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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看她那架势都安静了。
沈亦欢对吉他也没深入研究过,不过这乐器上手比较容易,她那时候就单纯觉的挺酷的,就学过一阵子。
何闵给她拿了把椅子上来。
她就坐在上面,一只脚搭在椅子腿的横杆上,面前摆着一把立式麦克风,乌黑长发铺散开,瓜子脸,绵软又温柔的白色毛衣,抱着一把木吉他。
她视线低垂,在吉他弦上扫过,指尖轻轻搭在上面,拨出一串旋律,又抬手按住弦,俯身靠近麦克风。
“一首《喜欢》。”
她抬眼,视线掠到台下,轻轻笑着眯起眼,手指捏住麦克风,“送给,陆队长。”
底下叫好声一片,掌声震耳欲聋。
“抗住了朋友聚会的调侃
抗住了世俗生活的刁难
却扛不住对你的喜欢
躲过了世界末日的灾难
明白了生命是千金不换
躲过了大悲狂喜的极端
却躲不过对你的喜欢”
小姑娘声音绵软,故意压的有点儿低,娴熟的拨着吉他弦,婉转的尾音里透着掩饰不掉的笑意。
身上的光芒一点儿都掩饰不掉。
从前的陆舟,只想把她身上的光遮起来,不给别人看到。
而现在,这样子的沈亦欢才是真正的沈亦欢。
随她高兴。
反正不管发生什么,都有他给她兜着。
唱完一首,底下是安静的,沈亦欢把吉他拿下立在腿边,俏皮歪了下脑袋,带领着拍了两下手。
然后底下就疯了,又喊又鼓掌的。
沈亦欢笑着跳下台,跑到陆舟面前,笑盈盈的:“好听吗?”
“好听。”
“喜欢吗?”
“喜欢。”
沈亦欢就站在他眼前,一如年少时候的耀眼。
***
他和沈亦欢刚分手的那段时间过的狼狈又落魄,虞家诚问他,你何必把自己耗在沈亦欢身上。
那时候陆舟就想,他还年轻,有什么耗不起的。
他就这么空着心口那一块肉,西北风吹了三年,次次都呼啸而过。
他以为那一处血肉终要成为永无宁日的沉疴,却不想只要沈亦欢一句“喜欢”,所以伤口都能愈合,就像冰溶于水,一点疤的踪迹都不留下。
病名为你。
你来了,我也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