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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不,是庆祝我告别单身,我和罗师在一起了。”
“...”连婴盯着手机屏幕, 确定自己没听错。
“连婴,就你老古板,现在大家都很open的,分分合合是常事, 看好了就在一起嘛, 人生苦短, 要遵从内心啦。”
连婴倒吸一口气,平息了一下内心的起伏,要淡定,淡定。
“好,我去,我去问问罗师这个王八蛋,他自己的殡仪馆能让外人进来动手脚,把连真的魂掉包了,现在还搞上了我最好的朋友,你让他给我等着。”
她愤怒地挂了手机!
亏她第一次看到罗师,还觉得这玩意儿挺帅来着,现在一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另一边周璇看着挂掉的手机叹气,想到那句‘最好的朋友’又觉得心里暖暖的,她回身冲男人恨恨道,“看吧,都怪你,连婴肯定觉得我是渣女,我的好名声都叫你糟蹋光了,你怎么赔我?”
男人优雅慵懒地坐在沙发上,他把头发染成银灰色,在脑后扎成一束,精致带着英伦气质的脸庞上,带了一副刚配的银边夹鼻眼镜,眼镜下方垂着细细的银链子,一直延伸到衬衫口袋中。
他是和桃乙气质迥然不同,却同样出色的男人。
听了周璇的抱怨,他张开手臂,把她拥进怀里,脸上露出宠溺的笑容。
周璇紧张地望着男人凑近,最终...吻上了她的脸颊。
她把脸埋在他怀里,害羞...还有一点点失望。
男人抚摸着她的后背,脸上的微笑如同下雨天玻璃上的水滴,慢慢滑落,终归无痕。
声音却还是那么温柔,“阿璇,我总会补偿你的。”
...
连婴不习惯参加年轻人的聚会,家风熏染,她不爱热闹,也不习惯太亮丽刺激的场合。
刚上大学时,有好多学长看她长得漂亮,想拉她进这个团那个部,后来一听说她的家里背景,全都打了退堂鼓。
宿舍里也同样,室友们都躲得老远,晚上睡觉都默契地拉上床帐,生怕她梦游拿她们当尸体练手。
就是,晦气。
其实说实话,都是受过科学教育的成年人,哪里到这么忌讳害怕的程度。
不过是跟风、从众,得了把柄发泄没有道理的恶意。
连婴觉得好笑,从来不屑一顾,于是那恶意更添了一层。
她一直没什么朋友,打心底觉得,还是和死人相处起来省事些。
但后来遇到了周璇。
周璇家里和她差不多,人又热情开朗,第一次见到连婴,就拽着她和汤洋一起去吃冰。
大冬天吃冰有点傻,但连婴觉得,有点开心。
虽然周璇不喜欢殡仪事业,和她没什么共同话题,不过她也认为,像周璇这样夏花般灿烂的姑娘,是不太适合这种阴暗孤单的职业。
后来大家一起进了谜团中,两个人的共同话题也多了,更加合拍。
她更喜欢周璇了。
所以,周璇选择谁做男友,会不会有什么道德上的对错之分,她都不会去考虑。
连婴关心的只是,周璇的选择,会不会伤害到她自己。
比如,那个疑点颇多的罗师。
周璇为什么在一个月里匆匆和裴裴分手,选择了他?
还有连真的魂魄掉包,同样令人怀疑。
罗师真的对周璇一见钟情?
令她最为不安的是,罗师竟然通过连真手臂的解谜纹看出端倪,从周璇口中得知了谜团存在,一定要去。
这,不会是他真正的目的吧?
连婴端着酒杯,轻轻晃了晃,盯住了那倚在吧台前和周璇聊天的男人,似是注意到她的目光,罗师冲她遥遥举杯,镜片反光,看不到他的眼神。
连婴冷笑。
...
深秋的兴岭,已经飘了小雪。
作为一个南方人,看到雪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动。细细碎碎的雪粒悠然散落,落在一望无垠的连绵黑山中,仿佛化不开的山水墨,只增了些朦胧的诗意。
兴岭生长的大多是松树,人说苍松翠柏,莽莽松林确有苍茫粗犷的野气。
如硕大狼毫,沾墨无水,硬锋挥斥,于是黑山纵横,白水盖地,一种古老而原始的沧桑直击心灵,仿佛能感受到先人呼喝来往的峥嵘豪气。
连婴一行人进了山下预定的农家院。这次许真真,汤洋都不在,人气略弱了些。倒是多了罗师,这家伙很善谈。
“来兴岭一定得尝尝冷水鱼和菌汤火锅,我上网查了,都说这家做的地道。不不,冷水鱼不腥,你想它是在特别干净的冷水里长出来的,就像矿泉水养鱼,一点腥味都没有,片鱼片都行,质地雪白晶莹,鲜嫩得很。”
周璇打趣他,“像你吃过似的。”
“我还真吃过,早些年觉得赚钱没意思,花都不知道往哪儿花,后来一想,人生在世,吃穿二字,在吃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