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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身过去,就见她已经脱了大衣,一路解着旗袍上细细的纽子走进浴室里去。
他听到放水的声音,而后蒸汽裹挟着灯光漫出来,她没有关门。
他跟着过去,看到她的身体。是他触摸过的,却是第一次这样展露在眼前。像是被烫到了,气都喘不匀。而她好像也红了脸,为了掩饰,仰面躺下去,整个人浸入水中。只是这一次是温热的水。他在浴缸边上跪下来,看到水底她的双眼,溺水的却是他自己。
他们试了各种姿势,没有成功。虽然看过格雷格的示范,但真的做起来完全是另一回事。他不会,她也不会,而且他太心疼她了。两个人又都想要,肌肤相贴,抚摸,亲吻,舔舐,一秒钟都不舍得分开,好似小孩子得到一件新玩具,爱不释手,却又不知道怎么打开。结果就是一整夜都睡不安稳,潮起潮落,时梦时醒。
直到天慢慢亮起来,熹微的晨光穿透窗帘,他又一次醒过来,人还昏沉沉的,却不急于睡去,只是靠在枕上,静静看着她。她好像感觉到了,也睁开眼睛,默默与他对视着。两人都没有刻意去想什么,却又好像想到了关于他们的一切,如何遇到,如何分开,又如何重逢,直到这一刻。
“你为什么要跟着去啊”他轻声地问她。
她又阖上眼,唇边泛起笑意,答:“怕你死掉呀。不是说好了的吗你只许死在我手里。”
虽然不是他想要的答案,却也足够了。他展臂把她拥进怀中,一只手摸上来,掌心贴在她颈侧,拇指启开她的嘴唇,弓身吻她。
也许是漫长的前戏起了作用,又或者只是半睡半醒之间不经意地放松,像是忽然打开了另一个维度,一切迎刃而解。这一次他终于突破进去,被她紧紧地拥裹。两人都觉得奇怪,之前怎么就做不到呢
“阿哥,侬困醒了伐”常兴在外面敲门。
他不得不停下,低头粗喘,轻轻骂了声,前额抵在她颊边的枕上,提高声音问:
“组撒”
常兴在外面回答:“我肚皮饿……”
林翼给他气死了,说:“肚皮饿你自己去吃啊,难道要我喂你”
常兴解释:“此地西菜馆子里的东西我吃不惯,我就跟你说一声,我想去沈大成……”
她一直在笑,笑得整张床都在抖。他也给气乐了,说:“去去去,吃碗菜肉大馄饨再回来。”
“哦,那我去了哦。”常兴应了声,脚步远了。
他这才回神过来看着她,继续方才的动作。
可一旦开始了,又觉得还得谢谢常兴,延长了这个过程。仅仅在这一刻,他拥有着她。仅仅是这个念头,一浪又一浪地推上去,就足够让他抵达极乐。他慌忙抽身出来,射在她的小腹上。
她没有到,但心理上的满足大于生理。是因为他最后失控时发出的低吟,也是因为他说过,砍吧,你以为我想活一个无所畏惧似的人,却可以在她面前这样脆弱。
“常六儿一碗菜肉大馄饨大概还没有吃完……”她躺在那里说。
他听出她话里的意思,捂住她的嘴不许她再讲,先是用手,而后是吻。心里只觉冤屈,其实是有一碗菜肉大馄饨的时间的,但那一定是一个很饿的人。
第47章 Lion Ridge(7)
天亮起来,她坐在床边穿衣服。
内衣昨夜洗过,搭在热水汀上已经烘干了,有种格外粗糙的触感,与她柔软光滑的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伸手抚摸,继而又揽过她来亲吻,贪恋似地不愿意停止。但她只应了浅浅的一下,别过脸去,笑说:“再亲不用走了,我早上还有课。”
他于是满心矛盾地松了手。其实是想她留下来的,却也知道不可以。他甚至没有提出送她回杨树浦。她读书的学校,做事的银行,是他从未走进过的禁区,泾渭分明。不用她说,他都知道。
他只是看着她走出房间,然后到窗边,拨开窗帘,等着她从饭店正门的紫红色雨棚下面走出来,去外滩总会那一站乘电车。他看见她左右四顾,行色匆匆地穿过马路,英国绿呢子大衣下面露出纤细的脚踝,重新变回一个好好的女学生。她本该有的样子。
直到几天之后,他们在五福弄见面,又像曾经的无数次一样,两个人在灯下伏案。
她微微侧首,屏息看着放大镜中狼毫圭笔的尖端,手上只有极其细微的动作。而他看着她,猜她正在想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有点与线,色彩和阴影。
夜深,她去拿纸,发现角落里一页揉皱了的生宣,上面好像写了字。才刚要展开来看,已被他抢了过去,团得更紧,握在手中。
那是他写的,就在他把酒吧保险箱里的钱全都拿到这里来的那一天。当时落了笔,却又不知道该如何继续,最后只写成草草的两行,揉了扔到一边。此时,钱已经收拾走了,只剩下这一页纸。
“是什么”她看着他笑起来,好像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没什么。”他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拨动,点燃,开了老虎窗扔到外面。
一朵金红的火花划着弧线飞出去,在初春潮湿的夜色里熄灭了。
“写给谁的”她追问。
他不语,只是关上了窗。
她贴近,坚持跟他要这个答案。
他深深地呼吸,却又是淡淡地说:“还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