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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忧被他安置到吧台最舒适的一角,不用转身侧头,就能最直观地看见舞台。
视线之中,费行云刚好随手撑住舞台,轻轻松松,一跃而上。
外套被他松松垮垮地穿在手臂处,露出肩部和上臂的肌肉线条。头发还有些许的湿润,他就不甚在意,随手一抓,一边调整话筒架,一边和旁边一个正在笑闹的拖把头说起话。对方明显比他大不少,身板也练得厚实,穿一件破洞T恤,他却才像是场面主导,三言两语,头也不抬,就将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许平忧虽然知道他从小在这方面有天赋,却是第一次直面他的这一面——
游刃有余又鲜活,远比校园里还要瞩目得多。
这才是费行云的主场。
她的心莫名提着,目不转睛地看,观众也渐渐地开始进场。
中间王延带着两三个女生进来,刚巧从不远处路过,其中就有人笑眯眯地调侃,说他给票给打折,都不如先给台上那个混血主唱的联系方式。
王延啐她:“人刚上大学,你想犯罪?就算是熟客也不行啊。”
女生喊了句OMG,“大学生?他看起来很像典型的party animal,还是会在社交软件写188、有腹肌的那种……”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从许平忧面前过去,成年男女,谈什么都没个顾忌,笑声阵阵。
……
中间有工作人员过来送了一杯热水,一碟果盘,不问都知道是谁的安排。
费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台上撤的,又是什么时候自一侧小道绕到她身后。
这会儿,台下的灯已经暗了,只剩台上的一盏做最后的准备。场面果然如他开始所说的,来的人不多,看起来应该就二三十个,此刻要么分拨坐着,要么就是现场交际认识,气氛很轻松,应该都是和其他乐队成员相熟的朋友。
果盘里有蜜瓜又有蓝莓,费行云却捡了颗葡萄嚼,酸得忍不住嘶了一声,拧着眉毛,闭起右眼。他舌尖酸完了,又开始操心面前这个安静的,“人不多,一会儿你台下站着也行,坐在这里也行……不适应就不用跟别人打交道。”
费行云终于将果肉咽下去,又是笑意盈盈,眉眼弯弯。台上这会儿忽然响起一阵骚动,带的嘈杂声四起,他就朝她的耳畔凑了一下,把话说得清楚,“看我就够了。”
……
直到费行云再次上台,所有的光都聚集在台上,场面才彻底安静下来。
五个人各自居于对应的位置,正中央的人穿得也没有刚刚那么显眼。
少年向青年过渡的年纪,什么都是最好的。费行云身着无袖的黑色背心,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尽显,宽肩细腰长腿,肩上挂一把红黑色电吉他,天生的笑眼,肆意得过分,站在哪里都是焦点。
主唱永远是代表乐队发言的人,他扯了下唇角,想也不想,压低了声音,“……欢迎大家来到我们乐队的首演现场。”
“哇哦!”
台下的掌声立刻给出回应,还有人端着酒杯,很给面子地尖叫一声。
费行云的声音透过音响传出来,与平时稍微有些不同,松散地站着,显出一点痞气。
“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我们乐队凑齐得比较匆忙,名字都还没定,就急着要先演出……”
话音未落,台下的人都笑起来。王延在乐队担任键盘手位置,稍微靠后,笑得也最放肆。
许平忧也笑,却不是因为他从容不迫的玩笑话,而是为他的表情。
很像小时候他在烟酒柜台后面弹吉他,动作慵懒,却神采飞扬,所以对环境全不在乎。她对此印象深刻。
当真不怪其他人猜不出他的年纪——这个年纪,有谁会天生就会面对观众,从容不迫?
许平忧终究还是起身,静静地走到人堆当中。
“所以今天的歌曲也比较随机了,可能我们之前练什么就是什么,大家就当吃一餐Omakase……”
费行云一边慢慢地说话,听着台下的笑声,一边朝身侧点了下头。
架子鼓响起的第一秒,灯唰地变暗,音符声起,带得氛围立刻往热烈的方向变化。
……
《Freedom》。
第一首歌,就叫Freedom。
许平忧站在人群之中,几乎是凭借直觉,猜到这一定费行云写的曲子。
架子鼓激烈地带起所有人的热情,除她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将这里当成了蹦迪的场所,不会唱,副歌反复个一两次也开始跟着吼。
“你听过我唱歌吗?”
她想起他曾经问她的话,眨了眨眼,莫名地生出异样的激动和情绪。这情绪要她傻傻地站着,定定地看,入神地听。
台上的人举着话筒,除了一层喊,每个音都呐喊着他的生活主义——
绝不随大流,也不刻意特立独行。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他想,仅此而已。
不要在意愚人的想法,因为创造者总是特立独行。
“……”
“……Thou wilt find, Eternal Traveller,marks of thy footsteps across my songs.(永恒的旅人,你会发现,我的歌里遍布着你的足印。)”
音落最末,主唱声音微哑,闭上眼睛,单手拿着话筒,重重地落下。
观众情绪上头,人数不多,却发出足以掀破房顶的尖叫。
许平忧眨了眨眼,眼眶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