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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见过吗?可她怎么会连这个都忘记呢?
这个话题成功将叶奚瑶带回到当年。
那年梁佑齐刚好满十七岁,他生日在十月最后一天,谢师宴是八月份办的,离他成人还差一年零两个月。
叶奚瑶正正好十三周岁。
这四岁的差距于她而言就是咫尺天涯。
梁佑齐上大学,意味着彻底离开了叶家,意味着不能在每个周末都能看到他,他不会再接她下课,不会再看她跳舞,不会和她聊天,一起看电视,辅导她功课,有时捉弄她,受叶奚沉欺负时帮她反击……
意味着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梁佑齐,她的大伙伴、大朋友、知己、心愿单、还有,大哥哥……
那个大房子,那个家,曾经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欢声笑语,也让她不再寂寞,不再是放学回家只有空荡荡的大房子和保姆。
而以后,那个家又要回到只有她一个人,回到成长路上孤独一人的灰白时刻。
那天晚上,对别人来说是一场狂欢,对梁佑齐来说将是奔赴另一个战场开始,而对叶奚瑶来说,是一场割裂,一场告别,一场再也不能相见的青春祭奠。
她落寞、难过,却也只能强颜欢笑着,望向簇拥在人群中的少年,向他敬酒,对他说着恭喜的话,心里却在流泪。
从项城回去之后,第二天家里没人,叶奚沉去了部队,林映潼又去医院了,叶母陪着她前往,叶维鸣出差在外。
白天叶奚瑶陪生病住院的奶奶,晚上回家照旧没人,连日来的沮丧、委屈、难过等等复杂的情绪,积累到了一个顶点,她一个从来没喝过酒且不会喝酒的人,抱着几罐从便利店买来的啤酒,学着电视里那些叛逆少女,独自跑到江边喝酒。
喝醉之前,趁着还有一丝理智尚存,给庄曼露打了个电话,之后的事叶奚瑶就不记得了。
据庄曼露说,她到的时候,叶奚瑶抱着啤酒边哭边唱歌,还好周围人少,要不然肯定围观起来送到警察叔叔那里了。
看到庄曼露,叶奚瑶像碰到经久未见的亲人,热泪盈眶扑过去,对庄曼露又抱又啃,那场面简直不忍直视。
庄曼露问她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喝酒,叶奚瑶回答的牛头不对马嘴,哼哼唧唧,“曼露,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他总爱穿白衬衫,长着一双自带贵气的内双丹凤眼,眼睛明亮有神,眼尾狭长带翘,看人的时候像在放蛊。做事认真,性格也好,牌技一流,最厉害的是围棋,他什么都好,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喜欢我。”
“我是真的把他当成朋友,比我哥哥还要亲的大哥哥,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依赖他、敬仰他、崇拜他、喜欢他。我以为我们不会分开,会一直就这么在一起,很多次我都祈祷时间过得慢一点,祈祷分别不要来得那么快,自私的希望他可以陪我久一点,但是、但是,其实也不过是从他的十五岁到十七岁,仅仅三年而已,可为什么就好像一辈子那么长呢,想到这三年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和我在一起的,又觉得无比幸福。只是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庄曼露拉她坐在旁边的台阶上,将啤酒从她怀里拿走,柔声道:“我知道你说的是谁,就是那个寄住在你家的那个大哥哥对不?”
庄曼露记得有一次去叶家,叶奚瑶指着站在门口和她哥说话的少年,向她介绍,“曼露,那是寄住在我家的一个大哥哥,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儿子,也是我哥的发小,我也叫他哥哥,你觉得他怎么样?”
庄曼露永远都记得那天的场景,两个高瘦的少年懒散靠在门边,聊着天,尤其是靠在右手边的那个,双手插着兜,偶尔低头笑一下,优越的眉眼神态和出众的气质,让人都移不开眼。
“哇,叶瑶瑶,你太好运了吧,”庄曼露眼里不加掩饰的羡慕,“我以为你哥已经很绝了,这随便来一个小哥哥就也,比你哥还绝!他叫什么名字?”
叶奚瑶抿了抿唇,带着几分骄傲和羞涩,念出那个名字。
“他叫——”
“梁佑齐。”
叶奚瑶抱着膝盖下巴抵在上面,听到庄曼露问,点了一下头,过几秒,又点了一下头,不知想到了什么,歪头轻笑了下,“我真的好喜欢他啊,但他要往前走了,我却还在这里,我好希望快快长大,这样就能踏入他的世界了。”
庄曼露心疼地摸摸她的头,安慰道:“你是谁啊?你可是叶奚瑶,我的小甜甜,叶家的掌上明珠,你家跟他家还有那么一层关系,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梁佑齐,完全可以跟你爸爸妈妈提,让你们两家联姻,他能不接受你吗?”
叶奚瑶趴在膝盖上,似乎想了想,而后执拗地摇了摇头,轻声说:“我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逼迫他,不想让他受到伤害。曼露,我希望,梁佑齐,他是出于喜欢我,想堂堂正正的,让他看见我。”
记得庄曼露后来还说,听了这段肺腑之言,她是又心疼又难过,恨不得长上翅膀告诉梁佑齐,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有一个女孩这样卑微又小心的爱着他。
可惜梁佑齐并不认识庄曼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