,说这书的作者署名有问题,至今还在闹。
    礼部制定大清国乐新曲,再一次提及已逝的太皇太后的墓葬之事。
    三郡王胤祉等以御制《律吕正义》,清流们纷纷夸赞,满洲贵族们比如阿灵阿就说,这是哗众取宠,花费五十万两银子,于国无益……两方人闹到皇上跟前,皇上必须给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