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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脚丫:“蜀国有一珍品名唤春日锦,一年才能织成一匹,专供蜀国王太后。听说用这种布料做出来的衣服冬暖夏凉,从正面看是一个颜色,侧面看是一个颜色,从后面看又是一个颜色,变换万千,似是把春日都尽数收在一处。你给我带两匹回来,我知道这种好东西得先进贡给父皇和祖母,我不多要,两匹就够。”
    “这有何难!我直接把绣娘给你带回来,到时候你想要多少有多少。”
    “好啊,就这样说定了,等你凯旋回来的那日,我一定穿着春日锦,带上全副的头面,盛装去城门迎接你。”
    谁知造化弄人,她等来的……只有他的死讯。赵铮想,不知道自己最后让人八百里加急送去长安的那匹春日锦,她收到了没有。
    “华阳……道友,春日锦,你喜欢吗?”赵铮的语气诚恳,带了一丝连他自己也没注意到的期盼和颤抖。
    正要推门出去的华阳转过身来,眸光温柔,似含满一汪春水,恰如当年初见:“一直很喜欢的。”
    “你为什么喜欢它?”赵铮迫切的想知道答案,春日锦是凡间追捧的贡品珍物,可对女修们而言,再名贵的春日锦也不过是一匹没有灵气的凡物,它并不符合女修们的审美,如今修真界的流行风尚多为鲛纱和云雾那样轻盈飘逸,看起来就很仙的衣裙。
    “我答应了一个人,要穿着春日锦等他回来。”
    听到这个回答,赵铮的心脏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抓住又蓦然放开,他深吸一口气,强自按捺住胸腔里疯狂跳动的心:“那个人是谁?你在等谁?”
    “我也不知道,”华阳不好意思的笑笑:“三十年前我醒来之后,”说着,华阳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儿不太好使,很多事记不清了。”
    这话如黄钟齐鸣,又如万铃同响,砸在赵铮心上,砸的胸腔里的心也跟着隐隐做疼。
    即便时光流转千年万年,即便我忘记自己,我依然记得你。
    男人长发披散,眼尾通红,他明明在笑,眼中却涌起一串晶莹的泪花。他赤足站在地上,似仙似妖,宛如山鬼。
    这一天波折起伏,过山车一样刺激,直到此刻,赵铮才终于握住了长夜尽头的那一抹曙光。终于,他从永夜的九幽冰狱,重新回到人间。
    门扉被贴心的闭合,赵铮大手紧紧捂住眼睛。
    他的丽娘还活着,此间天地,再没有比此时此刻更美妙的消息了,哪怕终有一日他得以半步飞升,以海云台帝君之身君临天下,也比不上今时今日的奇遇。
    过往三十年的每时每刻,他都在为自己的的无能自责和痛苦,为什么他保护不了他的家,保护不了他的妻。如果他强大到无人可比,是不是就能改变当年的结果?
    他当年拜师剑尊,以武入道,就是为了有更强的实力,能够保护自己的亲人和爱人。
    丽娘,是他修真所唯一追寻的大道。
    忘了他没有关系,失忆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丽娘还活着,一切都还来的及。他们还可以从头再来,上一回是丽娘牵起他的手走到自己身边,这一次就换自己主动,他已经足够强大,再也不会有任何人能把他们分开,他会陪着她,陪着她千年万年,牵着她的手走过春夏秋冬。
    赵铮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做好了决定,在挂名师父和亲亲老婆之间,赵铮心里的天平不带一丝摇摆的,直接全部倒向了华阳。赵铮双手结印,打出一道灵符,给自己的师父剑尊留信:“师尊,我不回宗门了,我找到了自己的道,我要追随她而去了。”
    第12章 前尘(三)
    收到赵铮传信之时,剑尊和景耀仙尊两人正排排坐钓鱼。两个白发白衣仙气飘飘的修士一起坐在云水相接之地,一人手里一根鱼竿,小马扎旁边还有模有样的放了两只竹编的鱼篓。
    看起来和凡间痴迷钓鱼的男子简直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这些看似普通的材料都是用名贵的仙家宝物制作的,钓鱼用的丝是金丹妖兽六眼蜘蛛吐的丝,鱼竿和马扎用料是同款千年梧桐木,而鱼篓则是南海紫竹林最鲜嫩的幼竹编制而成。
    浓郁的吹不散化不开的灵气,又坐落在云水相接的东海之之东,此处便是仙家首府海云台了。
    剑尊是海云台的常客,也是景耀仙尊的挚友。
    灵气氤氲(修炼快),大能众多(有架打),景色炫美(心情好),连海中游鱼都长的比别处肥壮鲜美,其实最后一条才是剑尊特别喜欢来海云台串门的原因。
    不止剑尊,实际上,高阶修士们都特别喜欢来海云台串门,实在是因为海云台给的太多了,这里的灵气太太太浓郁了,吸口灵气都能立刻进阶!
    此外,海云台聚集了至少修真界三分之一的大乘境宗师,这就让剩下的宗师们更想来这里了——在门派后辈弟子们面前得时时刻刻端着架子保持大宗师的威严,哪有和同龄人一起吃瓜八卦摸鱼打牌来的爽,最次最次的结果,多和其他宗师交流论道,他们也能提高自己飞升的几率。
    剑尊正手持茶盏喝着茶,看完徒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