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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主动追求他,而他对她也有好感。他其实并不太理解自己对待感情的界限,他喜欢上黎薇是过程是清清楚楚的,她醉心于舞蹈的模样像极了他热爱医学的神情。
哪怕后来知道了她不是他的那朵玫瑰的真相,也依旧觉得自己是喜欢她的。
在她身上,他无比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以为她就是他,他们惺惺相惜。大学四年,他们一直都很合拍,超乎常人的成熟让他们一度陷入一场博弈,但从未分出伯仲。
他想他们会一直这样,相约于理想的喜马拉雅山顶。
直到后来黎薇因为他母亲的缘故自愿放弃出国的机会,那一瞬间,正常人其实是应该会感动的,可是他却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缺了一块,很大的一块。
出现过无数次的情绪,终于被他捕捉到。
他开始清晰地意识到一件事,或许他喜欢的人不是黎薇,而是另一个自己。
那个为了梦想奋不顾身的自己。
他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个变态,谁会那么自恋地喜欢自己。
他沉淀了很久,每天都在工作,工作,工作。他身处异国他乡的那些年,夜深人静时,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偶尔也会孤单,但大多数的想法还是更愿意一个人过。
他没有家,没有人愿意给他一个家。
他觉得这么多年也习惯了。
齿轮继续滚动,他遇到了宋清然。
他这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喜欢最后都迎来了无疾而终的结局。
因为他们总是爱而不自知。
他也一样,或许很早很早他就喜欢上了她,就算谈不上喜欢,也绝对是有好感的。
不然他也不会一次又一次地想要和他接触。
回国的那一天,他去的第一个地方不是回家,而是一中的那条街道。
那里的奶茶甜腻,他其实并不爱喝,可难得来一趟,本就是为了怀旧,他还是进去买了一杯原味奶茶。
冬日里的阳光总是最容易治愈人心,正值上课时间,街道上行人冷清,甜品店的老板趴在桌子上酣睡。四周安静,女人温软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咪咪,你有男朋友了吗?”
文具店对面的凤凰树挡住了大部分阳光,唯一的一小块满是阳光的净土被小三花霸占,满是惬意,还很应景地打了个哈欠,由着说话的人给它翻了个身。
“哦,原来你是个公的呀?”
女人摸着它的肚皮憨憨一笑,“不好意思啊,谁让你们这个品种多数都是小母猫。”
女人穿了条背带裤,蹲在路边,扎了个特别随意的丸子头,额前的碎发掉落下来却总也挡不住眼里的光。
凌晨的时候下过一阵雨,街道坑坑洼洼的,有不少积水,有个店主的小孩蹦蹦跳跳地走过去,一脚踩下去,白色帆布鞋瞬间被染上了大片污渍。
她笑着说没关系,反手变了个漏洞百出的魔术,“谢谢你在我的鞋子上画画,请你吃糖,不过下次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可不能这样哦。”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侧了下身子,他看清了她的,正脸总觉得眼熟,却也总说不上是在哪里见过。
后来,在同学聚会上他又遇到了她,刚要进包厢的时候就看到她从池询他们班的包厢里出来,鬼使神差的,他下意识地合上了门,也跟着出来。她站在风口背对着他打电话,听起来应该是在被催婚。
在这个夏天,他终于明白,爱情从来都不是一场博弈,真正的爱应当是明明可以轻易取胜却甘愿俯首称臣。
他对宋清然的感情其实恰恰与黎薇相反,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如何一步步喜欢上宋清然的,那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过程,可是他对她的感情特别的清楚明朗。
他很确定的一件事情,就是他喜欢她。
那天,她说何以随,你要一直当医生。他这才幡然醒悟,他喜欢黎薇不是因为喜欢另一个努力的自己,而是因为在他心里,有个念头早已根深蒂固,就是他永远都无法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
人们总是喜欢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所有情感里最特殊的应该就是爱情,对特别的人才会产生特别的情愫。
想到此处,他拿出手机搜索了那部电影。江北栀说那部电影反响很好,首映那晚就上了热搜,果然才输入前两个字,关于那部电影的各种微博八卦就出来了。
首映那晚的热搜标题是万紫千红总是be,何以随大概翻了一眼,几乎都是在感慨自己年少时的暗恋过往。
看到有条评论显示原作者给出了回复,他点了进去。
“怎么写才能让观众相信那时的他爱上我了呢,无论我怎么去描写他爱上我的细节,我都没办法相信那时的他爱上我了。我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更何况你们呢?”
所以,是因为有了共鸣吗?
是因为徘徊犹豫了那么久,还是喜欢他吗?
相处了那么久还是发现说服不了自己放下那段暗恋和他在一起吗?
他死死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段话,仿佛企图要把这些文字撕碎。手机被他紧紧地攥在手里,没一会儿就红了眼眶。
像是不甘心一般,他一次又一次的按着拨打着那个同样的号码,听着手机那头一次又一次地传来冰冷的机械声。
什么绅士礼节,什么骄傲体面,在她面前,他通通都不在乎,也顾不上,他只希望能要她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