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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了个弯,去了隔壁的摊位。
    她回家洗洗弄弄,把所有菜都切好,然后给林子觐发消息:【今晚要训练吗?】
    林子觐:【想约我?】
    顾夏:【……】
    【我下厨做菜,回来吃吗?】
    林子觐:【姐姐下厨,当然要回来】
    傍晚,林子觐回到家,顾夏立刻说:“我买了染发膏,现在染?”
    林子觐问:“不会变成黑色发光体吧?”
    她弯唇,“当然不会,我特意买了最贵的染发膏。”
    这一回顾夏没有失手。
    林子觐顶着满头黑发,对着镜子看,“姐姐,行啊,这手艺是越来越精湛了。明天就开一家理发店,Tony顾名震江湖。”
    “什么叫越来越?是一直很精湛。”
    “那还不是得益于我这张帅脸。”林子觐挑眉,“姐姐,你之前当记者,见了那么多人,有见过比我长得帅的吗?”
    顾夏有样学样,也挑眉,“有啊,还不少。”
    “吹牛。过了这么久,那些人你还记得?”
    “我过目不忘,见过的人都记得。”
    林子觐沉吟片刻,像是想到了什么,“那你印象里,有没有遇到过拄拐的人?”
    “拄拐?”顾夏想了想,摇头,“好像没有。怎么了?为什么这么问?”
    “你见的人多嘛,随便问问。”
    林子觐在心底叹了口气。
    她如果真的过目不忘,为什么偏偏不记得他呢?
    顾夏收拾起染发的工具,让林子觐去沙发上坐一会,自己下厨做饭。
    她在厨房里忙活了近一个小时,把所有菜端到餐桌上,又喊:“吃饭啦!”
    半天没回音。
    她走到客厅一看,林子觐竟然睡着了。
    他侧着身子,左臂搭在沙发背椅上,头枕在左臂上,乖巧得像个高中生。
    顾夏悄声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打量他的眉眼。
    其实她撒了谎。
    她不是过目不忘,但这么些年,也确实没有见过比林子觐长得更帅的。他确实帅到了难以让人忽视的地步,就算放在人群里,也能一眼看见。
    顾夏觉得自己是鬼迷心窍,不知道为什么就忽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
    林子觐在这时忽然睁开了眼睛,顾夏一愣,还没来得及逃,已经被他抓到了视线。
    他的眼睛完全没有刚睡醒的惺忪,像是捕捉到猎物的猎人,透着清明的犀利。
    两人就这么对视着,像春日雨后墙壁上长出的苔藓,鲜萃粘稠。
    一秒,两秒,三秒……
    直到他轻轻开口:“姐姐,我好看吗?”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逃,而是回答他:“好看。”
    “有多好看?”林子觐问。
    这次,顾夏不回答了。
    她站起来,“吃饭吧,我都做好了。”
    林子觐是第一次真正品尝到顾夏的手艺。之前吃过她煮的面、煲的汤、做的三明治,如今吃到她做的菜,赞不绝口。
    饭后,她把碗筷都放进了洗碗机里,然后打开电饭煲,装了满满一碗汤。
    林子觐正坐在沙发上发消息,抬头看见顾夏端了一碗汤过来,眼底满是欣喜:“姐姐,这是给我的?”
    “就当是饭后甜点。”顾夏送到他的面前,“你喝喝看,我煲了好几个小时呢。”
    汤碗里,飘着葱花、枸杞和红枣。
    林子觐兴奋道:“这回大骨汤食材挺丰富啊。”
    “这不是大骨汤。”
    他喝了一口,“那是什么?还挺好喝的。”
    顾夏一本正经地说:“牛鞭汤。你上次不是说要去医院看病吗?我查了,这个对你的病有好处。”
    林子觐:“……”
    林子觐一口汤差点喷出来,最后一不小心,还是滑进了胃里。他指着汤,半天没能说出话。
    弄了半天,顾夏不是以为他得了痔疮,而是不举啊!
    这简直比痔疮还可怕,还不如痔疮呢!
    他眼里闪过一丝荒唐:“姐姐,你觉得我不举?”
    顾夏看他满脸写着抗拒,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安抚道:“没事的,你还年轻,只要认真治疗,很快就会好的。大不了以后我每天给你煲汤,好不好?”
    “……”
    林子觐终于气笑了,抻着脖子解释:“我是腿受了点儿小伤,不是不举。”
    顾夏眨了眨眼睛,好半晌才消化这个消息,试探着问:“不是不举?”
    “当然不是!”
    “……”
    如果只是腿受伤了,那有什么不能说的,为什么还要言辞闪烁?
    “那你腿怎么了?”
    “玩滑板,总会受点儿伤,不碍事的。”他有些无奈,“我是怕你担心,所以才不让千里说的。没想到你竟然以为我不举。”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