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50页

      可他真没那么神啊!
    就算是城隍老爷到这里,也不一定知道刘国栋死在哪,除非这人就是他杀的。
    那边听到钟寻的话后沉默了一秒,飞快地报了个地址。
    “我出去一趟,你们看家。”
    钟寻换好衣服把门一关,就把两只鬼留在了店里。
    刘国栋住在东城区,死的地方也在东城区,打车过去也就十多分钟的时间,不算远。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钟寻还挺想不通的,但转念一想,刘国栋死了变成鬼了,他岂不是更容易从他嘴里问出话来?
    于是他就想开了,甚至还哼上了小曲。
    来到楚灵所说的KTV,这里已经被警察封锁了。
    白天的KTV没什么客人,倒没那么麻烦,主要是别人如果听说这里死人了,以后的客流量就成了问题。
    想到这里,老板只能默默叹气。
    “楚队,那个钟寻又来了!”
    有人急匆匆从外边跑了进来,向楚灵汇报。
    她嘴里的“又”指的是钟寻再次出现在犯罪现场,而不是之前他们办案的时候来过。
    “我把他叫来的。”
    “啊?”小警察不太明白。
    “我们昨天才从刘国栋手里拿回钟寻的葫芦,今天他就死了,或许钟寻知道些什么。”
    “可之前不是说他没问题吗?”
    小警察问出了跟另外两个警察一样的问题。
    “他是没问题,但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楚灵摘下了手套,“你们继续,我出去看看。”
    钟寻刚到KTV门口就发现了这里的问题,温度比其他地方要凉上不少,是有阴气残留的表现。
    他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
    楚灵一出来就看见了被拦住的钟寻,朝他这边走来:“动作还挺快。”
    从她打电话到现在,半小时都没到。
    “那可不,我打车过来的,不知道楚警官能报销吗?”
    “你要是来当警察,那肯定是能报销的。”
    当警察?
    从零点干到晚上十二点,一周上七天吗?
    算了算了,他无福消受。
    “那还是算了。”
    钟寻看了看周围的警察,很多人都在偷偷看他,不过没有人敢直接望过来。
    “我能进去看看吗?”
    白天阳气重,灵魂无法聚集起来,不过钟寻有其他的办法。
    “现场?”
    “对。”钟寻点头。
    楚灵想了想,问:“旁边的房间可以吗?”
    一般来说,犯罪现场是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的,她这样的行为已经算是违规了。
    “可以。”
    只要离人死的地方近,对于钟寻来说都一样。
    “跟我来。”
    楚灵一边带路,一边简单解释这边的情况。
    刘国栋和他的朋友们是昨晚上到这边来玩的,凌晨的时候他突然消失了,他的那些朋友都以为他回家了就没管。
    没想到下午保洁阿姨来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他死在了最角落的厕所里。
    第37章
    “楚队,这……”
    案发现场门前,一名警察略微为难地看向钟寻。
    “你们继续,我带他到旁边的包间问些问题。”
    听楚灵这么说,那警察才点了点头。
    “那你们去吧。”
    进到房间里,钟寻笑着看她:“看来楚队长的手下也不怎么给你面子呀!”
    “那是痕迹科的。”
    楚灵简单地解释了一句。
    痕迹科的警察在现场勘查时,有时候连自己人都不乐意放进去,嫌他们毛手毛脚碍事,更别提与案子无关的人员了。
    “这堵墙后面就是刘国栋死掉的厕所隔间。”
    这个KTV建得比较早了,虽然老板后期花重金购入了新的设备,但过去并没有给每个包房留出厕所的管道,一直用的是公共厕所。
    不过因为每天都有人打扫喷洒空气清新剂,到也没有人对这件事提出意见。
    只是刘国栋死的那个隔间门有点问题,常来KTV的熟人都知道,他怎么会到里边去?
    钟寻朝那面墙伸出手,释放出阴气寻找刘国栋的魂魄,然而一无所获。
    不仅如此,墙后还有很重的阴气残留。
    又是一头新的厉鬼。
    “他的魂魄消失了。”
    “消失了?”楚灵皱起了眉。
    “如果昨天被那些家伙得逞,你跟他的结局一样,连投胎的几率都没有。”
    钟寻本来还想再嘲讽两句拉一波仇恨,□□却冒出了一丝丝凉意——生死簿又有任务提醒了。
    翻开小本本,上边出现了几行血红色的大字。
    紧急通知:
    不日前,阴间与Q市间出现了裂缝,数头厉鬼逃至阳间。所有Q市范围内的阴差和阴官即日起,时刻注意自己辖区内的情况,尽快将厉鬼捉拿归案。
    看完通知,钟寻拿出手机看了看日期,才7月1日。
    又还没到鬼节,阴间和阳间的裂缝这么容易打开的吗?
    等等,鬼节?
    “那什么,你那个老师什么时候死的来着?”他看向楚灵。
    “我师父?”
    楚灵眼皮一跳,但表面上看着一副风平浪静的样子。
    “叫程知南的那个。”
    “2016年7月14日。”
    “具体时间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