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书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重生成心机纨绔的黑月光 第79节

      双手交叠放在身前,赵琼华淡淡收回视线,只当做没看到江齐修正快步而来,“本郡主先行进去,林小姐也多加注意。”
    和善地叮嘱过一句后,她便转身,头也不回地步入殿中。
    裙摆处绣的金丝暗线琼花随着她的步伐款款摇曳,恰好成了五皇子来不及赶上的最后一抹春景。
    林雁回见他匆匆而来,停步后眼底又满是落寞的模样,盈盈一笑,也不甚在意,“殿下来了,我与许小姐在殿门等你和七公主许久了。”
    贤妃来时同五皇子叮嘱过,要他务必要同林雁回一起进殿。
    心下知道贤妃是何种意思,江齐修也没有推拒,如今听到林雁回的话,他点点头,“路上遇到些事,这才晚来了片刻。还望林小姐见谅。”
    话至末尾,江齐修正要同林雁回并肩走进太和殿时,又突然停下步伐,鬼使神差地同许锦湘说道。
    “锦湘也在这里等了许久,快先同锦月进殿,消消暑气。”
    许锦湘颇有几分受宠若惊地回话:“多谢五殿下关心,锦湘无事。”
    江齐修点点头,还想再说什么时,张嘴却发现脑海中一片空白,便只能就此作罢,点头致意后他就与林雁回相携并肩进了太和殿。
    七公主莫名看了许锦湘一眼,同她走在一起时忽的开口:“我怎么感觉,这几日我五哥对你好似有几分不同?”
    她五哥看起来温润,同人也好说话,但除却亲人之外,他最关心的只不过就是一个赵琼华。
    可自赵琼华与他一刀两断之后,他鲜少会再关心其他人家的小姐。
    林雁回即将与他定亲,他对她有几分关亲近也是常事,可许锦湘……
    最多也就是与她关系亲近了几分。
    尚且还不到让江齐修特意关心的程度才对。
    许锦湘眼神一闪,垂眸低头,闷闷说道:“哪有?五殿下若是当真如此,也肯定是因为你和贤妃娘娘的关系。”
    “况且五殿下真正在意的人是堂姐。”
    “好了好了。”七公主一听到赵琼华的名字就头疼,连忙摆手制止了许锦湘的话,“我们先进去吧,不用再理会其他的事了。”
    “好。”
    许锦湘点头,亲昵挽上江锦月的手,同她一起进到太和殿内落座。
    今日太和殿中的落座排位与端阳节那日无甚区别,只不过赵琼华这次没再坐在镇宁侯府那边,反倒是坐在了赵淑妃的身边。
    五皇子旁边的位置留给了七皇子。
    方才一进到太和殿,被自家姑姑唤过去落座之后,赵琼华便从袖中抽出林雁回在殿外递给她的那张简短纸条。
    纸笺上面的字迹很是清秀,是与林雁回很是相符的簪花小楷,当真是字如其人。
    “雁回有事相求,宴后还请郡主一叙。”
    有事相求……
    赵琼华微微眯眼,指尖不断摩挲着这张纸笺,余光却扫向与贤妃相谈甚欢的林雁回,明眸善睐,不像是有心事的模样。
    没多往下想,她仔细收起纸笺,重又放回袖中,再抬眼时恰好对上江齐修不经意间望过来的目光。
    犹豫、纠结、仿佛还夹杂着舍不下的情深。
    像极了爱煞她的模样。
    见惯了他这般毫无意义的故作情深,赵琼华心下无感,只淡淡收回视线,转头和赵淑妃搭话时,一手抓住她的广袖,悄悄拽了一下。
    不消片刻,殿内便传来谢贵妃带着些微好奇、又夹杂着严肃的话,“本宫瞧着齐修腰间系的荷包有段时日了,怎的都不换一个佩戴?”
    “即便你不常住在宫中,宫中的人也不该如此怠慢。”
    她这话说得突然,殿内霎时安静,贤妃也停下与林雁回的交谈,望了过去。
    目光同样落在他腰间的那枚荷包上。
    荷包的配色和样式都有几分奇怪,合欢花与仙鹤绣在一起,怎么看都只觉违和。
    况且这荷包绣工并不精巧,看起来绣这个荷包的人功底并不算好,这绣品也不能算作是上品。
    江齐修话比行动快一步,他起身作揖行礼,“多谢娘娘好意,只是这荷包是齐修珍视之人所赠,轻易不愿弃。”
    回着谢贵妃话的同时,他的目光时不时还落在赵琼华身上,意思再明显不过。
    似也是希望着赵琼华能应声,为他说几句。
    他这举动太过明显,加之从前在京中满天飞的流言,难免令人浮想联翩。
    一时间也有大着胆子的人看向赵琼华。
    不知真的是好奇,还是想看赵琼华无法收场的笑话。
    第76章 赴约
    赵琼华抬眸扫了江齐修一眼, 波澜不惊,仿佛和他不过是萍水相逢,一夕聚散之后再无瓜葛。
    见江齐修还如此锲而不舍地看着她, 赵琼华颇为无奈地扯唇一笑,如他所愿地开口:“五殿下倒是情深义重, 只不过如今殿下即将订婚,万事还是要多顾忌着林小姐的感受才是。”
    说着, 她的目光越过江齐修,扫向坐在他身后不远处的许锦湘,“那人如今若是知晓殿下这般心意,定也是欣慰的。”
    话语间半点不承认这是她送给江齐修的。
    况且这荷包……本也就不是出自她之手, 她顶多算是添柴加火地改过几笔罢了。
    许锦湘对上赵琼华的视线, 心中半点不慌, “郡主言之有理, 五殿下这般确实令人动容。”
    “嗯, 能绣出这个荷包的人,手艺定是不俗的。”赵琼华将鬓边的流苏发簪扶正, 只当许锦湘说的不是她。
    她一边说着, 她一边从袖中拿出一方丝帕,递给赵淑妃, “这是琼华近来新绣的帕子, 想来姑姑应当是会喜欢的, 也不枉琼华连夜秉烛绣花了。”
    那方丝帕端正, 其上绣的正是淑妃平日里最偏爱的月季, 朵朵亮丽鲜活, 栩栩如生。
    赵琼华特意只用了单面绣, 不论从配色还是花式来看, 都娴熟许多。
    生养在世家的小姐,虽不一定要精通琴棋书画、针黹女工,但多多少少都接触过些许,赵琼华这条丝帕上的刺绣,赵淑妃和谢贵妃一眼就看出,这没有多年功底是绣不出来的。
    赵淑妃只知赵琼华书法作画功底较之前有了不小的进步,今日倒是第一次见她提起刺绣。
    绣艺还这般不俗。
    尽管事先赵琼华来过信,但信中丝毫未提及她会刺绣一事。
    时至如今,淑妃和贵妃暗中对视一眼,眼底都表露出些许不可置信,却又很快镇定下来,“现在知道拿帕子来讨姑姑欢心了。”
    “从前就只知道气姑姑。”
    席间本就离得不太远,加之淑妃有意让贤妃和五皇子看到那条帕子,特意又展开前后翻折着,满是欣赏和惊叹。
    谢贵妃故作好奇,不由得也倾身过去多看了几眼,“郡主倒是有心了。若论精致好看,本宫还是喜欢郡主所绣的这条丝帕。”
    不知是无心还是故意,语罢后谢贵妃又特意提到了江齐修,“齐修啊,若是你还能见到替你绣荷包的那位友人,可得让她和琼华好好讨教几分。”
    “虽说情意更重要,但你身为皇子,怎么说也该有几分精致讲究。”
    谢贵妃这话,只差将那句“这荷包实在无法入眼”说出口。
    闻言,江齐修面色逐渐沉了下来,但碍于谢贵妃是长辈,太和殿之上,他不能对谢贵妃不敬,便只能忍气吞声,讪讪道:“若下次儿臣还能再遇见她,定会当面转给她听的。”
    贤妃暗中瞪了赵琼华一眼,替江齐修说着话,“正好臣妾听说雁回也擅长针黹女工,这几日有时间,不妨为本宫和齐修也绣一个荷包。”
    “娘娘过誉了,雁回定当尽力。”
    不动声色地躲开贤妃的手,林雁回谦虚应声,语气中是她一如既往的淡泊。
    林雁回要与江齐修定亲的消息早已传遍京城的茶楼街巷,若是她亲手给五皇子绣过荷包等,落在旁人眼中至多是一句年少定情的信物。
    要比如今挂在江齐修腰间的那个荷包名正言顺多了。
    越想,贤妃越看那个荷包不顺眼。
    许锦湘百无聊赖地剥着瓜果,除却最开始那一句后,她始终都在缄默,如今见赵琼华把事情拨了过去,她冷笑一声。
    她的目光同样落在了江齐修腰间的那枚荷包上,复又敛眸低头,想起那日黑衣女子同她说的话,眸色渐冷。
    不消片刻,前朝事了后,一众朝臣便进了太和殿。
    不多时仁宗也行至殿中,赵钦平和赵淮止已然在阶前落座。
    乐师与舞姬也款款行至殿中,各司其职。
    见谢贵妃手中摆弄着一方帕子,爱不释手的模样,仁宗瞧过几眼,说道:“这帕子确实好看,绣工也不俗。你倒是会享受了。”
    “这可不是臣妾的。”
    谢贵妃一边说着,一边将方帕还给赵淑妃,“这可是琼华郡主特意绣给淑妃妹妹的,臣妾哪有这等福气。”
    谢贵妃坐得离仁宗很近,方才摆弄那方帕子时,仁宗也能看清楚上面的月季刺绣,知这人绣工不凡,闻言还是有几分惊讶。
    像是此前丝毫没联想到赵琼华身上。
    “琼华这几个月,确实比从前懂事多了。”
    “若不是这骄纵性子从没变过,朕都要怀疑琼华是不是换了一个人了。”
    听着自家舅舅的打趣,赵琼华颇为不服气地轻哼一声,“舅舅就知道拿从前的事打趣我。”
    “琼华,听话。”赵钦平见她又要开始,不由得低声唤着她。
    赵琼华从小就是仁宗捧在手里宠大的孩子,她的性子仁宗再清楚不过,听到赵钦平制止的话,仁宗不甚在意地摆摆手,“无妨,不用大惊小怪的。”
    “你也是,琼华还是小姑娘,你别经常训斥她。”
    有仁宗的庇护,赵琼华挽着赵淑妃的手,朝自家爹爹歪头,眼中颇有几分得意模样。
    仁宗在,赵钦平拿她没办法,只能让她安分一点,别乱惹事。
    这席原就是特意给赵钦平父子准备的接风宴,席间话本就多围绕着赵钦平父子二人,赵琼华虽是他亲生女儿,但她毕竟坐在淑妃这边,无形中便少了许多推杯换盏的麻烦。
    她也落得个清闲,时不时与淑妃话两句闲聊,品着宴上的美酒美食,很是自在。
    席间过半,林雁回不知同贤妃低声说了些什么,语罢后不久她便起身离席。
    临走之际,她还特意往赵琼华这边望了几眼。
    贤妃坐在赵淑妃的斜对面,一举一动本就看得清楚,赵琼华见林雁回已经离席,心下暗自估摸着时间,一盏茶过后,她这才低声同赵淑妃说道。
    “姑姑,我去御花园走一走消食,一会儿就回来。”