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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心珍藏的东西。
算了算了,他是个男人,不能那么小心眼,就算沈时苍以前有什么,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作为他的现任男朋友,自己应该大度一些才行。
陈越阳这样安慰自己。
然而,沈时苍却看出了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于是问他:“你想看?”
“嗯……还行吧,”陈越阳违心地说,“你要是不想拿出来就算了,反正以后你人都是我的,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值得一提。”
沈时苍说:“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
听到他这样说,陈越阳更不高兴了。
就在他想要冲上去拽着沈时苍的领子大吼“从昨晚开始你就是老子的人了除了老子之外别人的东西都不是重要的懂不懂!”的时候,沈时苍突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陈越阳目送着他立刻酒店套间里的卧室,十几秒后,沈时苍就拎着那个箱子回来了。
他当着陈越阳的面,翻出钥匙,开了锁,然后将箱子打开,又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了床上。
雪花般的纸片哗啦啦地从箱子里飞出来,全都掉在了被褥上。
沈时苍对他说:“自己看。”
陈越阳愣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沈时苍,又看了看床上的纸片,那些似乎不是单纯的白纸,而是一条又一条被细心叠好的纸条。
他随手拎起一个拆开来看,就瞧见那上面赫然是自己高一时写过的文字。
陈越阳不信邪地拆了好几个,结果都是一样的。
他捏着那些小纸条,不可置信地望着沈时苍,问他:“你不是都给扔了么?”
沈时苍垂眸看他,有些紧张地抿了抿唇,但是却一言不发。
“草,”陈越阳忍不住骂了一声,然后问他,“你高一的时候就开始肖想老子了?啊?”
沈时苍:“……嗯。”
陈越阳:“服了服了,我真是服你了。”
他只是将这份若隐若现的感情憋了几天而已,满打满算,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了。
再多憋一天,陈越阳都怀疑自己会憋疯。
而沈时苍这个人,居然忍了将近三年。
陈越阳忍不住问他:“那你干嘛不早说?还说把我传给你的纸条都扔了,你这人……真是,不行了,我都要被你气死了。”
他一边将那些纸条重新放进小箱子里,一边骂骂咧咧地抱怨着。
而沈时苍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就像曾经单恋过的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一样。只是看着,从不多言。
幸好,只是一千个日子而已。
如果是为了拥有现在的这一刻,而付出一千多个默默无言的日子,也算是赚到了。
……
因为,我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能遇见你。
第五十一章 后记
沈时苍第一次见到陈越阳,就觉得惊为天人。
他生着一双放在美人的脸上才不显突兀的桃花眼,眼波流转间全是夺人心魄的微光,可是,他的气质又是那般桀骜不驯,眉梢眼角带着一丝存在感十足的痞气,再加上他的穿着打扮都极为出挑,就显得整个人都凶得不行。
明明是一张天生的美人脸,却一点都不显得女气,反而在凶和美这两个极端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这就让他整个人具备了一种魔力,无论在多么复杂的环境里,都能瞬间吸引到别人的注意力。
比如,在奢华无比的宴会开场之前,衣香鬓影在小花园的门口进进出出时,沈时苍也在角落里一眼就瞧见了他。
在这个全场都是西装或是晚礼服的场合,他穿着一身纯黑色的休闲装,亮红色的外套袖子被提到手肘处,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臂,而手腕上,赫然是一款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
下一秒,一个响亮的巴掌就扇在了他的脸上。
“陈越阳!老子跟你说过什么,怎么还穿着这么一身不三不四的衣服过来?!”中年男人扇了他一巴掌之后,粗声粗气地骂着他。
沈时苍的心脏忍不住停了一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暴躁的男人,哪怕是刘成海对沈月玫动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吓人。
南方人大多温声细语,很少像一个杯点燃的炮仗似的,瞬间就炸开。
沈时苍本以为,那个少年会被这雷霆般的暴怒吓得不行,却不料,那人慢慢地正回自己被扇歪了的脸,然后以一种更暴躁的态度吼了回去:“那我就去不三不四的地方来配这身衣服!”
说完,他也不理会身后暴跳如雷的男人,转身就骑上了那辆涂了宝蓝色车漆的宝马双R,发动机的轰鸣声由近极远,渐渐地离开了沈时苍的视线。
这一年,沈时苍还不到十五岁,他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在两个月之后,他就要进入市一中念书。而他的母亲,也在前些天转进了北京的医院。
这一年,沈时苍的生命是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